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犯了錯誤,該不該批評呢,如何批評孩子才能起到更好的效果呢

放任孩子的錯誤不符合教育原則

孩子犯了錯誤,該不該批評呢,如何批評孩子才能起到更好的效果呢

孩子犯了錯誤,該不該批評呢,如何批評孩子才能起到更好的效果呢

一個人犯錯誤是正常的,不犯錯誤才是不正常的。一個人犯了錯誤就要受到相應的懲罰,這是天經地義的道理。但懲罰孩子的前提是尊重孩子。盧梭在教育名著《愛彌兒》中說:“你知道用什麼辦法能使你的孩子得到痛苦嗎?這個方法就是:百依百順。因為有種種滿足他慾望的便利條件,所以他的

慾望將無止境地增加,結果,父母遲早有一天會因為無能為力而表示拒絕。但是,由於孩子平素沒有受過父母的拒絕,突然碰了釘子,將比得不到他所希望的東西還感到痛苦。”一個人犯錯誤是正常的,不犯錯誤才是不正常的。一個人犯了錯誤就要受到相應的懲罰,這是天經地義的道理。不過,父

母需要注意的是,要對孩子出現的錯誤行為進行歸納分類,包括在求知過程中出現的錯誤,學習態度方面的錯誤和認知能力方面的錯誤等等。在品德方面的錯誤,有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有不知不可為而為之的,有應當為而無力為之的等等。有些錯誤造成的結果對犯錯誤的孩子本身就是一種懲罰,讓其自食其果已經足矣。心理學研究表明,認識到自己犯錯誤的人,都會有承擔責任、接受懲罰的心理準備,以求得心理平衡。不進行適當的懲罰不符合科學原則。所謂懲罰教育實際上是透過批評、責罰、處分等手段使犯錯誤的人產生相應的緊張、焦慮、畏懼的心理反應,從而產生自律內驅力。一定程度的緊張、焦慮和畏懼是人內驅力的一個源泉,是人們行為的一種動力。捷克著名教育家、教育科學的奠基人誇美紐斯認為:懲罰是必須的,學校沒有懲罰猶如磨盤沒有水。“許多人犯罪,正是教師從未嚴格要求學生,制止學生的不良行為,教會學生控制自己衝動的結果,而且這些學生一部分也正是出自嬌生慣養的家庭。”如果孩子在犯錯誤的時候,教育者或視而不見,或輕描淡寫,或隔靴搔癢等,都會打亂學生的心理平衡,使其僥倖心理得逞,放縱自己的錯誤行為,失去辨別是非的能力。應該說,對犯錯誤的孩子有分寸地懲罰一下,會收到令人滿意的效果。許多學校的教育,目前是談“罰”色變,對學生進行懲罰時,總是戰戰兢兢,畏首畏尾。不要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處分,即使對學生嚴厲批評,也常常感到底氣不足。

孩子犯了錯誤,該不該批評呢,如何批評孩子才能起到更好的效果呢

我分析原因主要有二:一是社會輿論和教育理論目前更多地倡導“激勵教育”,貶抑“懲罰教育”,二是缺少可行的法律依據,難以掌握懲罰的尺度,對無該意料的後果承擔不起責任。我認為,應當為學校實施懲罰教育立法。韓國教育人力資源部公佈了一項方案:“對違反學校紀律的學生,教師可以給予一定程度的體罰。”並明確規定了體罰的物件、程度和方式。馬卡連柯分析認為:所謂“懲罰是培養奴隸”的

觀點,實際上是單純從生物學、心理學的角度進行的簡單推論。而“不用懲罰的教師才是良好的教師”的觀點,只是那些不接觸實際工作的“教育家”的看法,這會使教師無所適從,所以他明確指出:“凡是需要懲罰的地方,教師就沒有權利不懲罰;在必須懲罰的情況下,懲罰不僅是一種權利,而且是一種義務。”“如果教師的良心、教師的熟練技術和教師的信念說明他應該使用懲罰時,他就沒有權利拒絕使用懲罰。”當然,我們在懲罰孩子時一定要根據事實和具體情況,認真分析其動機、行為及其結果的性質,並給以相應的適當的懲罰。否則,孩子的怨氣就可能增長,逆反心理就可能產生,達不到教育的效果。心理學研究表明,犯錯誤的學生一方面存在逃脫懲罰的僥倖心理,一方面也有承擔相應責任和懲罰的心理準

孩子犯了錯誤,該不該批評呢,如何批評孩子才能起到更好的效果呢

備,只要懲罰公平適度,他們還是能夠接受的,也能夠達到教育的目的。僥倖開脫和承受態罰的鬥爭會使其極度焦躁不安,高度緊張甚至是畏懼。這種心理表現會讓其對所犯錯誤有一個反省的過程,認知的過程,會在其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思想的形成是有很大幫助的。只要我們引導、啟發、處理得法,懲罰的教育意義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