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釋出通告規範長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釣管理工作

為保護長江水生生物資源,近日,雲南省農業農村廳釋出《規範雲南省長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釣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規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長江流域禁捕水域禁止一切垂釣,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常年禁止垂釣。在長江流域禁捕水域允許垂釣的區域和時間範圍內從事垂釣的個人,應當在縣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湖泊管理局進行實名制登記備案。

《通告》明確,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常年禁止垂釣,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長江流域禁捕水域禁止一切垂釣。

“禁止在橋樑、輸電線路、變壓器附近、惡劣氣候條件、人跡罕至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垂釣。”《通告》提出,在長江流域禁捕水域允許垂釣的區域和時間範圍內從事垂釣的個人,應當在縣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湖泊管理局進行實名制登記備案,備案內容應包含垂釣時間、地點、釣法、釣餌等資訊;舉辦團體性垂釣活動的,主辦單位應提前15日向當地縣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湖泊管理局報告活動時間、地點、參加人數、使用方法和目標魚類等事項,並接受監督檢查。

在釣具釣法管理方面,《通告》規定,在允許垂釣的區域和時間內,只能使用報備的釣具、釣法進行垂釣,不能轉讓報備的釣具、釣餌。原則上只允許以“一人一杆一線一鉤(單鉤)”方式進行休閒垂釣,禁止使用串鉤、爆炸鉤,以及一人多杆、多線多鉤、長線多鉤、單線多鉤等對資源破壞較大的釣具釣法進行垂釣;禁止使用禁用漁(釣)具、各類探魚裝置、影片輔助裝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進行垂釣;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釣餌、窩料、新增劑以及魚蝦類活體餌料。(記者 李丹丹)

【來源:昆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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