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為情痴狂的富婆,死在她深愛的情郎手下,1998年深圳情殺案

導語:一個是有婦之夫,一個是離異富婆,從中國到美國,又從美國到中國,上演了一出纏綿經年的情愛遊戲,最終導致一場狂情之後的孽殺……

1998年7月31日

上午10時,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馮力森戴著手銬坐在被告席上,43歲的他身體虛胖,肥白的臉上眉濃鼻挺,依稀殘留著年輕時的英俊瀟灑模樣——有人說,也許正是這英俊瀟灑迷倒了富有的曾慧,乃至引發了一出纏綿經年的情愛遊戲和一場不可收拾的人生災難。

公訴人在宣讀《起訴書》,陳述被告人的罪狀,馮力森面無表情地聽著,彷彿事不關己,可是隨著公訴人義正詞嚴的聲音,他的眼前不自覺地閃現出5個月前那個血腥的夜晚,那場狂情之後的孽殺……

一個為情痴狂的富婆,死在她深愛的情郎手下,1998年深圳情殺案

1998年2月25日

昨天一夜,馮力森徹夜未眠,像過去無數個無眠之夜那樣,翻來覆去想同一件事情,同一個女人。這個女人就是比他小兩歲的曾慧,他一合上眼就見到她,一時風情萬種,一時面目猙獰,宛若天使與夜叉……他知道,他必須要了斷這件事情。

清晨,他與在香港定居的妻子和兒子通了個電話,說了幾句家常話,叮囑兒子上學要注意安全。掛上電話,馮力森將頭仰枕在沙發背上,閉上眼睛,回味著兒子索繞在耳際的清脆的聲音,心想:

這事該了斷了。

他如常回公司上班,如常和男同事談論股市升跌,和女同事打情罵俏,可是那個聲音如幽靈般糾纏著他:這事該了斷了……

下班後回到住處,他撥通了曾慧的手機,用慣有的略帶逗弄的語調對她說:“今天好寂寞,晚上你開車過來,我們去高速公路兜風好嗎?”聽得出曾慧很高興,便約好她8點鐘過來接他。馮力森胡亂吃了晚飯,到附近建築工地上逛了逛,撿回一塊巴掌大的鐵塊。

近8時,曾慧駕著她那輛香檳色的本田雅閣小車如約來到怡景路,她沒有留意到,馮力森換上了一件平時很少穿的深色夾克衫,當然也不可能知道,他的衣袋裡藏著一塊鐵塊和一根1米多長的尼龍繩。

車子拐上深南大道向西駛去,掠過地王大廈,很快將鵬城滿城霓虹拋在身後,疾行上廣深高速公路。經過機動車考訓場路段時,坐在後排座位的馮力森叫曾慧停下車來,泊在路邊。曾慧扭過頭來,赫然看見馮力森半倚半躺在座位上,擺出了她極其熟悉和敏感的神情姿態,她不由自主被吸引過去,兩人纏綿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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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殺機的馮力森一面故作溫存,一面做最後一次試探:“慧,你收收手吧,放過我,放過我的家好不好?”曾慧答道:“我已被你害得什麼都幹不成,沒有你我什麼都沒有了。”馮說:“不如我賠錢給你,讓我們徹底分手吧。”曾道:“我有的是錢,我不要你的錢,我就要你的人!”

馮力森心裡徹底絕望了,殺機驟起。可憐曾慧毫無戒心,還閉著眼睛享受著。馮力森左手抱緊她,右手搜尋著衣袋裡那塊冰冷的鐵塊,在那電光石火的一瞬間,他眼前閃過了一幕幕往事——野火狂花的往事……

一切要從10年前說起。

10年前的深圳經濟突飛猛進,三十出頭的馮力森一表人才,精力充沛,是電視臺記者。他有個令人美慕的小家庭,妻子性情溫婉,很能料理家務,剛出生不久的兒子長得白白胖胖,人見人愛。馮力森是個上進心很強的人,希望透過自己的努力出人頭地,名利雙收。

曾慧剛好30歲,與丈夫雙雙從外地來深圳闖蕩,她是個既漂亮又有頭腦的女人,不滿足現狀,善於把握時機。她很喜歡深圳,這是能讓她的天性自由發揮的地方。相比之下,她的丈夫要比她遜色。

1988年的一天,馮力森與曾慧相識了。多年後當一切變得不可收拾時,馮的妻子快惱不已,因為正是她自己“牽線搭橋”,丈夫才與曾慧認識的,還有什麼比這更愚蠢的呢——

他們後來竟勾搭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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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妻與曾慧同在一家商場上班,這兩個個性迎異的女人很是要好,無話不談,情同姐妹。馮妻很佩服曾慧的精明能幹,多次邀曾慧到家裡做客,她天性純良,心無芥蒂,急於讓丈夫認識自己的好友,讓好友見識自己的家。

第一次相見甚歡。

可憐的馮妻不斷製造機會讓兩人見面,兩人順水推舟,大大方方交往著。兩家人來往也漸多,互相串串門,上茶樓。誰也不曾預想,這表面的春水不皺潛伏著怎樣的驚濤駭浪。

接觸多了,曾慧不由得拿自己的丈夫跟人家的丈夫比,這一比令她氣惱,論身高、相貌、氣質、才學,人家的都明顯高出一籌。她心裡漸漸起了波浪,晚上輾轉反側,丈夫問她哪兒不舒服,這體貼反惹她生厭,心裡越來越不舒服。

她打往馮家的電話一天比一天多,先是藉著找馮妻,順便跟馮力森聊幾句,逐漸發展到專找馮妻上夜班的時間打電話過去,或者藉故打電話到馮力森的辦公室。馮力森是聰明人,更是情場高手,婚前也曾風流過,豈有不知其意之理?他雖不曾厭棄自己的妻子,不過像一般的男人一樣,他是不介意跟一個具有成熟風韻,又對自己暗送秋波的女子煲煲電話粥、開開三級玩笑的。

曾慧是個敢說敢做的女子,頻頻向馮力森發出種種直露的“訊號”,反而是馮力森瞻前顧後顏多顧忌。雖然曾慧的熱情令他難以抗拒,但他還是不想背叛自己的妻子和家庭。自私的男人總是這樣的:想偷裡嘗葷,卻不願為此付出什麼代價。因此,他和曾慧雖多眉來眼去,關係曖昧,但始終並不曾勾上手。

90年代初,曾慧辭去商場的工作,下海經商去了。她自己都沒有想到,她趕上了深圳那場狂熱的股市風潮,冷手撿了個熱煎堆,一本萬利,一夜之間擁有了做夢也不敢想的財富。她乘勝出擊,接手幾個旺鋪,經營時裝生意,從此在生意場上大發雌威,財源不斷滾滾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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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馮力森卻不是那麼得意。

他的失落映襯著曾慧的成功,使他越發失落。當儼然已成“富婆”的曾慧向他發起新一輪攻勢時,他的心理發生了微妙的變化,迅速與她打得火熱,兩人之間彷彿只剩最後一層窗戶紙沒有捕破了。而時機很快就降臨了。

1992年,馮力森為妻子申請到香港定居後,說好她先過去,再把孩子接過去,在香港安好了家,將來馮力森再設法赴港團聚。由於有親戚關係,馮妻很快辦妥移民手續。妻子剛走不久,當曾慧一個電話約他出去的時候,早已按捺不住的他立即飛到她身邊。

曾慧開著新置的小車接了馮力森直奔蛇口,到一家星級酒店開了房。兩個渴慕已久的成熟男女,獨處一室,那壓抑著的情慾一股腦兒爆發……

理性的堤岸一旦決了口,慾望的洪淄便一瀉千里,再也難以收拾。

從此,兩人常常避人耳目,去酒店幽會偷情。俗話說:“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兩人感到偷情帶來的刺激妙不可言,把理智、家庭全忘到腦後,抱作一團,直往慾海裡沉、沉、沉……

跟馮力森偷了幾次情,曾慧完全迷醉在他那溫厚的臂膀和甜言蜜語裡,再也不能忍受自己那個乏善可陳的丈夫。她不把丈夫放在眼裡,但他究竟是自己法律名義上的丈夫,有他在總是礙手礙腳,令她不得不有所顧忌。既已走上了背叛之路,她便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向他提出協議離婚。她坦白對他說:“我已不愛你,我心另有所屬,希望我們好聚好散,分手吧,別再虛偽地湊合下去。”

丈夫先是愕然,然後明白了自己的處境:她有錢了,自己一個普通小職員,再配不上她了。這個傷透了自尊心的男子鬧了一回,拖了一段時間,終於1993年秋天在離婚協議書上籤了字,把女兒也給了她,而她補償給他一筆錢。然離,他怨恨地說:“別人未必看上你的人,你好自為之,希望將來別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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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慧把這忠告全當耳邊風,而將來,她親手釀成的悲劇降臨時,她是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了。

離了婚,曾慧落得一身輕鬆,生意也蒸蒸日上,有花不完的錢,更加肆無忌憚地與她的情郎共浴愛河。但她始終有個心病,馮力森遲遲不肯與妻子離婚。每當枕上耳廁磨,她撒嬌道:“我都為你離了婚,你要是真愛我,就快點也離掉,我們也就名正言順,快快活活在一起了。”馮力森總是支支吾吾敷衍了事,他還不想弄到這地步。

男人和女人的區別也許就在這裡,女人為了愛可以拋棄一切,而男人顯然實際得多,往往想魚和熊掌兼得。

曾慧說不動馮力森,雖則可氣,但馮妻如今在香港定居,鞭長莫及,並不影響她和馮力森幽會偷情,也就沒有過分相逼了。這樣看來,馮力森過得煞是瀟灑,老婆(孩子後來也遷過去了)在香港,一個月相聚兩三次,小別勝新婚;情人則是個有錢有車的離婚女人,熱情奔放,給他的生活帶來多姿多彩的點綴;他的工作也走出了低潮期,在一家投資公司擔任部門主管,頗受香港老闆賞識。他一輩子都沒有這麼愜意過,覺得如此人生方是至美佳境,勝似活神仙了。

但是他沒有想到,這不過是一場遊戲人生,無論多精彩多刺激,遊戲總是遊戲,而且但凡遊戲,終歸要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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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力森固然是心滿意足了,希望維持現狀享受人生。然而不知足的是曾慧,相安一段時間,她又不平衡了。尤其是那一個週末,她為股票被套牢而心煩,便約馮力森去小梅沙住兩天散散心,誰知馮力森說老婆孩子過來了,不能陪她。她氣得發瘋,大吵了一番。她常為這些事與馮力森鬧,但馮力森在任何事上都能遷就她、依順她,但唯獨不願為她離婚。

這不僅是他們鬧矛盾的根源,更為將來的悲劇埋下了伏筆。

曾慧一向我行我素,何況她有的是錢,凡事更不用看人臉色。不過一個離異女子與有婦之夫私通,總不是件光彩的事情,她在深圳親友眾多,時間一長,閒言碎語不斷飛來,多多少少令她心煩。

想來想去,她決定去美國。如今她有經濟能力去國外生活,等她安頓下來後,讓馮力森也設法出去,她認為,出國對馮力森是有誘惑力的,他出去了,自然會跟老婆離婚,到時他們在國外就可以過上神仙脊侶的生活了。同時,女兒也漸大了,她希望女兒能在美國生活。這個頗有野心的女人,打了一個如意算盤。

她把這個計劃告訴了馮力森,馮力森立即拍手贊成。想想看,有個情人在美國,把他也弄出去,這輩子也不枉活一回了。

曾慧花了不少錢,終於辦成了移居美國的繁雜手續,於1996年初攜女兒踏上了去美國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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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行前兩人在酒店包房纏綿了好幾天,馮力森極盡奉承之能事,曾慧與他難分難捨,一次次說:“你快點準備好,我在美國等你……”她還一遍遍提醒他,一定要儘快離婚,免得以後“手尾”長,夜長夢多。馮力森一一答應。心裡從沒有這樣愛過這個女人,他動情地說:“為了你的愛,我願棲性一切!”最後他還說出了曾慧期待已久的一句話:“我要與你結婚,讓你做我的合法妻子!”曾慧陶醉了,感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曾慧帶著夢想飛向大洋彼岸,在洛杉磯定居下來。她為女兒申請了學校,每月花1。2萬元人民幣供其讀書,自己則“遙控”國內的生意,人在美國錢照賺,日子過得比許多出國留學或定居的人愜意得多。

這一邊馮力森加緊辦理出國護照,曾慧沒少給他使力,在她鼎力幫助下,於5月下旬拿到了去美國的商務護照。

得知馮力森即將啟程,她在越洋電話中興奮地說:“太好了,你再不來我都要飛回去看你了……”她還體貼地問他錢湊不湊得夠,如果不夠也不要緊,只要他人來了就好。最後她還不忘又問了一句:“你的離婚辦得怎樣?這一次一定要跟你老婆攤牌,別再拖了。”

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馮力森決定給她一個交代。

思前想後,馮力森還是沒有勇氣當面向妻子提出離婚,同時他也明白,這事難以向一向對他要求嚴格的父母親交代。直到臨行前,他才硬著頭皮分別給妻子和父母寫了信,提出離婚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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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6月初,他取道香港飛往美國洛杉磯。在香港,他在妻子家裡住了兩天,隻字不提離婚的事,裝得若無其事的樣子。當妻子送他去啟德機場,進安檢口時,他才把信交給她,然後頭也不回地走了。

當飛機飛越在太平洋上空,馮力森想得更多的是即將與曾慧相聚的情形,至於妻子看到信後反應如何,此時他是無暇細想了。

抵達目的地,步出寬尚氣派的洛杉磯國際機場,曾慧早已張開雙臂迎接他。在美期間,曾慧領著馮力森踏上浪漫之旅,從西海岸到東海岸,幾乎走遍了美國的山山水水。兩人像熱戀中的情人,更像蜜月中的新人,盡情遊山玩水,盡情呼吸,盡情享樂。曾慧玩得盡興,大把大把地花著花花綠綠的美金,毫不手軟,與情郎享盡了人間的榮華富貴。

馮力森在美國樂不思蜀,不曾想在國內他的家人早已亂作一團。

他的妻子看了他的信後如遭晴天露霞,被打得蒙了過去,她雖也隱約聽說丈夫與自己的舊同事和好姐妹有些不清不楚,但善良的她寧信其無不信其有,可是,現在她不得不信這是千真萬確的,而更殘酷的是丈夫把她和孩子拋下,明目張膽跑到美國與情人鬼混去了,她日日以淚洗面,痛不欲生。馮力森那性情耿直的老父親氣得血壓升高,住進了醫院,他實在料不到,自己一向嚴加管教,引以為榮的獨子竟做出如此傷風敗俗、丟人現眼的事來。

一家人好不容易等到馮力森打電話回來,大家都苦口婆心勸他及早回頭,不要鬼迷心竊,否則,所有的人都不會原諒他,父親大人更是嚴厲地傳話給他:“如果不離開那個女人,我不認你這個兒子!”

正在興頭上的馮力森被潑了一盆冰水,一下子不知所措,而這時,他對曾慧的感情也淡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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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的激烈反對令馮力森非常矛盾,他平時很孝敬父母,聽說父親住院了,恨不得馬上飛回去看望老人家;至於妻子,他也並非沒有感情,而活潑可愛的兒子更是他的心頭肉一一到了這時候,他才想起親人的種種好處來,開始反思他跟曾慧私通是不是錯了。

狂歡過後往往是難以掩飾的倦息。

在美國花天酒地瘋玩了兩個月,馮力森累了,厭倦了,彷彿遊子思歸,先前對美國的新鮮感和嚮往如潮水般消退了。同時,對曾慧那份曾經激發起來的熱情,經過這番瘋狂揮霍之後,也不可避免地由濃轉淡,盛極而衰。他本就是個沒長性的人,對物、對人均是如此。

他無奈地告訴曾慧,家人堅決不同意他們來往,要跟他斷絕關係。“我們從一開始也許就是錯的,再這樣下去,對你對我都沒有好處,不如……我們到此為止吧。”他說。

曾慧一聽這話,反應激烈,又哭又鬧,不同意分手。她這樣子反惹馮力森生厭,越發決心離開她。最後,曾慧極不情願地做出了妥協,“放”馮力森回國。剛好她在深圳的生意需要她回來打理,且在國外也住不慣,便安頓好女兒,讓她繼續在美國讀書,自己和馮力森一起於8月中旬飛離美國。

到了香港,兩人握握手,各走各的路。馮力森回到了家人的身邊,獲得了家人的諒解,生活重上正軌。

深圳並不大,不久他們又碰上了。曾慧憔悴了許多,坦白跟馮力森說她過得不開心。原來,她回到深圳後,感情無處寄託,又找到離婚了3年的前夫,生活在一起。但她本來對他就沒多少感情,表面上破鏡重圓,可實際上仍是同床異夢。

這一次邂逅重燃了曾慧的心火,她毫不掩飾她對馮力森的相思之苦,想和他重溫舊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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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曾慧這一次的投懷送抱,馮力森只想逃避,他對她的感覺今非昔比,再也不想跟她糾纏下去。因此,他理智地拒絕了曾慧的要求。

曾慧哪裡甘心?不斷打電話、打傳呼給馮力森,馮避之惟恐不及,而她不屈不撓,逐漸發展到上家門、上公司找他,死纏住他不放,令他躲無處躲,藏無處藏,不勝其煩。他還驚恐地發現,曾慧精神有問題。

當一個男人變心後,九頭牛都拉不回,曾慧就是“一哭二鬧三上吊”,亦無法使馮力森回心轉意。她由怨生怒,由生恨,漸漸陷入了一種瘋狂的狀態,一天到晚不斷打電話騷擾馮力森,最多的一天打30多個電話。有一回她又找上門來,馮力森閉門不應,她便在門外大吵大鬧。逼得馮沒辦法,開門讓她進來,說不上幾句話,她抬手就打了馮一耳光。住宅樓的保安以為發生了什麼事跑來檢視,她就說馮欠了她一大筆錢,她是來追債的。事實上馮力森確實在去美國期間花了她十多萬元,最後他還給她15萬元人民幣。到了這一步,馮力森是再也不願跟她有任何的瓜葛了。

馮力森覺得曾慧走火入魔,心理發生變態,便透過她的朋友勸她去看心理醫生。她確曾去香港看過兩次心理醫生,但她陷得太深,已無力自拔,到了1998年初,更加變本加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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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打電話跟馮力森說:“你欺騙我的感情,我要讓你付出代價,你不是捨不得你的老婆孩子嗎?哼,只要有錢,什麼事都搞得定!”馮力森聽得頭皮發麻,他了解這個女人,逼急了她是什麼事都幹得出的。而且他從未告訴她自己妻兒在香港的住址、電話、學校、公司,但她對此瞭如指掌,顯然是查探過了的。馮力森被她這一嚇,只得違心與她周旋,不敢當面衝撞她。曾慧見這一招奏效,越發以此為要挾,逼他就範。

馮力森被逼到這份上,心裡終於後悔了,後悔自己定力不夠,招惹風流情債,慘被“套牢”。然而世上是沒有後悔藥的,他發現自己被逼到了死衚衕。

在灰冷的冬日裡,馮力森的心變得冰冷,一個可怕的念頭萌生了——一個魚死網破、你死我活的念頭。

1998年2月25日

馮力森不再猶豫,舉起鐵塊狠砸躺在他懷中的曾慧,又用尼龍繩死死勒住她的脖子……

一個為情痴狂的富婆,死在她深愛的情郎手下,1998年深圳情殺案

一個為情所困、為情所傷、為情痴狂的富女子,終於為情而亡,死在她深愛過的情郎手下。

馮力森把曾慧的屍體搬放到小車車尾箱中,擦乾車後座的血跡,把車開到深圳機場停放在停車場上,便乘機場大巴返回深圳市區。次日,他把自己的銀行存款轉存到妻子的賬戶上,他害怕日後事發,這筆錢會被凍結。

一個月後,此案告破。

法網恢恢,以身試法者必將受到法律制裁。而當狂情灰冷,塵埃落定,一切是非恩怨任人評說……

開始是錯,結果還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