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封建王朝,為什麼最後都是以一場農民大起義而衰亡?

在中國的古代,為什麼很多封建王朝都是以一場農民大起義作為自己的墓誌銘?

在一個社會中,如何解決社會的矛盾衝突是衡量這個社會是否健康的主要方法。

中國古代的封建王朝,為什麼最後都是以一場農民大起義而衰亡?

那麼以哪方面作為衡量的標準呢?

比如

這個社會的規範制度,不論這種規範制度是以法律形式出現還是以倫理程式形式出現的。

在現代社會,法律訴訟被運用的程度和司法部門是否獨立及其職能是否專業化,在理解一個現代社會的制度資源方面也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古代的封建王朝,為什麼最後都是以一場農民大起義而衰亡?

但是清朝以前的古代封建社會,控制衝突和解決爭端的方法,與其說是專門官府機構的執法,還不如說是對社會相互關係的調解。

中國的政治思想從公元前5世紀開始(從孔子思想開始),就一直在討論用倫理規範(特點為透過儀式化的社會習俗來運用這種規範)而非法律手段來控制社會的優越性。

中國古代的封建王朝,為什麼最後都是以一場農民大起義而衰亡?

在名義上,從公元前1世紀開始,強調社會調解行動和道德勸勉的儒家方法就已經被接受為整個中國社會的準則。

秦國的大一統雖然中斷了這種倫理規範制度,轉而依賴法律制度,依賴刑事法典,依賴判刑和處罰,並依賴大大規範化的官方和私人行為的標準方式。

但是秦朝的滅亡讓倫理規範制度復甦。

儘管秦朝以後的封建王朝,官府大力支援各種客觀化的法律制度以維持行為的準則,但並沒有發展出獨立的司法制度,也沒有出現過法律高於一切的概念。

中國古代的封建王朝,為什麼最後都是以一場農民大起義而衰亡?

法律只是封建王朝的工具而已,而且法律和其他的強制性工具一起是由缺乏法律知識的官員們去執行的。

比如歷史上有些縣官感到在他們的私人幕僚中需要有一位法律專家,表明官府對執法中出現的過失已經不能容忍。

但這與有一個專門化的,不受干涉的獨立司法部門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

作為一縣之長,縣官在執行其司法功能時,他是萬能的,既是案情調查員,又是檢察員、被告辯護人,還是法官和陪審員。

中國古代的封建王朝,為什麼最後都是以一場農民大起義而衰亡?

在權力結構的頂峰,具有全權的皇帝是立法者和最高法官。

比如大清律例,清朝也和歷朝歷代封建王朝一樣頒佈了自己的法律,這部法律屬於封建社會中最為完善,也最為系統的法律,彙集了幾千年來各種豐富的判例用以指導司法程式。

中國古代的封建王朝,為什麼最後都是以一場農民大起義而衰亡?

而且在中國古代社會中,也是有一整套的契約和法律條款,訴訟是古代百姓日常生活所離不開的。

不過,打官司要花大錢,很危險也很不可靠;在許多堅持社會理想的人們心目中,對簿公堂是鄙下的,為君子所不恥。

由於這些原因,官府本身也大力鼓勵在出現糾紛時採用調解和斡旋辦法,而不是使用司法手段。

只要不涉及人命案或一樁“可惡的”罪行,其他皆不必鬧到衙門去。

在家庭之內或在鄉里之間一般都有意避免對簿公堂,私底下自行解決衝突才是主流觀念。

中國古代的封建王朝,為什麼最後都是以一場農民大起義而衰亡?

就算告到官府,在大多數情況下,縣官都會反覆敦促原告和被告私了。

所有鄉里都很熟悉大量不同的調解糾紛的巧妙辦法。

這些辦法包括由受尊敬的長者出面干預,對糾紛的各方進行調查和協商,按傳統的規矩和特定的方式認錯或賠罪,作象徵的或實在的賠償,或由當地各方有關人物到場,給個面子,讓犯錯較大的一方辦桌酒席,當面說和等等。

衝突只要發生,就往往意味著所有當事人都有某種程度的罪責或錯誤,也都得有所破費,不論衝突是透過調解和斡旋的方式解決,還是經縣衙在公堂上調解。

私了不成,才由正規的司法程式來審理訴訟,記錄案卷,提出上訴,或在高一級的官府進行復審。

中國古代的封建王朝,為什麼最後都是以一場農民大起義而衰亡?

如果當事人堅持,或者鄉里發現沒有更好的辦法,小規模衝突也可能訴諸法庭。

大規模的衝突,從騷亂和自發鬧事到盜匪活動和武裝造反,都是官府十分害怕的事。

官府採取的辦法卻是百姓之間進行相互監督和連坐,希望能夠遏止此類社會動亂,並進行嚴厲的懲罰,希望能夠威懾潛在的作惡分子。

但是一個地區縣官可以動用的力量有很大的限制。

調動地方守備部隊或是民間團練武裝去鎮壓動亂,將使朝廷感到地方官不中用,因為一個能幹的縣官本來可以更早發現和用其他手段來防患於未然的。

而如果動用地方軍隊還恢復不了秩序,不能拿辦不法分子,那麼縣官則會因為問題鬧到不可收拾而受到懲處。

因此,所有的利弊權衡都誘使地方上的縣官竭力掩蓋事實真相,隱瞞問題的重程度,希望麻煩事能自行消失。

中國古代的封建王朝,為什麼最後都是以一場農民大起義而衰亡?

承認確實存在著社會問題,開誠佈公而直截了當地去處理這些問題,不論是解決一帳社會不公或是鎮壓帳於反抗的下,都很少是一個縣官的上策。

可是當某一問題不能自行消失時,無情的鎮壓就受到鼓勵,因為武力威懾本來就是封建王朝統治手腕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中國古代的封建王朝,為什麼最後都是以一場農民大起義而衰亡?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王朝越來越腐化,當倫理規範制度維持社會價值難以消弭衝突的時候,社會矛盾和衝突就越積越多,當大規模的社會衝突愈來愈容易產生的時候,官府卻愈來愈難以有效地加以控制。

到了這個時候,百姓只能以最為極端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訴求,最終導致農民大起義的發生。

中國古代的封建王朝,為什麼最後都是以一場農民大起義而衰亡?

所以當農民大起義發生的時候,說明社會矛盾和衝突已經無法調和,整個社會即將崩潰。

故而一個完善的社會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規來規範整個社會,來解決各方的矛盾與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