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葬父母那麼難嗎?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不挖坑也可以啊,“暴屍街頭”你沒聽說過嗎?“路倒屍”不是很流行的罵人話嗎?

但是,中國人講究“入土為安”。如果是孝女(不光是孝女,也有賣身葬父的孝子),總是希望給父母一個比較體面的葬禮,希望父母的遺體能睡在一口棺材之中,希望有一小塊土地能埋葬父母的棺材(土地也需要花錢買的)吧?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葬父母那麼難嗎?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這就需要一筆錢。

沒錢,就只好“賣身葬父母”了。

但是!你以別被影視劇矇騙了,以為只有漂亮的女孩子才會賣身葬父母,而且馬上會受到主人侵犯。其實在古代,去做別人的奴僕、失去人身自主權,也是相當普遍的事情,像一項職業一樣平常。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葬父母那麼難嗎?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醒世姻緣傳》裡有個晁秀才,一朝考中,做了知縣,立刻“有等下戶人家,央親傍眷,求薦書,求面託,要投做家人。有那中戶人家,情願將自己的地土,自己的房屋,獻與晁大舍,充作管家”:不是因為窮而賣身為奴,是不要錢做奴才家人,甚至連家產一起獻上,只求做晁家的管家。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葬父母那麼難嗎?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家人”就是奴才,“管家”也是奴才。為什麼願意花了錢去給人家做奴才?當然是有利可圖。短短几年以後,晁家主母就這樣算管家的財產:“你們都有一兩頃地了,還待攬多少?”“算著,你那兩頃地連城裡房子,算著差不多值著一千二三百兩銀子哩”。要知道晃老爺的侍妾本來是晁奶奶花七兩銀子買的丫頭——本來只需要五兩銀子,晁奶奶看丫頭家人可憐,額外多給了二兩。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葬父母那麼難嗎?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五兩銀子可以買一個丫頭,一千二三百兩,怎麼也算得上小康之家了吧?這僅僅是一個退休知縣的管家的家產。

《紅樓夢》中也有類似的例子。賴大家“樓房廈廳”,家裡花園的規模居然接近省親別墅大觀園的一半!

古代女子動輒賣身葬父母。葬父母那麼難嗎?不就是挖個坑的事嗎?

賣身為奴,當然是一種犧牲。但如果犧牲能夠得到回報,比如更大的利益,那也就值得了。

連埋葬父母的錢都沒有,他(或她)可算是山窮水盡、走投無路了。賣身為奴後有飯吃、有衣穿,也許還有工錢掙,甚至還有發財的可能(當然機率很低,並不是每一個奴才都能發財),也算是山窮水盡之中的一條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