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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古代歷史中記載,每個朝代幾乎都離不開
農業的發展
,因為糧食是一個國家能否存活的關鍵。古代的諸多國家都是因為打戰時期
缺乏糧草
,被敵人活生生的圍困,
餓死
在城中。
中國歷史上的很多朝代對於農業的發展都會設立一個
制度
,主要是對土地的分配以及糧食的種植而制定的制度。
比如唐朝時期的土地兼併制度。唐朝設立土地兼併時,將國家的農業化發展帶入了一個
巔峰
。
唐朝朝廷會將這些土地分給農民們,讓農民們得以
自給自足
的機會,並且只需要交一小部分的
稅款
到國家,剩下的可以透過商業出售,或是自己使用。
這一制度的建立
起初
是完美的,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弊端也慢慢的出現。
唐朝時期除了
土地兼併制度
的設立,還設立了
地方階級制度
。朝廷會安排這些地主們管理農民的土地,每一個地區都會有一個地主。
而這些地主們靠著土地兼併的徵稅制度從農民的稅款中
獲利
。並且將稅款提高,導致老百姓們的生活
苦不堪言
。除此之外,這些地主們還將海外貿易的一部分錢款貪汙,導致國家的經濟收入急劇下降。
一、宋朝時期的土地制度
宋朝時期作為
緊跟唐朝
之後的朝代,被唐朝的
藩鎮割據勢力
影響頗深。但並不影響宋朝成為一個
大一統
的國家,在中國古代歷史中的宋朝是一個經濟發展大國。
宋朝時期對於商業化的發展十分的注重,可以說宋朝是一個“
重商抑農
” 的朝代。雖說如此,但宋朝時期對於土地的管理制度是比較鬆懈的。
宋朝作為一個
商業化
的經濟大國,在對內貿易以及海外貿易上都有著巨大的成就。但隨著商業化的發展越來越旺盛,出現的
弊端
也隨之增多。
因為對土地的管理
比較鬆懈
,導致農業化產品以及糧食大幅度減少,導致宋朝經濟如此繁榮的國家居然出現了
饑荒
。宋朝時期對於土地的分配執行的是土地私有制。
從宋朝發展商業開始,就忽略了對土地的管理。宋朝時期對於土地是放任的,
土地私有制
的執行,使得大量的土地落到地方主的手裡。
老百姓要透過購買才能得到土地,而且對於地主們
自由買賣
土地和兼併土地的現象,朝廷根本不管。或許是宋朝一心只想成為
經濟大國
,而將土地的分配製度
放任不管
。
宋高宗
時期,私有土地的價格根本就不是老百姓們能購買的。一些農民傳承下來的土地,只要被地主們看見就會
強制性
的兼併,導致老百姓們不得不透過商業化交易來獲取土地。
不僅如此,對於賣出去的土地,也要執行
徵稅制度
,而這些制度都是由地主們制定,公平與否朝廷不予管理。這也是導致宋朝走向
衰敗
的原因之一。
二、
田賦制度
土地對於一個農民來說是生存下去的關鍵,而對於一個國家來說,糧食是
基礎
,國力是關鍵。糧食是一個國家生存的基礎,尤其是軍隊打戰時需要用到的糧食更多。
如果一個國家連糧食都
供給不足
,那麼存活的時候也不會長久。如果每個國家都像宋朝那樣
放任
土地不管,那麼終將會走向衰敗,
甚至滅亡
。
田賦制度
最早出現在春秋時期的諸侯國:
魯國
。由諸侯國的帝王
魯宣公
制定。一個國家的帝王是決定國家能否強盛的關鍵,而魯宣公設立的田賦制度就決定了魯國必定走不遠。
田賦主要是指魯國對於土地徵收的稅,田賦制度也被稱為
稅畝
制
。對於徵稅每個朝代都不同,有些國家以收糧食為主,有些國家以收銀錢為主。
在魯宣公之前的朝代,對於土地方面的管理都是
十分嚴格
的。對於土地,古代的國家不會將老百姓繼承下來的土地
剝奪
,而且地方階級也沒有權力將老百姓的土地兼併。
並且皇帝都
沒有權力
將土地徵收,古代時期的農民是一個國家的存活的基礎,他們在皇帝的眼中是極其重要的人物,皇帝都不能
私自專用
養育萬民的土地。
除此之外,皇帝儘管有著天大的權力,也不能
徵稅
農民的土地。因為農民種植的糧食本就是國家所有,除了農民自己的一部分,其餘的一部分也會主動交由國家。
如果出現徵稅制度,老百姓們
集體罷工
,那麼國家就會
陷入饑荒
。而齊宣公設立的田賦制度正是為了
個人利益
著想,導致老百姓們的生活苦不堪言,而魯國也走向滅亡。
田賦制度存在的弊端
顯而易見
。如果想讓農民全心全力的
務農
,那麼就不應該執行田賦制度。徵稅制度可以繼續,唯有按照人頭稅,而不像魯宣公那樣收田畝稅,並且將土地發放給農民種植,不執行土地兼併制度才能使國家的農業化更加的繁榮。謝安就是意識到了這一點,變
廢除
了度田收租制度,
恢復
古代先人對土地分配的做法。
參考文獻:《史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