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梅特蘭對斯里蘭卡的改革

引言:

1804年4月21日,格倫伯維寫信給諾思,在談到曾在下院提出“康提戰爭”事件的克里維時說,“他的目的首先無疑是,不管怎樣,都要發表一篇演說,提出一個議案;其次是要向幾個部長射出一箭,但不是射向你的”。

但是,格倫維為了保全他的妻弟,他認為自己還應嚮明託上書陳情,他懇求說:“我願提請您注意,那一天關於斯里蘭卡問題辯論的傾向,使我覺得弗雷德·諾思的親友們很有必要過問這個事件的進展。在辯論中用了‘調查,有時也用了’譴責’和‘懲罰’這類的字眼。”

托馬斯·梅特蘭對斯里蘭卡的改革

儘管那時的斯里蘭卡總督可能遇到上述種種問題,但只要頒發給他的委任狀和訓令沒有強調指出哪些事件是在禁止之例,那麼他就大有從心所欲、馳騁自如的自由。諾思的繼任人

托馬斯·梅特蘭爵士是一個貴族,頗富資財,性格乖僻,決不隨波逐流

。他曾在印度服過軍役,回英國後進入議會,開始同反對派自由黨站在一起,以他歷來維護其事業的那種狂熱投入政治活動。同諾思一樣,他是一個自尊而又自我欣賞的人。但是,他對事業的練達和敏銳——這也許是他童年所受蘇格蘭教養的結果一-使他鄙夷任何徒具理論的空談。從這種空談中,他看出一種本質上的欺騙性,而他的虛榮心也驅使他去反對這種東西。

托馬斯·梅特蘭對斯里蘭卡的改革

1805年,當梅特蘭到達斯里蘭卡任總督和總司令”時,他已經是一個以幹才聞名的人物

。他懷著一根極好的標尺,用以衡量一切計劃和事業,那就是:有利可圖嗎?如果有利可圖,則必然是好的,應予以推薦。如果無利可圖,則顯然是無效的,必須加以擯棄。這種簡單的實用主興使他到達斯里蘭卡時幾乎對他所見到一切都有所懷疑。一旦當他費了一些時間進行調查研究,對英國在島上的行政和尚未和平解決而仍拖延著的康提“戰爭”有了相當全面的瞭解後,他就採取行動了。查爾斯·詹姆斯·內皮爾在梅特蘭任總督期滿之後結識了梅特蘭,對他了解頗深,內皮爾以讚揚的語氣對他在愛奧尼亞群島任高階專員時的工作作風,作了如下描寫:“他讓每個島上的’駐割官’享有大量權力和應盡的責任,他自封為獨裁者;人們稱呼他為湯姆王也是恰當的:不僅如此,他還使他的駐智官們成了各個島上的獨裁者。”

事實上內皮爾自己在殖民行政方面的成功試驗,似乎也體現了梅特蘭的理論:“也許在總督的任命上有一條再好不過的準則,即撤銷那些不能使殖民地自給自足的總督。”

梅特蘭將這種理論付諸實踐,在沿海各省的行政工作中取得了出色的成績。

當他上任時,殖民地已負債不少,成為帝國財庫的一個累贅;當他離職時,所有債務都已還清,並使斯里蘭卡能自付其開支了。但是,在他的任內值得表彰的,並不是他在財政上的成功,而是他確定並推行了兩個決策。他的繼任者也許有人迫於情勢不得不按他的辦法施政,但是不應忘記,梅特蘭關於這兩個決策的主張,在治理斯里蘭卡和開發斯里蘭卡的方式上引起了重大的改革。

要把斯里蘭卡治理好,它的官吏必須努力工作,忠於職責,而不應另務分外之事。因此,他禁止官吏經商。為了加強對財政的控制,他堅持徵稅員的任何一項開支均須事先得到總督的批准。固然各地區的稅收和管理應完全控制在徵稅員的手中,但他們的開支則必須得到新設立的稅務專員的許可。文職官員必須學習本地語言(葡萄亞語也算是一種);按照調整後的薪級的規定,官員升級的標準就看他對本地語言的熟練程度如何。

各地官員必須呈交年度報告:徵稅員必須奉命檢查穆達利亞爾們和下屬官吏的行為,以防止他們欺壓民眾或貪汙腐化。

托馬斯·梅特蘭對斯里蘭卡的改革

這些改革健全了文職行政機關,提高了稅收的效率。

1801年,孟買法院推事詹姆斯·麥金託希曾到斯里蘭卡作過幾個月的考察,但因致未能會見梅特蘭。他在自己的日記中寫下了對梅特蘭的行政工作大為欣賞的評語:梅特蘭將軍的行政之卓越使我不勝贊仰,我認為在印度找不出第二個範例。由於他豁達果斷,通曉人情世態,他在使全島勵行節約的情況下。逐漸得到了普遍的擁護。在每年虧空七十萬磅的一個島上,他把各種開支削減到了稅收的水平;同時以他那支五千人的小小的軍隊曾經在同一年內,兩次有力地支援了強大的馬德拉斯政府,而這個政府擁有一支七萬人的軍隊。

托馬斯·梅特蘭對斯里蘭卡的改革

最早為梅特蘭作傳的弗雷溫·洛德認為,金託希對梅特蘭所作的頌揚正好反映了頌揚者的一種心理:因為他對自己的軟弱無力頗感不滿,所以他對別人的任何一點果斷的表現才不惜予以過高的評價。即使如此,也不管梅特蘭有多少個人弱點,我們總不得不認為他自始至終是一個能幹的人。他的另一個重要決策是他熱望開發斯里蘭卡資源的結果。他曾經幾次力圖使卡斯爾雷支援他的計劃——

讓歐洲的投機者利用斯里蘭卡的土地

;1810年,他又勸說國務大臣利物浦勳爵,要允許歐洲人在英國屬地的任何地區可以購置土地,只是每處不得超過四平英畝。鄧達斯繼承了東印度公司在兩個管區的同樣政策,在1801年曾經規定:除在科倫坡外,歐洲人不得在任何其他地區佔有土地。

梅特蘭則認為,要償清斯里蘭卡的債務,關鍵在於從農業上增加稅收,而要發展農業則非有資本不可。

既然只有歐洲人可望擁有資本,那就應給他們以使用土地的機會。必須指出,梅特蘭的用意並不是要把沿海各省的大片土地變成種植園,而是要刺激本地人,使之“效法這裡僅有的幾個種植園主,像他們種植手已有利的穀物、咖啡或棉花那樣來從事耕植。”他的這個主張是否真誠,可不去管它,但他申述,這樣做將“會進一步消除民眾的各種成見,其效果遠遠不是我們政府為了同樣的目的所能辦得到的”。卡斯爾雷心中所想的,首先不是按舊殖民地的規模或方式來開闞種植園,而是“糧食生產,特別是稻米”。利物浦則同意關於讓歐洲人利用斯里蘭卡土地的那些建議,他因自己與梅特蘭“能夠取得完全一致”的看法而感到高興。

他在1810年6月5日發給梅特蘭的檔案中說:在你就任以前,斯里蘭卡政府不得不從大陸進口大最稻米;單是這一點就足以說明,如果斯里蘭卡能夠做到自給自足,好處就太大了。我總是在想;只要斯里蘭卡堅持走這一條道路,在交易方面必將獲得很大的利益,至少斯里蘭卡內部的資本週轉會因此而活躍起來,而它的稅收也就不至於因進口稻米而如此大量地外流了。

荷蘭人早就在斯里蘭卡種過甘蔗、菸草、棉花和咖啡,並有少量咖啡運銷歐洲。

在諾思的總督任內,有一個名叫康拉迪的荷蘭人,手中握有一筆資本,很想經營商業,他曾經運了少量咖啡到英國去。諾思祝願他經營成功並寫信給洛倫伯維說:“懇求閣下作為貿易大臣鼓勵英國進口斯里蘭卡咖啡。這種咖啡質精味美,我準備採取適當措施以糾正在咖啡整枝方法上的缺點;我正在盡力收集“有關這個問題的權威著作,從中摘錄要點。”

托馬斯·梅特蘭對斯里蘭卡的改革

梅特蘭預見不到將歐洲人不得在斯里蘭卡擁有土地的這一禁令撤銷後會產生什麼後果,因為他所關心的完全在於增加稅收。

康提王國的山區是宜於種植咖啡的地區,只有等到這些山區可以用來殖民時,才能大規模發展商品作物。但是梅特蘭為抵制白廳當局而提出的原則不久必將影響斯里蘭卡的全部經濟。他的其餘行政工作可以用一個公式概括起來,即:效率=支配著他整個思想的利潤。在他看來,稅收和效率的增加就等於幸福,既是統治者的幸福,也是被統治者的幸福。因此,他對康提“戰爭”毫不出力,只不過在設法營救戴維而已,但如果不承認他所不願承認的康提國王的主權,戴維是不會獲釋的。儘管威爾伯福斯再三提出抗議,儘管下院議員的福音派施加愈來愈大的壓力,他還是在教育方面節省了開支,不支援基督教傳教士的活動。他所特具的那種令人歎服的懷疑主義作出了大體上正確的結論:改教者的宗教信念是以他們的利益所在為轉移的。那些想在斯里蘭卡總督的贊助下大肆活動的傳教士們則不得不等到他離職以後再來活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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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設法使他的親信亞歷山大·約翰斯頓出任大法官之後,他便立即改組了司法制度。他所進行的種種改革的成效是,僧訶羅習慣法被早已在荷蘭統治時期就採用的羅馬——荷蘭”法所代替了。

梅特蘭極為講求實際,以致同他的真正願望相反,他沒有把英國的不成文法強加於一個並不習慣該法的民族。

有人描寫他,說他早在“託管制”這個詞流行之前就瞭解了它的意義了。如果“託管制”一詞在經常使用它的有關殖民地行政的檔案中,是指代行被統治者的權力一這種積力或遲或早必須交給被統治者——而言,那麼上述那些人對他的描寫就是誇張的了。

托馬斯·梅特蘭對斯里蘭卡的改革

如果說他是一個“託管者”,那他只是為了英國人民的利益而擔當此任,因為他所受的是英王政府的委託。作為一個以效忠英王為最高榮譽的行政長官,他願盡最大的努力履行他的職責。儘管他早年在議會中曾致力於自由黨的活動,但他過於武斷獨裁,心地也太狹隘,以致他把被統治者只看作是一批可以由他完全支配的群氓。在他的檔案中,隨時出現有“黑情報”(意思是本地人提供的無價值的情報)、“黑陰謀”這類詞句,因而他使人感到,他是一個走在他時代前面的人物。他曾聲稱:“

政府的唯一目的,現在是,而且永遠應該是:透過普遍地提高本地民族的物質生活和福利這一途徑,以確保斯里蘭卡島的繁榮

。”雖然他這一宣告經常被人引用,但是到了他任職的末期,他還是一如既往地那樣堅信,一個賢明政府的最大保證就在於總督掌有全權。對他來說,幸福的繁榮均來自賢明的政府,只要政府賢明,那就一切都好。

托馬斯·梅特蘭對斯里蘭卡的改革

康提王朝中有兩個派別:僧訶羅派和馬拉巴爾派,或者寧可說是反馬拉巴爾派和其他。國王斯里·維克臘馬·臘賈辛哈,出乎首席大臣皮利馬·塔勞伐的預料之外,逐步變成了一個非常堅強的君主。他於1811年處死了塔勞伐,改變了局勢。繼塔勞伐為首席大臣的是埃赫勒波拉。同幾乎所有其它康提貴族一樣,他也在陰謀反對國王,而且遲早是會與英國人勾結的。埃赫勒波拉同國王之間的公開對抗愈演愈”烈,結果他拒不奉詔入朝,反而隻身越境到英國屬地去了,他的妻室兒女都落入國王的掌握之中。根據康提法律關於懲辦叛國者親屬的條例,他們都不幸遭到懲罰。懲罰的詳情,經過流傳被編成了故事,國王的虐待狂是那樣慎人,以致至今在有關康提王國崩潰的敘述中,這一件事仍被描繪得有聲有色。

結語:

1811年繼梅特蘭為總督的

布朗裡格

,既沒有貴族門弟的優越地位,也沒有前任兩個總督的財富。他是一個職業軍人,有一段長期服役的經歷。此外,他是約克公爵所器重的人。沿海各省既然平靜無事,政府機構也比較健全,加之稅收又無虧空,所以他便能恣意設想對任何軍人都感興趣的一個前景——征服康提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