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宋朝文化轉型對宋仁宗時期社會保障內容的影響

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等級制度的完善、新興群體的出現,使得社會救助和福利保障並行,相比前代,社會救助範圍和救助水平有著明顯提高。社會救助所提供的只是最低層次的生活保障,社會福利為人們提供較高水平的待遇和保障。

一方面,以商品經濟繁榮為代表的物質文化得到了較大水平的提高,財政收入增加為提供更為廣泛的社會救助提供物質基礎。

另一方面,在封建王朝下,宋仁宗時期受制度文化、思想文化等影響

,普通百姓更多的是接受救濟,官員則享受較多福利,因社會地位差異呈現出保障水平的層次性。

同時受到物質文化的影響,對普通百姓的救濟與保障更加具有臨時性和低水平性等特徵。受“大文化”影響,宋朝社會保障在內容上呈現出諸多特徵,這些特徵與當時社會轉型和文化轉型的背景密不可分。

一、社會救助與福利保障並行

百姓的基本救濟。社會救助是宋朝社會保障的核心內容,以災荒救濟為主要內容,透過居養院、養濟坊、慈幼局等機構為

鰥寡孤獨

幼疾貧者提供救助。這些救助措施以保障人們基本生存為主要目標,其救助水平十分有限。

宋朝社會救助以仁政為精神,受生產力制約和維護特權的需要,此時的社會救助只能提供低水平、臨災性的救助,雖在蔡京時期社會救助水平有很大提高,但也只是曇花一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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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的優厚福利。宋王朝作為封建制度下的王朝有著三六九等、士農工商之分;同時,受生產力制約,物質資料有限,宋王朝所能開展的仁政和恩賜水平因而受制。朝廷提供的福利往往主要面向皇族、官員等特權階級,

這些權貴在本身物質條件相對較好的同時還享受著來自皇帝所賞賜的福利

,這些人所享受的福利不僅有物質上的賞賜,還有職位及待遇的蒙蔭,這些遠超現代社會福利的概念。由於享受此類福利待遇的人範圍較小,可以看作是特殊的福利。

對廣大百姓而言,享受到朝廷提供的福利寥寥無幾,以對高齡老人提供的錢糧稅賦待遇和醫療救治等福利待遇為主,相對而言這類福利水平較低。救助多、福利少,並不意味著宋朝社會保障發揮作用有限,恰恰相反的是宋朝社會保障在此救助模式下發揮了極大作用。

生產力較低水平背景下本身所能提供的救助就受限,不能提供較高水平的救助與福利,因此救助要以保生存、促發展、維穩定為首要任務。宋朝所施行的社會救助就

主要

在災害發生時為受災百姓提供賑濟,或對特殊困難人群提供救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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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社會救助不僅有救助災民生命、減輕財產損失、安撫災民情緒從而使災民脫災的

災害

社會救助,還有為受災百姓提供政策扶持、資金扶持的生產性社會救助。生產性救助是根本性救助,是從根本上解決百姓生產生活問題的救助方式,也能夠減少受助者的依賴性和懶惰性,減輕財政壓力。不論是災荒救助還是生產救助都為當時百姓提供了一定保障,即使救助水平有限。

二、物質救助與精神撫慰並存

社會保障以物質救助為主要手段,受物質文化尤其是生產力和認知水平影響,宋朝社會保障還透過特殊的精神救助和儀式為百姓和官員提供精神救助和慰藉。

1.精神撫慰

首先,皇帝避殿減膳、釋出罪己詔是皇帝發揮帶頭作用,反思己身從而為大臣和百姓進行精神上的安撫。其次,雲祀等祭祀手段是當時逢災必須進行的儀式。

從皇帝親自去廟宇祈禱上天,到派遣臣子進行祭祀祈禱,再到民間自發進行的祈禱

在生產力低劣的原始社會,祈禱上天是應對災害的主要手段。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祈禱上天不再是單純的救災手段,更多的是維護社會穩定和鞏固皇權。朝廷所開展的正祀、民間廣泛存在的淫祀,都在災害發生時對上天和祖先進行祈禱,以求風調雨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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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是精神上的慰藉和寄託,能夠為當時認知背景下的人們提供迎災救災的精神支撐。最後,皇帝對生病官員的看望慰問、對百姓頒佈優撫詔令,是皇帝施行仁政仁心的方式,也是加強社會控制的重要手段。

皇帝的慰問、詔令給大臣和百姓帶來的不僅是物質上的福利

,更多的是皇帝的關心,使人們對其感恩,對恢復生產生活有著精神動力。雖

諸多

研究者並未把這些精神上的安撫作為宋朝社會保障的內容,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些精神慰藉在當時在救災安撫方面有著不可磨滅的功勞。

2.物質救助

提供精神慰藉只是讓人有著鬥志和力量,並不能解決生存問題。因此,宋朝廷在進行祭祀、慰問之後還調集物資進行賑濟。透過皇帝內庫、國家財政對受災群眾進行物資賑濟,各種官方倉儲機構在災荒救濟中發揮了核心作用,地方自發設立的義莊、社倉也為百姓提供賑濟。物質救濟手段多樣,包括施粥賑濟、醫藥救濟、稅賦減免、貸種減租等方式,這些物質救助方式不僅保證了百姓的基本所需物資和治療,還為其提供了恢復生產生活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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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救助是基於當時社會生產力和國家財政所開展的低水平救助,在滿足人們基本粗淺生存所需的同時為其提供恢復農業生產所需的種子和稅賦優惠。

在賑濟過程中,由於官員個人品質與能力問題,加上制度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讓災荒賑濟有時並沒有落實到受災百姓身上,雖朝廷常常派監察官員對其進行監察巡視,但也無法徹底避免此類現象,這也是宋朝諸多官員不斷探討社會救濟新方式的重要原因之一。

精神與物質兩方面的救助構成了當時宋王朝的社會救助體系,物質救助保障了基本生活所需,精神撫慰為人們提供了心靈上的支撐。宋朝農業生產力相對發展、商品經濟繁榮,這是提供物質救助的基本保障,儒學復興、理學興起是不斷重視精神撫慰和社會教化的思想和價值觀支援。

三、平時救助與臨災救濟兼顧

傳統社會救助主要為因災因病無法維持自身基本生存所需的百姓提供救助,臨時性的災荒救濟佔據重要地位。宋朝救助制度不斷完善成熟,形成了系統性的救助機構和救助措施,

開展著較為妥善的日常性救助和臨災救濟

日常性救助。經常性的救濟措施主要透過養濟院等機構為老幼孤寡等特殊人群提供物質救助,還包括醫療救治、撫養幼童等,這些經常性救助措施和機構對這些特殊人群提供了較為完善的救濟,對他們生老病死有著全方位的照顧,但受到財政和政局變動的影響,這些機構發揮的作用很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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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災救濟。宋朝災荒頻發,災害

突然發生。因此,必須根據災情提供臨時性的救助措施。宋朝災荒救濟包括災前預防、臨災救濟及災後恢復。災前預防以加大倉儲儲備和興修農田水利為主,臨災救濟以開倉賑濟、安置流民、提供助葬等措施為主,災後恢復以募流為兵、開墾荒地、以工代賑等為手段。三者相輔相成,成為宋朝災荒救濟的重要內容,這些措施大多是臨時性措施,多在災荒發生時為應對災害,緩解民困所採用。

臨時性社會救助還包括皇帝偶爾對貧苦百姓和大臣軍人提供的醫療救助、寒衣補助等臨時性救助。臨時性救助之所以成為宋王朝主要的救助形式,一方面與當時生產力的發展水平較低密切相關,無法為百姓提供持續性的救助。

另一方面也與當時宋代的社會制度、文化等有關,受封建帝制的影響,

皇帝有著至高無上的權力,在皇帝更替過程中,政策時常發生變動且各大臣的理念不一,使得社會救助難以形成制度化體系,皇帝等也把臨時救助措施當成是自己施恩、仁政的重要機會和方式,這也是宋王朝臨時性救濟較多的重要原因。無論是平時性救濟還是臨時性救助,都是宋朝社會救助的組成部分,為宋王朝賑濟百姓發揮了

極大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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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質收支與救助方向協調

受宋朝各類制度影響和經濟水平限制,宋朝的社會救濟注重出與入的結合,一方面是社會救助物資的收與出,另一方面是救助方向的協調性。商品經濟發展、商稅等制度的完善、風俗及思想發生變化,給物質收支帶來新的活力,給救助形式帶來多種措施。

1.物資的收與出相協調

一是注重救災物資的保障。社會救助所需物資來源包括朝廷財政、皇帝內庫、民間捐贈等多種途徑。其中,國家財政是義倉等倉儲機構物資的主要來源,

並且透過倉儲借貸收息等方式獲取部分物資

。內庫主要是皇帝對國家財政的補充,常常出現在財政緊張或皇帝主動施以仁政時期,這為緩解國家財政,對賑濟災民和滿足軍需有著重要作用。

民間捐贈是民間為救災提供錢糧,包括僧人、富民等多類社會成員,其中僧人的物資捐贈有自發開展的施粥賑濟及朝廷度牒,富民透過施粥賑濟和朝廷勸分等途徑,這些民間捐贈和救助為諸多災民提供了諸多物資,也緩解了財政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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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物資支出的

基本、差異性。社會救助的支出主要是官府機構對百姓進行賑濟,透過義倉、常平倉對百姓提供賑濟,包括災時的臨時口糧救濟和貸種復耕等方式為其提供物資,還有居養院等機構提供生活所需,這些賑濟都有一定的標準並存在差異。除錢糧賑濟支出外,朝廷還提供醫藥、寒衣等物資救濟以及以工募賑,諸多物資救助內容保障了很多百姓的基本生存。

2.救助方向的協調性

對百姓的救助有直接提供物質和側面減負兩種方式,百姓的救助在於開源節流。一是開源。對於百姓來說,來自朝廷的錢糧救助是最為直接的救助形式,是保障百姓當前基本生存的有效手段。二是節流。

朝廷減輕百姓的稅賦負擔,

免債務等,尤其是減田租、賦稅,免除以往借貸常平的債務

,這些能極大地減輕百姓身上的負擔,是促進百姓恢復生產的有效方式

。無論是為百姓提供物質救濟還是減輕負擔為百姓維持基本生存,對改善生活有重要作用,只是社會救助的不同具體形式。宋朝廷注重協調社會救助收與入兩者間的關係,是其在波動發展過程中能夠不斷重新復建和發展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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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態度謹慎與行為積極共生

社會保障的實施往往包括統治階級的態度和具體救濟行為兩方面,在傳統社會思想影響下,統治者為維護統治對此持有謹慎而又積極的態度。仁政思想根深蒂固。宋王朝加強自身統治的手段吸取了歷代王朝的經驗教訓,

秦隋兩代的暴政成為其滅亡的重要原因

,漢唐初期的恢復民生是漢唐盛世的基本保障,宋王朝透過施行仁政以保障民生鞏固統治,在這種寬厚仁心思想下提供了諸多社會救濟。宋王朝對社會救助持有積極而又謹慎的態度。

一方面,每逢災荒,皇帝便

殿減膳、遣使祈禱、釋出詔令積極應對災害,這些是皇帝積極進行社會救助態度的重要體現,皇帝對災荒的重視、對特殊群體的照顧促進了整個宋王朝重視災荒救濟和特殊群體優待氛圍的發展。

從皇帝到地方官員都對災荒和民生十分重視,形成了從中央到地方的系統救濟,官員對救災策略不斷反思和實踐,進而形成了較多的賑濟救災思想。另一方面,宋朝在實踐運作過程中對社會救助方法有著質疑和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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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以王安石變法的諸多措施最為明顯,官員對此持有嚴重反對態度,對這些措施所帶來的“與民爭利”負面後果提出批評。官員對蔡京時設立的養濟院、居養院、漏澤園等救濟機構也提出批評,

指出這些機構存在過度救濟、加大財政壓力、官員操作不當等諸多弊端

義倉、常平倉等倉儲機構也存在監管不足、執行不當等弊端,朱熹等人為了更好發揮倉儲救濟作用,自發設立了民間社倉,成為義倉、常平倉的補充。正是這種質疑和反思才使得宋朝社會救濟方式不斷成熟和完善,也因過多的負面評價使部分救助時常取消。

總結

宋朝社會救助有著豐富的實踐活動,從中央到地方、從政府到民間都開展著諸多救濟。賑災救濟實踐佔據了重要地位,是宋王朝社會保障的核心部分,透過義倉等倉儲機構對受災百姓進行賑濟、救助,

對流民採取募流為兵、以工代賑,對百姓減免稅負等以保障其基本生產生活。

醫藥救治、收養救助是朝廷對貧苦百姓醫療救助和保障無力自存人員的重要手段。為死者提供助葬,對因災死亡百姓和戰死將士的家屬提供優待政策。宋朝社會救助實踐涵蓋了生老病死,平民百姓、官員和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