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三晉地區,從重義到重利,從節儉到奢靡,為何會發生變化?

商業的迅速發展,除了引起經濟領域的變化外,還對社會風氣產生了方方面面的影響。

它就把所有封建的、宗法的和純樸的關係統統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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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無情地斬斷了那些使人依附於天然的尊長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羈絆,它使人和人之間除了赤裸裸的利害關係即冷酷無情的現金交易之外,再也找不到任何別的聯絡了。”

從重義到重利的變遷

學者們對於春秋時期的社會核心價值觀一直有不同的觀點,

總體而言,不外乎是“禮”“義”“德”“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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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們對於春秋時期的社會核心價值觀有爭論,但不可否認的是

“義”在春秋時期人們的價值觀念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義作為一個價值判斷準則,受到了社會的普遍認同。“義”的含義包容了社會的方方面面。如《左傳》晉侯將百姓訓練兩年後,想使用他們,子犯曰:“民未知義,未安其居。”

“義”是當時人們追求的價值標準,也是人們普遍的價值追求

。隨著商業的迅速發展,商品流通到社會的各個角落,對社會的方方面面產生了影響,它使人們的思想產生了潛移默化的變化。

“勞動產品一旦作為商品來生產,就帶上拜物教性質。

因此,拜物教與商品生產是分不開的。”貨幣是商品交換的媒介,是商品價值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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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對於財富的追求就具體體現為對於貨幣的渴望,對於貨幣的渴望是沒有止境的,社會上興起了一種“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的拜金求富風氣。

拜金求利的風氣不僅存在於工商業者中,而且還席捲了社會的各個角落。

如“衛人有夫妻禱者,而祝曰:‘使我無故,得百束布。’”

“齊人有東郭敞者,猶多願,願有萬金。”

蘇秦在不得志時被家人看不起,當他榮歸故里後,家人對他恭恭敬敬,無比諂媚,蘇秦問其為何前倨後恭,家人直言“見季子位高多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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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時人對於金錢的強烈渴望與直白大膽,整個社會都將追逐財富放在無比重要的位置,

財富的多少影響著人們的社會價值與社會地位的高低。

《睡虎地秦簡日書》中也有當時社會拜金求利社會風氣的體現,手工業者還會將其刻在產品上。“金錢良日,甲申、乙已。”、“大吉門,宜錢金”、“壬癸夢日,喜也;夢金,得也。”由此可見,這一社會風氣在當時相當普遍。

拜金求利的社會風氣在三晉地區也有體現,國與國之間,齊國將要攻打魏國時,魏

國使者將“寶璧二雙,文馬二駟”送給淳于髡

,淳于髡收下後解了魏國之患。

信陵君率五國大軍擊敗秦國,使其被困於函谷關而不得出。秦國為了除掉這個禍患“乃行金萬斤於魏”,

透過賄賂魏國臣子從而達到了秦國的目的。

這種拜金求利的社會風氣在官場中具體體現為官員收受賄賂,賣官鬻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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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

五蠹

》中的“官爵可買”,陽翟大商人呂不韋一擲千金,結交安國君和華陽夫人,進入秦國官場。趙國官員收受賄賂,長平之戰中廉頗被趙括替換“趙王使使者視廉頗尚可用否。

廉頗之仇郭開多與使者金,令毀之”這種收受賄賂,賣官鬻爵的現象,

破壞了官場執行的正常秩序,使得吏治混亂,國家機器正常運轉遭到破壞。

魏國李悝的《法經雜法》言:“丞相受金,左右伏誅。犀首以下受金則誅。金自鎰以下罰不誅也。曰:‘金禁’。”

對於統治階級內部的受賄行為進行嚴厲制裁,專門為這種受賄行為訂立法規且懲罰嚴厲,可見當時魏國有這種現象的發生,

官員受賄行為成為魏國的吏治問題。

“趙女鄭姬,設形容,揳鳴琴,揄長袂,躡利屣,目挑心招,出不遠千里,不擇老少者,奔富厚也”

趙地人民的功利求富風氣十分盛行

,它對趙國女子擇偶觀產生了影響,趙女通常選擇權貴之家作為配偶,其婚姻帶有強烈的功利主義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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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史記·春申君列傳》中記載,李園之妹先被獻給春申君,待其懷孕後,又被獻給楚王,楚王去世後,春申君之子成為楚幽王,李園之妹即成為國君的母親,趙女透過自己的婚姻實現了奔富貴的目的。

總之,

拜金求利的風氣已經浩浩蕩蕩地席捲了戰國的所有社會階層

,無論是王公貴族還是平民百姓,無人不為金錢的魅力所折服。

從群體本位到個體本位的變遷

人們對於財富的追求不斷衝擊著傳統的固有觀念,即“貨幣欲或致富慾望必然導致古代共同體的瓦解。”

商業行為以獲得財富為最大的原則

,追求財富的觀念衝擊著原有的倫理道德觀念。拜金求利的觀念試圖把一切事物都歸入商品交換的範疇,人際關係的往來也被捲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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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表現較為典型的是商業活動對傳統家庭組織的衝擊

。傳統家庭組織是一般是一對大家長和他們的已婚兒、媳及孫輩一起生活在一起,除輩分最高的大家長外,小輩沒有自己的私有財產,即“父母存,不許友以死,不有私財。”

隨著人們對於財富的追求之心愈盛,家族中積蓄錢財的現象開始發生。

《韓非子·說林上》記載“衛人嫁其子而教之曰:‘必私積聚。為人婦而出,常也。其成居,幸也。’其子因私積聚,其姑以為多私而出之”這個故事說明當時的人熱衷於蓄私財的現象,說明此時在大家庭內的小輩已經可以私蓄錢財。大家庭內私蓄錢財的出現,

從經濟因素上瓦解了傳統的家庭組織。

對於錢財的熱烈追求,還波及到了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為了錢財影響到了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

“好財貨,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為了錢財而不贍養父母,絲毫沒有孝道可言。

《墨子·公孟》中記載“魯有昆弟五人者,其父死,其長子嗜酒而不葬”連在以禮儀著稱的魯國都有父死子不葬的現象,說明了當時孝道的淪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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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說山訓》“郢人有鬻其母,為請於買者曰:‘此母老矣!幸善食之而勿苦。’”居然出現了賣母換錢的怪事,子女除了布原贍養父母,居然將其當做貨物一樣買賣,道德淪喪到了如此地步。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尚且如此,更不用說兄弟姐妹之間。《戰國策》“合從者,一天下、約為兄弟、刑白馬以盟於洹水之上以相堅也。

夫親昆弟,同父母,尚有爭錢財。

而欲恃詐偽反覆蘇秦之餘謀,其不可以成亦明矣!”張儀用了同胞兄弟之間尚且為了爭奪錢財而反目成仇的例子,來說明合縱之事不可能成功。說明當時這種現象已經十分普遍,識人見怪不怪,所以蘇秦才會拿來舉例。

商業活動發展引發的拜金求利的風氣,衝擊了家庭倫理道德

、瓦解傳統家庭組織的現象,在各個諸侯國中都有發生,三晉地區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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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尚簡到崇奢的轉變

戰國時期,由於生產力的進步,人們在滿足基本消費後,還可以追求奢侈品消費。奢靡風氣是指在滿足基本生活消費以外的,奢侈、高昂的消費風氣。

奢侈品主要來自於主要依靠商業、手工業的提供

,“商不出則三寶絕”,沒有工商業者的提供,沒有商業活動的開展就缺乏奢侈品的流通。

商業活動使“奇怪時來,珍異物聚。”

李斯在《諫逐客書》中提到各地所產的奢侈品“今陛下致崑山之玉,有隨和之寶,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劍,乘纖離之馬,建翠鳳之旗,樹靈鼉之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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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珍寶極大地刺激人們的消費慾望。商業在各國的迅速發展,使得奢靡風習開始在整個社會上盛行。如齊國“孟嘗君有一狐白裘,直千金”、宋國的富賈監止賣了一塊玉璧“得千溢焉”、秦君用十五城向趙國交換和氏璧。

社會上奢靡風氣的盛行不僅發生在統治階層,民間也有這種現象的發生。

這種現象通常表現為民眾對於上層人士的跟風行為,《韓非子·外儲說右上》中記載,由於“鄒君好服長纓”,引發民眾跟風,“君好服,百姓亦多服,是以貴。”上若好之,下必效之,這是底層人民跟風上層社會消費風尚的表現。

奢靡風氣的盛行,破壞了當時的封建禮制。無論是西周時期的禮制,還是戰國時期逐步確立的封建禮法,都對社會各個階層做出了嚴格的等級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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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社會中各個階層日常生活中所用到住宅、服飾、喪葬等皆有詳細的規定,所謂“衣服有制,宮室有度,人徙有數,喪祭械用皆有等宜”,

由商業活動引發的奢侈品消費動搖了森嚴的封建等級制度

,引發統治階級與富有者之間的矛盾。

此外,奢靡風氣在統治階級中盛行,他們極力追求奇珍異寶,結果只能“厚作斂於百姓,暴奪民衣食之財”對百姓的橫徵暴斂,搜刮社會財富,“國侈則用費,用費則民貧,民貧則奸智生,奸智生則邪巧作。”

上層搜刮百姓的財富,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擇手段

,一味地追求奢侈生活,還會引起吏治的腐敗,而底層人民為了生存,則會引起社會犯罪率的上升,最終造成社會秩序混亂,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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