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評:公租房應“補位”,而不“越位”

作者:二條

近年來,各地不斷加大公租房廉租房保障力度,這既有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還能大大提高困難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

短評:公租房應“補位”,而不“越位”

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筆者認為,更好地發揮住房保障在解決群眾住房問題中“補位”作用的同時,還應警惕和防止出現“越位”。換句話說,就是為困難群體提供公租房廉租房保障的同時,還應積極樹立脫貧光榮導向,進一步激發困難群眾內生動力,提振脫貧致富的精氣神。

對困難群體來說,真正擺脫困難的根本,在於自身的自力更生,幸福生活是靠自己的勤勞雙手去奮鬥出來的。公租房和廉租房都只是一種過渡性的臨時住房,不應產生過度依賴心理。而是應該積極努力地去克服困難,改變現狀,爭取早日憑實力真正解決自己的住房保障問題。

對於管理部門來說,既要規範,還應公平,更應當有進有退。要定期檢查公租房和廉租房使用情況以及定期複核保障物件家庭人口、住房和經濟狀況變化情況等,確保公租房公租房和廉租房房源依法合規使用。對違規使用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承租人,綜合運用租金上調、門禁管控、信用約束、司法追究等多種方式,提升退出管理效率。而對於主動退出的,可以進行適當的宣傳和鼓勵,形成積極良好的氛圍。

總之,公租房應“補位”,而不“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