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一個官職叫“布政使”,這究竟是個多大的官?

清朝作為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為加強中央集權,分化大臣手中的權力,防止權臣篡位,從而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官制。清朝官制分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兩大類,共有九品十八個級別。

清朝有一個官職叫“布政使”,這究竟是個多大的官?

今天我們來說說清朝的地方官職,大家可能對巡撫和總督這兩個官職比較熟悉。巡撫是中國明清時地方軍政大員之一,又稱撫臺,清代巡撫的職責是主管一省軍政,民政。總督官職高於巡撫,總督執掌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軍事,基本相當於建國初期的地區書記一職。

清朝省級官職除了總督和巡撫以外,還有一個官職叫“布政使”,布政使在清朝通常被稱為藩臺大人,這個官職是由皇帝親自任命的。每個省設布政使一名,從二品,專管一省的財賦和人事,在清朝布政使是總督,巡撫的屬官。

清朝有一個官職叫“布政使”,這究竟是個多大的官?

布政使的職責只要是承接上級指派的政務,法令宣達到各府,縣,督促其貫徹實施;管理府,縣各級官員。相當於現在的省組織部部長,執掌一省人事大權並負責約束和管轄下屬府、州、縣官員。同時布政使也要考察各地方官員的業績,彙總情況,上報督撫、上報吏部及朝廷。

清朝有一個官職叫“布政使”,這究竟是個多大的官?

布政使還有一個職責,就是負責徵收全省各地賦稅,負責財政收支,統計全省各府戶籍,稅役,民數,田數等民事內容。布政使的第三個職責就是組織官員的提調考試及選拔。布政使擁有人事考核的權力,對各地的知州、知府、知縣們的影響力巨大。

由此可見,布政使就相當於現在的省長,支援省政府的日常工作,並代表省級政府向以督撫為代表的省委常委、以吏部為代表的朝廷彙報工作、直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