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作《緬甸聯邦制的實踐》

民地武的領導人也期待和平協商停火問題,儘管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曾鬧過獨立,但現在他們卻只想要透過“聯邦制”來保障各少數民族權利共享,並爭取最大程度的自治權。但是,緬軍的將軍們從來就不認可聯邦制,他們認為聯邦制的缺陷在於將會使國家走向分裂。

譯作《緬甸聯邦制的實踐》

不久前我曾和一位退休的上校聊天,他說:

“一旦實行聯邦制,國家將會在十年之內走向土崩瓦解。你看地圖,我們緬甸國土面積這麼小,哪能在這片土地上再劃分出一百來個地區呢?世界上的大多數國家都應當把民族團結作為重中之重,只有這樣國家才能長存。否則,緬甸就會面臨被大國吞併的風險,而其他國家也會落井下石地對我們橫加指責。那些國家就是偽君子,因為他們以前就不遺餘力地想要分裂緬甸。”

譯作《緬甸聯邦制的實踐》

這位上校的臉很黑,手掌很大,他穿著一件淡藍色的T恤和一條半舊的筒裙,看得出他曾和他的戰友們在叢林裡經歷過很多年的磨練。他認為停火協議只能得到部分少數民族的認可,不可能實現全面停戰。他說:“我們現在最多隻能爭取到少數民族的理解。下一步,國家要透過修建公路和鐵路,加強國內各地區互通往來。同時,要透過貿易以及全國統一的教育制度來逐漸縮減地區間的差異。”

譯作《緬甸聯邦制的實踐》

西方國家認為透過經濟制裁和斷絕外交關係等手段將會逐漸改變緬甸將軍們的心意,但是他們的夢想破滅了。緬軍採取了另一種策略,他們把曾經的敵人稱之為少數民族的領袖,把他們恭請到大城市裡,滿足他們提出的一切要求,並給予他們經濟方面的權利。透過這樣的方式,緬軍儘可能地止住了戰火。到了2010年,和剛開始開啟停火程序時期相比,現在和平程序已經取得了顯著成效。

譯作《緬甸聯邦制的實踐》

新憲法也賦予了地方政府部分權力,各省邦獲得了法律自治權,儘管這和聯邦制以及地方政府實現真正的自治權還存在很大差距,但是,這對於親歷過戰爭的少數民族領導人而言,已經是一個小小的收穫了。緬軍還給予了民地武某種程度上的軍事權力,讓他們有權自行組建“邊防軍”,邊防軍部分由緬軍指揮,以後將會完全置於緬軍的統治之下。在這種方式下,民地武並不是和緬軍完全統一在一起,只是部分形式上的統一。一些武裝力量同意採取這樣的方式,但是,還有很多民地武直到現在仍然不認可這種方式。

譯作《緬甸聯邦制的實踐》

譯自《中印兩國十字路口上的緬甸》,閱讀更多章節請關注百家號“譯江水緬甸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