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歲的曹北義站在小女兒王芬的家門口。
可王芬堵在門前,不允許她進入房間。
房間裡,小女婿和外孫把曹北義的被子、衣服遞到門口。
王芬毫不猶豫地將這些東西扔給母親。
曹北義在門口一邊哭一邊控訴著小女兒的不孝。
01
曹北義找到《尋情記》節目組。
她的情緒很激動,一直在哭:
這世上沒有真理;
我是個老弱病殘;
我到哪裡申冤……
記者詢問半天,才明白她的意思:
她控訴小女兒王芬騙了她的錢,霸佔了她的房產,誣陷自己虐待她……
曹北義有四個女兒。
2015年,她的老伴去世,之後她就跟著小女兒王芬。
可一年前,王芬將她趕了出來。
如今,她獨自一人在益陽市的養老院生活了一年。
四個女孩沒人管她、照顧她。
這讓77歲的曹北義傷心不已。
都說女兒是貼心小棉襖,可她的女兒們就像冬天被澆了水的棉襖,把人凍得直哆嗦。
她要求,女兒們每人每月拿500元作為她的生活費,可這個要求,女兒們並不同意。
無奈,曹北義請《尋情記》為她做主。
曹北義說,四個女兒,條件都不錯,都是有房有車的人。
小女兒發展更好,在廣東兩套房,在益陽也有自己的房產。
言外之意,想讓小女兒承擔自己的養老問題。
02
曹北義的大女兒工作繁忙,三女兒一直生活在廣東。
她住在小女兒家中,由二女兒上門照顧。
一年前,在王芬的威脅下,曹北義搬了出來。
她剛離開,王芬就換了家裡的門鎖。
曹北義帶著記者來到王芬家。
可不管母親在外面如何喊門,王芬都不肯開門。
曹北義在外面發動溫情攻勢:
崽,你伴著我住了32年;
你就開下門,我來拿衣服,來拿被子……
可小女兒並不吃這一套,她說母親不是來拿東西這麼簡單,而且這些東西,她們(姐姐們)那裡都有。
母女倆的物理距離雖然很近,但是一扇鐵門遠遠拉開了兩人心理上的距離。
03
聽說母親找來了記者,王芬終於打開了門。
她要把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講給記者聽。
王芬說,她從沒有趕過母親,母親身上也有她家的鑰匙。
在王芬口中,曹北義是個滿口謊言又虛偽的女人。
她不允許母親進家門,讓母親帶著衣物、被子離開自己家。
於是就有了開頭的一幕。
曹北義很無奈:
我搬到哪裡去?
我現在沒有窩窩……
王芬讓母親去找姐姐們:
你在我這裡過了十五年!
在王芬眼裡,母親在使陰謀詭計。
無論記者怎麼勸說,王芬就是不肯讓母親進門。
她說母親一進她家就會賴在這裡,哭天喊地地喊冤。
看著小女兒的態度,曹北義一邊拿著自己的物品,一邊控訴女兒沒有孝心。
曹北義說,王芬居住的這套房子,她出了15萬,現在卻沒有自己的窩。
聽了母親的話,王芬激動了起來。
她向記者解釋,她和母親之間不存在房屋和財產的糾紛。
去養老院,是曹北義主動提出來的,她曾要求王芬承擔養老院的所有費用。
可王芬沒有分到父母的財產,就拒絕了母親的要求。
04
2015年,王芬的父親去世。
王芬那時在益陽,可母親和幾個姐姐,沒有人通知她。
父親的葬禮,三個姐姐都有參與。
直到父親下葬,後事處理完畢,王芬才知道父親去世的訊息。
談起這件事,王芬很氣憤。
當時父親留下了十多萬的遺產,可是王芬一家卻只分到了1000元的子孫錢。
從那以後,她就不是曹北義的女兒了。
曹北義則說:
王芬虐待自己。
聽了母親的話,王芬十分激動,她讓母親講話要憑良心。
可曹北義卻慢悠悠地說:
慢點,別激動,崽!
我把你帶到這麼大,我是你媽媽!
曹北義的慢條細理,讓王芬更加氣憤、激動。
她拿著法院的判決書,告訴母親:
我沒有媽媽!
你去告我們的時候,(母女關係)就不存在了!
原來,曹北義曾經因為房屋產權的問題起訴過小女兒。
她說她從王芬的手中買下了這套房子,可小女兒卻騙走她的錢,霸佔著房子不給她。
王芬解釋,當初他們和父親簽了一份購房協議。
協議上顯示,曹北義的老伴出資15萬元,購買小女兒的房子。
可實際上這是一份虛構的協議,王芬沒有收父母的錢。
曹北義手裡購房合同,也沒有
出資證明
。
王芬的二姐總是找母親借錢,而且借了不還。
2010年,父親找到王芬,提出和她簽訂一份假的購房合同。
為了保護父母的財產,王芬答應了,她認為這讓二姐沒有藉口再向二老借錢。
而且,購房合同裡,寫的是父親的名字,不是曹北義。
父親在世時,從沒有因為這份所謂的合同發生過紛爭。
可沒想到,父親剛過世,母親便拿著這份購房協議,想把王芬趕走,把房子給二姐,最還將王芬告上了法院。
最終,曹北義沒有提供支付房款的證據,法院駁回了她的上訴。
可曹北義並不甘心,她直接要求王芬,把房子變更成她的名字。
王芬說,母親就是替二姐巧取豪奪。
在他們沒搬回來住的時候,二姐已經將這裡當成了自己家。
房間裡到處有二姐的物品,依然保留著她的大量衣物,娛樂用的麻將牌。
二姐以照顧母親為藉口,儼然成了這套房子的女主人。
母親和二姐的所作所為,讓王芬相信,兩人是合夥搶自己的房子。
雖然房子保住了,可王芬的心卻涼透了。
05
王芬說,家裡姐妹四個,雖然都是女兒,可母親從來沒有一碗水端平過。
大姐是個寡婦,母親說,“窮單身、富寡婦”,大姐不需要她牽掛。
三姐和王芬條件不錯,母親覺得不需要牽掛。
四姐妹,最得母親照顧的就是二姐。
因為她最不會當家,不會賺錢。
曹北義口頭上表揚王芬和三姐能幹,背地裡卻一直幫扶、偏心二姐。
表面上看,是因為二姐生活條件不如他們。
可實際上,曹北義的偏心,在王芬小的時候就開始了。
從小,王芬就到曹北義的車間給她幫忙,可其他姐妹們從沒有幫母親做過工。
三姐從來沒做過家務,可當時流行什麼衣服,三姐就去買、定做。
而王芬從沒享受過這樣的待遇。
她和姐姐們在家裡的地位和待遇,天差地別,王芬感慨:
我連個丫鬟都不如!
小女婿問曹北義:
王芬今年多大了?
她的生日是哪一天?
很顯然,曹北義記不得了。
她說了一個錯誤的日期,被小女婿責難。
曹北義惱羞成怒,她一邊拍著桌子一邊哭喊:
你拿了我十五萬塊錢,還不承認,說沒拿!
曹北義說,王芬提的那些細節,自己從來沒注意。
她覺得自己從未偏心,只是四個孩子,她無法照顧的很全面。
在鏡頭面前,曹北義對王芬說:
崽,你只管講,有什麼講什麼,講出來心裡舒服一點;
崽,你不要激動;
你冷靜點,我的崽,我曉得你受了委屈……
或許,曹北義真的想和女兒溝通。
但是這麼多年她的所作所為,已經在王芬心底留下深深的陰影。
而且,在觀眾眼中,曹北義的感情流露太假。
似乎只是在記者和鏡頭前的演繹,只是為了自己以後生活有保障演的戲。
自始至終,曹北義沒有向王芬道歉。
她只是一個勁兒說:
我好想你,想去見你;
那天看見你,還送了你兩朵花;
我的崽,我愛都來不及……
王芬實在不想看母親演下去,她要起身離開。
曹北義一邊喊著“我捨不得你”“你怎麼狠心的趕我”“我最愛的就是你”,一邊死死拽住王芬的胳膊。
而王芬,則一邊痛哭,一邊拼命地掙脫母親的束縛。
曹北義說的話,她一個字都不信。
在她看來,這不過是母親為了從她這裡拿到錢,演的戲而已。
王芬哭著說,父親去世後的第二年清明,她想祭拜一下父親。
可母親以三姐一家要回來為藉口,剝奪了她祭拜的權利。
曹北義的這些行為,一次次突破了王芬的底線,讓王芬對她徹底死了心。
她對王芬的傷害,不是幾句話,一場深情戲就能夠彌補得了。
而她演的這場戲,讓王芬更寒心。
06
明明四個都是女兒,為什麼曹北義對王芬格外不順眼?
王芬說,自己是最小的女兒。
在別人看來,老么是最受疼愛的那個。
可偏偏,在她未出生的時候,就承載著長輩傳宗接代的希望。
作為女兒,她的出生讓母親極其失望。
在家裡,姐姐們不做的活她做;
姐姐們都有新衣服穿,她只能撿她們的舊衣服。
曹北義曾跟王芬說過這樣的話:
得虧沒把你扔河裡,你看別人生了女兒,就仍在池塘淹死了。
言外之意,王芬能活下來,是她的恩賜。
家庭環境給王芬很大的影響。
王芬的初中同學錄裡,同學們紛紛留言,說的最多的就是:
感到你有過很多的委屈。
王芬不是不願意贍養母親。
但是她要求四姐妹一起,共同贍養母親。
曹北義也同意繼續住在養老院,由四個女兒一起出錢養老,每人每月拿500元。
電話裡,大女兒和三女兒表示錢的方面沒問題。
但這件事她們需要和老二一起商量,因為二姐才是這個家裡最有資格說話的人。
可當記者給二姐打電話,大概講述了事情後,對方沉默了良久,說出了一句:
我再考慮考慮!
記者強調:你母親養老的問題是一個很好解決的問題,你媽媽希望能夠儘快解決,儘快溝通。
可二女兒卻以人在外面為藉口,要再考慮考慮。
在記者和二姐通話的時候,曹北義在一旁不斷地為二女兒說話:
她一定會來;
她主要是那天耳朵出血了;
我請了領導在場,如果有動武,我會打110……
儘管沒在她身邊,可仍然能從簡單的話語中看出她對二女兒的偏疼。
聽了二姐的話,王芬直接離開。
她告訴母親:
告我吧!
把四個女兒全部告上法庭!
而曹北義在後面譴責小女兒:
現在你賺了錢,不認我了!
最終,曹北義的養老問題依然沒能解決。
07
子女眾多的家庭裡,有受寵愛的,就註定有被忽視的。
但是,受寵愛的總是有恃無恐,仗著母親的寵愛撈取最大的利益。
在現實中,那些被偏疼的人,卻總是對父母最冷漠。
他們將父母對他們的偏愛視為理所應當,將自己本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看做麻煩。
而那些被忽視的子女,卻往往成了“最吃虧”的人。
這麼多年的偏心,再三的出格行為,讓曹北義和王芬之間的隔閡無法彌補。
而且,一開始她就想把自己以後養老的重擔,全部推給小女兒。
她清楚王芬不會原諒自己,便叫上記者,試圖用輿論壓制住女兒。
她在鏡頭面前拙劣地秀著演技,實際上卻是把髒水往小女兒身上潑。
所謂的房產糾紛,本就是子虛烏有;
對女兒的深情,她也沒有演好;
鏡頭前,她不斷挑動王芬敏感的神經,讓她情緒失控……
彈幕裡,她的演技和虛偽連網友都看不下去。
最終,曹北義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親情無法彌補,養老問題也未能落實。
作為原生家庭裡最弱勢的人,王芬心裡的苦,經歷過的人最清楚。
她就是《都挺好》裡蘇明玉的現實版本。
她不受母親待見,卻承擔的最多:
在母親被二姐無休止借錢的時候,她為老人著想寫下虛假購房協議;
在母親去養老院之前,她讓母親在自己家裡居住了15年。
對原生家庭原諒與否,和贍養老人不衝突。
這一點,王芬分的很清楚,也做的很好:
我願意給你養老,但我不會原諒你!
那些區別對待子女的人,看到曹北義的下場,還會對孩子們區別對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