一、主辦單位
浙江省體育局
二、執行單位
浙江省射擊射箭腳踏車運動管理中心
三、承辦單位
寧波市海曙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四、參加單位
各市可報1隊、2隊
五、時間和地點
7月,寧波市海曙區
六、競賽專案
(一)男子A組:
速度,難度,攀石,速度接力,男子個人全能(速度、難度、攀石)
(二)女子A組:
速度,難度,攀石,速度接力,女子個人全能(速度、難度、攀石)
(三)男子B組:
速度,難度,攀石,速度接力,男子個人全能(速度、難度、攀石)
(四)女子B組:
速度,難度,攀石,速度接力,女子個人全能(速度、難度、攀石)
(五)男子C組:
速度,難度,攀石,速度接力,男子個人全能(速度、難度、攀石)
(六)女子C組:
速度,難度,攀石,速度接力,女子個人全能(速度、難度、攀石)
(七)男子D組:
速度,難度,攀石,速度接力,男子個人全能(速度、難度、攀石)
(八)女子D組:
速度,難度,攀石,速度接力,女子個人全能(速度、難度、攀石)
(九)男子E組:
男子個人全能(難度、攀石、速度)
(十)女子E組:
女子個人全能(難度、攀石、速度)
七、參加辦法
(一)報名人數:每單位可報運動員A組男、女各6人;B組男、女各6人,C組男、女各6人,D組男、女各6人,E組男、女各6人),領隊1人,教練員3人;參賽運動員5名以下(含5名),可報領隊、教練員各1名。
(二)運動員條件
1、參賽年齡:
男女A組: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男女B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男女C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男女D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男女E組:2013年1月1日及以後
2、A組、B組、C組、D組男女子按照奧運會全能模式比賽形式,三個單項名次相乘取積分排名前八名的運動員進入全能決賽,注:限各隊錄取積分排名最好的兩名運動員進入全能決賽。
男女E組全能比賽可以直接報名參賽,單項比賽算名次,最後按三項成績相乘取最終全能名次, E組限報男女各六名運動員參賽。
3、省優秀運動隊適齡集訓運動員可代表原輸送單位參加相應組別的比賽,佔名額,試訓以上運動員不得參賽。
4、2006年12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參賽運動員,必須完成國家體育總局2021年度全國運動員有效註冊(註冊單位為浙江省體育局)和浙江省2021年青少年運動員有效註冊(浙裡辦),其餘參賽運動員須完成浙江省2021年青少年運動員有效註冊(浙裡辦),持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參賽,憑證件檢錄。
八、競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由中國登山協會以國際攀巖比賽最新規則為基礎,按照本省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制定。
(二)比賽中如出現成績並列情況,按速度排名取最終名次。
(三)比賽個人裝備需自己攜帶如:攀巖鞋、安全帶、粉袋。不符合規定的器材裝備不得參加比賽。
(四)運動員服裝要求全隊統一,必須穿背後有本隊標誌、顏色一致上衣(預賽後不得變更)。
九、錄取名次
各單項均取前八名,凡報名運動員不足錄取名次時,按實際參賽人數錄取。
十、報名和報到
(一)報名、報到、保險、體檢要求以及各隊報名的稽核情況詳見賽事補充通知。
(二)參賽隊員交納競賽服務費每人200元。
(三)各代表隊報名後未到賽區參加比賽者, 需繳納一天大會規定的食宿費。報到時須交納賽紀賽風保證金1000元,如賽期無違紀違規事件發生,如數退還保證金。
十一、經費
參賽經費一切自理,為了確保安全管理,各隊須入住大會指定酒店。
十二、裁判
主要裁判由省體育局選派,不足部分由承辦單位另行聘定。
十三、本規程解釋權屬浙江省體育局
十四、本規程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