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布政使”,究竟是個什麼職務,相當於現在什麼官職

清順治年間,順治皇帝廢黜

“巡按制”

,施行

“督撫制”

,總督和巡撫的權力才開始逐漸確立和穩固,成為朝廷管理地方政府的主要官職。

總督,執掌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軍事,基本相當於建國初期的地區書記;巡撫,乃系一省最高行政長官,執掌一省軍民政務。巡撫,雖然受總督管轄,但兩者相互監督、互相制約,以便於削弱督撫權力,便於中央集權。

清朝的“布政使”,究竟是個什麼職務,相當於現在什麼官職

可根據《皇朝文典》、《清史稿》等歷史資料的記載,清朝的省級官員中,除了總督、巡撫,還有提督學政、布政使、按察使三個官職。

提督學政,執掌一省教育、科舉事宜,因為一般由皇帝欽派,帶有

“欽差”

意思,所以排位靠前,僅次於一省巡撫;按察使,基本類似於現今的省政法委書記,執掌一省公、檢、法機構。那麼,

“布政使”

這個聽起來像是管理布匹的官員,到底是幹嘛的?相當於現今的什麼官職呢?

清朝的“布政使”,究竟是個什麼職務,相當於現在什麼官職

清朝官員形象

要想弄明白這個官職,我們需要先來明白這個官職名稱的具體含義:

“布政使”

中的

“布”

,並非做

“布匹”

講,而是

“宣佈、傳播、彙報”

的意思。所以,

“布政使”

最主要的職權就是

“宣化承流,上呈下達”

,這種職能只要體現在督撫、吏部和一省府、州、縣官之間。

《清史稿·職官志》對

“布政使”

的這種職能予以過明確記載:

掌宣化承流,帥府、州、縣官,廉其錄職能否,上下其考,報督、撫上達吏部。

清朝的“布政使”,究竟是個什麼職務,相當於現在什麼官職

也就是說,

“布政使”

相當於省組織部部長,執掌一省人事大權。負責約束和管轄下屬府、州、縣官員,並根據自己所掌握的考核情況上報督撫、上報吏部。除此之外,

“布政使”

還承接上級指派的政務、法令宣達到各府、廳、州、縣。督促其貫徹實施。

現今的省組織部長,一般兼任省委常委,行政級別為省部級正職,而清朝的

“布政使”

也基本類似這個級別。

清朝的“布政使”,究竟是個什麼職務,相當於現在什麼官職

清代布政使官契

根據《清史稿·職官志》的記載,

“布政使”

的品秩為從二品,和未加銜的巡撫同一級別。也就是說,就行政級別而言,

“布政使”

和巡撫一個級別,基本等同於現今的一省省長,行政級別為省部級正職。

既然是省長,

“布政使”

的具體職權就絕對不會僅限於一省的人事權力,綜合諸多歷史文獻的記載,我們能夠大致得出

“布政使”

的具體職權:

三年賓興,提調考試事,升賢能,上達禮部。十年會戶版,均稅役,登民數、田數,上達戶部。凡諸政務,會督、撫議行。

清朝的“布政使”,究竟是個什麼職務,相當於現在什麼官職

清代“鄉試”考生形象

綜合來看,除了人事大權,

“布政使”

還執掌以下事務:

1、排程、指揮每三年舉行一次的

“鄉試”

;擁有直接向禮部

“舉賢”

之權。

2、執掌一省田賦課稅、財政收支、官員俸祿發放等財政大權;負責一省戶籍、稅役、民數、田數等民政內容。

3、

“會同督撫,議行政務”

,在省級常委會上擁有極為關鍵的一席,能夠絕對影響一省政務的制定、施行等。

清朝的“布政使”,究竟是個什麼職務,相當於現在什麼官職

清代布政使 田畝丈單

就此來看,清朝的

“布政使”

更加類似於現今省級行政單位的行政首長——省長,支援省政府的日常工作,並代表省級政府向以督撫為代表的省委常委、以吏部為代表的朝廷彙報工作、直接負責。

參考文獻:《清史稿·職官志》、《皇朝文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