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王暉以金文證明西周時期確實存在要服,以及蠻夷要服向周王朝提供職貢的具體內容,如蠶絲與絲織品,禾穀糧食以及苞茅、銅錫等特產,還有做事和服兵役,服從物品交換的管理及納稅職責。
當東夷南夷與周王朝關係緊張甚或發生戰爭時,周王朝稱南夷東夷為
“
服子
”
。如周厲王《胡鍾》載
“
王肈遹省文武堇疆土,南國服孳敢臽處我土,王敦伐其至,撲伐厥都,服孳廼遣間來逆昭王,南夷、東夷俱見二十又六邦。
”
晉侯蘇編鐘載周厲王親遹省東國南國,王師與晉侯蘇指揮的軍隊配合擊敗夙夷和入侵的南夷族邦
。經過周厲王的征服,東夷南夷再次臣服納貢。
荊蠻亦為要服,《史記
·
楚世家》稱荊楚臣事文王武王,周成王時期
“
封熊繹於楚蠻,封以子男之田
”
,周成王為岐陽之盟,楚子前來朝覲並在會盟禮儀中盡服,《國語
·
晉語八》載:
“
昔成王盟諸侯於岐陽,楚為荊蠻,置茅蕝,設望表,與鮮卑守燎,故不與盟。
”
據《左傳》僖公四年載楚國的貢物是
“
包茅
”
,或與此置茅蕝有關,應屬於祼禮的準備工作。周原甲骨有
“
曰今秋楚子來,告父後
□”
,
“
楚伯乞今秋來即於王,其則
”
,
“
其微、楚;厥燎,師氏舟燎。
”
這三條卜辭似與岐陽之盟有關,周王關心楚子是否來朝覲,以及其所盡守燎的王事。直至昭王時期荊楚叛周,如
“
過伯從王伐反荊
”
。周昭王兩度討伐荊楚,似有所獲,如《整合》
3732“
真從王戍荊,孚,用作饙簋。
”
王若曰:乖伯,朕丕顯祖文王武王,膺受大命,乃祖克弼先王,異自它邦,有當於大命,我亦弗深享邦,易女狐裘。
”
眉敖,與《史記
·
楚世家》所述楚國未為王時的君長稱號相合,眉敖應為荊蠻族氏的君長。周王命朝中重臣益公於九月出使眉敖,益公完成使命,向周王彙報。
次年二月眉敖至周,朝覲周王並獻上貢物。己未日,王命仲轉賜乖伯狐裘。要服內臣服於周王朝者雖通稱蠻夷,但其具體邦國的君長皆稱
“
伯
”
,其主要職責是向周王朝每年朝貢,所獻貢物大體為各地特產。在朝覲期間接受周王命令,在周王朝舉行的典禮中服事,以表達對周王朝的臣服。
周
初
荒
服
的
存
在
主
要
依
賴
於
前
引《國語
·
周語上》祭公之語,乃周成王時期確立的制度。西周早期《簋》載馭戎進犯楷,楷侯臣搏戎
,周康王時期的《臣諫簋》載山西北部的戎進犯軝侯,邢侯搏戎
,說明荒服是不穩定的。周穆王討伐荒服犬戎的目的是加強對西北部的經營,試圖以賓服來管理戎狄,並以強兵征服手段欲達到制服戎狄諸族,結果只是遷移部分戎族到大原,任命戎生的祖先憲公
“
用建於茲外土,遹司蠻戎,扞不廷方
”
。此後荒服不至,意味著周王朝對部分戎狄諸族失去了管控。
當荒服方國不朝王,周王朝則派兵征討,迫使其盡服,如西周中期的霸伯盤銘文載霸伯搏戎之事,以及《古本竹書紀年》載
“
夷王衰弱,荒服不朝,乃命虢公率六師,伐太原之戎,至於俞泉,獲馬千匹。
”
至西周晚期的厲宣時期,荒服方國不斷進犯周邦,厲王、宣王更是以征服戎狄彰顯王權,見於《多友鼎》
、《虢季子伯盤》
、《四十二年逨鼎》
等器銘。甘肅慶陽市文物普查小組於
2009
年
5
月在合水縣何家畔鄉何家畔村東南平原地帶發現一處西周晚期墓葬,該墓出土的一件銅鼎內壁鑄有銘文
60
字,載:
“
唯王三月初吉辛丑,伯碩父作尊鼎,用道用行,用孝用享於卿事闢王、庶弟元兄,我用與司赤戎、馭方。伯碩父、申姜其受萬福無疆,蔑天子光,其子子孫孫永寶用。
”
“
馭方
”
見於《不簋》
“
馭方獫狁廣伐西俞
”
,《簋》
“
馭戎大出於楷
”
,據這兩處馭戎與獫狁並提,應是指西北獫狁之類的戎。西周晚期伯碩父參與治理戎狄事務,當出於周王之任命。《國語
·
楚語上》載春秋時期楚莊王大夫士亹言:
“
若民煩,可教訓。蠻、夷、戎、狄,其不賓也久矣,中國所不能用也。
”
荒服不服從周王朝久矣,蓋因不能被周王朝用也。綜上,在西周五服制的國家結構形態中,周王直接控馭的甸服區域相對來說較為穩定,侯服、賓服諸侯大體聽從周王號令,踐行王事。要服方國在周王朝實力強大時,來朝來獻職貢表達臣服;周王朝勢力衰落時,要服方國不朝不獻甚至侵伐內國,成為西周時期較為強大的對手。然西周後期王朝對要服的征服與控制,使得至於春秋時期要服方國的影響力逐漸減弱。
結語
戎狄荒服在西周前期較好地臣服於周王朝,但於西周晚期王朝政治動盪時期,成為王朝的勁敵,不斷向周邦劫掠。西周晚期,西周王朝在與要服、荒服方國的戰鬥中逐漸衰落下去,並最終走向了滅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