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節度使”是個什麼樣的官職?為何總能引發戰亂?

導語:

唐代前期的軍事制度以府兵制為主體,在和平時期,由兵部管理府兵的軍籍,派遣其番上、出征,並由折衝府負責訓練。鈣類法在戰爭時期,則由朝廷另遣將帥統領府男實兵和部分募兵應對戰爭局面。隨著府兵制的逐步瓦解,唐朝的軍事制度逐漸轉為募兵制;而邊疆戰爭的長期持續,使得久駐邊防的軍隊成為星史論大軍區,節度使的設立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

在唐朝,“節度使”是個什麼樣的官職?為何總能引發戰亂?

一、唐代兵部對節度使的統轄職權

1、節度使的設定與統轄

在安史之亂爆發以前,唐朝能夠做到對節度使的有效統轄與控制,其中一個方式就是透過兵部對節度使進行統轄和控制。安史之亂前兵部對節度使的統轄可以從三個方面來分析。第一,節度使是唐代軍事制度中的一個重要方面,而兵部主要是負責軍事政務的行政部門,因此在制度上,

兵部對節度使有形式上的統轄之權

第二,兵部對節度使下屬的各級軍官有統轄管理之權。其一,節度使雖然可以自闢僚屬,但須向中央稟告以取得告身,才能成為正式的官員,而兵部掌武官告身的給付。第三,兵部對諸道的軍額進行管理和控制。自設立節度使以來,天下兵力以西、北二邊為重,旨在防備突厥與吐蕃。

正因西、北重兵集結,所以唐朝對西、北邊的節度使制馭亦嚴,朔方、河西、隴右三鎮常以宰臣遙領。而東北距離中央距離甚遠,重兵集結於此,而缺乏朝廷重臣節制,使安祿山長期擔任節度使,竊據兵柄。安史之亂的發生是和這個背景分不開的。自安史之亂後,河北藩鎮不復聽命於中央,兵部對其統轄之權自然難以實現。

不僅如此,在平定安史之亂的過程中,中原又增設節度使、團練使,有雄兵重鎮者,也有跋扈自專者,而兵部失權,難以進行有效的統轄和管理。唐代中後期,兵部對節度使的統轄之權發生了重要的變化,尤其表現在對節度使所領軍隊的管理和控制方面。

代宗時期,已經改每季申報軍籍為每年申報一次,可見在管理制度和申報時間上對軍籍已經失去有力有效的管理。 唐代後期的全國兵力統計,各地官健與團結兵的數額控制等,都要由兵部來處理。但實際上,唐代對軍額的控制之權也收效甚微,唐代中後期的諸道、諸軍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額外兵。

不僅如此,唐代後期,兵部權力的失墜構成了整個中央權威衰落的一部分。當一些藩鎮擁兵自重,當宦官把持了禁軍大權的情況下,兵部對驕藩和禁軍是無法真正履行其軍籍管理的職權的。

在唐朝,“節度使”是個什麼樣的官職?為何總能引發戰亂?

2、節度使加“使相”與兼刺史

節度使例兼治所州刺史之職,刺史雖為地方官但亦屬職事官序列,其與帶職的關係也需要討論。同一駐地的軍政長官與地方行政長官如果分授二人,則不免會造成事權不一的局面,尤其是二人還存在上下級的隸屬關係。西晉時期的都督與治所州刺史最初即為分授,此舉導致了地區內二元權力格局。

節度使作為一方區域的最高長官,其駐地行政長官屬於下級,如果分授二人則必然會導致權責扯皮和政令混亂。從晚唐到五代,刺史終於和諸使成為同一序列,北宋時期又據此設定了不同級別的州,具體分為節度州、觀察州、防禦州、團練州、刺史州數級。所以刺史的地位逐步向節度使、觀察使、防禦使、團練使等靠攏,最終形成了梯次分明的級別。

節度使兼刺史的出發點並非是為了提升節度使的地位或權力,其效用亦以統一事權為主,否則將重演西晉時期軍政長官在轄區內與刺史的衝突。總之,“使”是使職官員權力的根本來源,兼任治所州刺史有助於提高統治效率,州刺史並非朝職不能劃入帶職範疇。

“使相”

即加同平章事、侍中和中書令三類情形,侍中和中書令皆屬職事官當然可劃入帶職序列,同平章事雖為當然之宰相但屬於中央使職,但同樣充當了階官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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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節度使帶職與唐代政治形勢演變

1、安史之亂前後的節度使帶職

唐代在開天之際與吐蕃、契丹等政權多有戰事,如王忠嗣、張守矽、哥舒翰、安祿山等皆有顯赫的戰功,但其帶職之多止步於正三品之尚書或大將軍。安史叛亂以後,由於唐代決策的失誤以及官軍的失利,唐代只能依靠朔方軍及新設的藩鎮平叛,由此也引發了官爵濫授的現象。

安史叛亂後,唐代在中原內地等皆設定了藩鎮,要衝地帶皆置節度使,討論該時期節度使群體的帶職加授和升遷次序可揭示官制變遷和朝藩關係。肅代時期,節度使的政治軍事作用進一步加強,無論是散官還是勳官因為濫授之故已經不能準確表達官員的實際政治地位,因此繼續提升節度使的中央職事官和封爵不失為一種可行的政策。

節度使帶職在安史叛亂之前尚維持在三品範圍內,惟有哥舒翰、安祿山等功績極大者方加授僕射,安史叛亂後僕射開始普及化,使相和三公也不再以孤例出現。當然,唐代在削藩戰時也有被奪節度使“本兼各職”的做法,但最終也因為無力討平河北藩鎮而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總之節度使帶職的發展是與重大政治事件及政治形勢的演進存在緊密聯絡的。

在唐朝,“節度使”是個什麼樣的官職?為何總能引發戰亂?

2、節度使帶職與晚唐統治的崩潰

唐宣宗對節度使的選任確實比較謹慎,大中時期沒有廢黝

節度使

但在中原及京西北區域實施了

“短任”的政策

。關係。東南地區盜賊加入龐勳陣營,唐代最終歷時一年多平定了龐勳之亂。平定各種變亂需要各地的藩鎮出兵,這就引起了區域性乃至全域性性藩鎮格局的變動,各擁重兵的節度使當然不會滿足加官的“

緩慢逐級

”升遷。

晚唐的政治形勢對節度使帶職影響頗多,宣、鼓二朝以來的民亂和軍亂相繼爆發,舊有的藩鎮和唐代皆未採取合適的舉措。黃巢之亂衝擊了舊有的藩鎮格局,依靠平亂而崛起的新興軍閥逐漸掌握了節度使的選任權。

尤其是朱溫、李茂貞、李克用等節度使己經獲得了頂級帶職,而且逐步獲得了重要藩鎮的控制權。帶職從中央籠絡藩帥的工具淪為藩鎮對抗中央的藉口,節度使皆擁有頂級帶職時即註定李唐的覆亡命運。

在唐朝,“節度使”是個什麼樣的官職?為何總能引發戰亂?

三.唐代兵部的軍籍管理職權

1、管理方式

從唐代宗此詔改每季申報軍籍為每年申報一次,可見在管理制度和申報時間上對軍籍已經失去有力有效的管理。元稹在對策中提到,當時兵部對軍籍的管理已經到了“今之事則不然,吏理無考課之明,卒伍廢簡稽之實”的地步。

各藩鎮之中,有一些是忠於朝廷,受中央控制的,朝廷可以對這些藩鎮的軍額、軍備進行管理,以達到控制軍額的目的。朝廷能夠直接控制的是中央的神策軍,中原防遏型和東南財源型藩鎮。

2、兵部軍籍管理職權的變化

安史之亂後,唐代的軍籍管理有所鬆弛,具體表現在軍籍申報制度由季申年奏變為每年一申;在勘簡制度上,軍籍由分藏多處,諸司歲比,變為了省署不校。在這樣的情況下,唐代把管理之權轉移到對軍額的控制上,具體表現是對諸道、諸軍的軍額加以限定。在朝廷可以直接控制的方鎮中,兵部在軍籍或軍額管理上的事務性工作仍然在照常進行。

唐代後期的全國兵力統計,各地官健與團結兵的數額控制等,都要由兵部來處理。但實際上,唐代對軍額的控制之權也收效甚微,唐代中後期的諸道、諸軍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額外兵。不僅如此,唐代後期,兵部權力的失墜構成了整個中央權威衰落的一部分。

當藩鎮擁兵自重,當宦官把持了禁軍大權的情況下,兵部對驕藩和禁軍是無法真正履行其軍籍管理的職權。不管是藩鎮中較為承順的王士真,還是後來舉族歸朝的張茂昭,恰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安史之亂後朝廷對於河朔藩鎮的軍籍或軍額喪失了管理之權。

在唐朝,“節度使”是個什麼樣的官職?為何總能引發戰亂?

結語:

唐代兵部是負責軍事政務的部門,兵部的官員熟悉軍事政務的執行;而且唐初的兵部尚書、侍郎也常由文武兼備的人擔任,因此唐初兵部尚書往往統兵出征。唐代兵部除了統兵出征、出兵統馭外,還對朝廷設立的節度使進行統轄。但在安史之亂後,兵部對於節度使的統轄之權僅僅是名義上的,很難做到有效的統轄。

參考文獻

《史記》

《唐國史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