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追尾,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車;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為醉酒駕車。

網友諮詢:

8月14日1時許,張化展醉酒駕駛皖S×××××號小型轎車,行駛至亳州市交叉口時與前方等訊號燈的由白某駕駛的皖S×××××號小型轎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經安徽龍鑫司法鑑定所檢測,張化展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76。8毫克/100毫升。經交警部門認定,張化展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白某無責任。案發後,張化展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協議,並取得諒解。

張化展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酒後駕車追尾,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廣東步隆律師事務所陶浩律師解答:

張化展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張化展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應從重處罰;其在庭審中認罪態度較好,如實供述犯罪,案發後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協議,並取得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

陶浩律師補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