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了愛,沒有了言語,還要繼續將就著做一對面具夫妻嗎?

離婚從來都不是最壞的結局。

最怕的是,明明沒有了愛,沒有了言語,還彼此將就著做一對面具夫妻,蹉跎了往後的半生。

倘若他不再是那個能陪你走到最後的人,那麼及時止損也是一個明智之舉。

愛情也好,婚姻也罷,沒有人能讓你在這段關係中委屈了自己。

沒有了愛,沒有了言語,還要繼續將就著做一對面具夫妻嗎?

01

相愛容易,因為五官

相處不易,因為三觀

在一段好的婚姻裡,最重要的不是外貌,不是麵包,而是三觀一致。

什麼叫三觀一致?三觀一致到底是什麼樣子的?

你喜歡看書,他喜歡玩遊戲,這不是三觀不合;

你喜歡看書,他說看書有什麼用?不就是裝文藝嘛,這就是三觀不合。

三觀不合,指兩個人對某件事的看法、理念、態度的不一致。

三觀不一致無所謂對或錯,但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很彆扭,很痛苦,舉個極端的例子,一個很愛花錢,天天買買買,一個很節省,不捨得吃不捨得用,這兩個人結婚,你覺得能好得了嗎?

沒有了愛,沒有了言語,還要繼續將就著做一對面具夫妻嗎?

我和前夫就是如此,不管是在教育孩子、做家務、人生追求上,我們都很難達成一致的看法。

就說在教育孩子這件事上吧,我希望做一個民主、開明和知性的母親,但前夫強調棍棒下出人才,平時對孩子不聞不問,孩子一有問題,他非罵即打,為此,我們經常發生激烈的爭吵。

剛結婚那幾年還好一點,有了孩子後,我們的分歧越來越多,無論說什麼,我們都說不到三句就開始吵,為了避免爭吵,我變得越來越沉默。

那個時候我們雖然每天都住在一起,但經常一天一句話都沒有,我睡覺時他還在客廳看電視,我早上起來時,他還在夢裡。

我的心在無聲地沉默中一點點冷卻,變硬,而他,渾然不覺。

馬伊琍說:

如果兩個人之間不流動,沒有共同語言,通常這樣的婚姻,比較難以持續下去。

沒有了愛,沒有了言語,還要繼續將就著做一對面具夫妻嗎?

02

唯有成長才是解決一切問題的金鑰匙

結婚不久我就發現,前夫是一個沒有什麼能力,對自己要求不高,沒有什麼追求的人。指望他,我這輩子都過不上我想要的生活,我早就知道要想改變現狀,只能靠自己。

很多一段時間,我白天努力工作,晚上忙完家務安排好孩子,就讀書、學習,寫文章。

後來,我升職了,工資翻了一番,接觸的人和事都和以前大不一樣,同時,我也 認識了更多讀書和做自媒體的人,我的世界變得越來越絢麗和精彩,未來充滿了希望,一切可期。

而前夫覺得,婚姻已是人生的最終歸宿,結了婚,一切都塵埃落地,我這輩子註定是他的人。

沒有了愛,沒有了言語,還要繼續將就著做一對面具夫妻嗎?

他每天都只做兩件事:上班、看電視。

每天下班回到家,他就守著電視,我煮好飯端到桌子上,他端起飯碗,目光依然盯著電視。

我和孩子睡覺了,他仍然保持著一個姿勢盯著電視。

我和他關注的東西越來越不一樣,他說,我要得太多,把一切想得太理想,他說一個人書看多了,腦子容易出問題,說他們村有一個人,看書最後把自己看傻了!

我就呵呵了,我還沒聽說誰是因為讀書而變傻了的,我只聽說誰誰因為讀書而改變了命運,變得越來越好。

事實證明,這是一個終身學習的時代,唯有成長才是解決一切問題的金鑰匙,而不學習的人,最終只剩被淘汰的一個結局。

當我爬到12樓時,他還停在二樓不動,這時,他對我說,你能不能下二樓和我一起?我說,你為什麼不能追上來?

他聽到這話,轉身默默走開了。

當我到達12樓他還有二樓時,我和他看到的已經不是同一個世界了。

沒有了愛,沒有了言語,還要繼續將就著做一對面具夫妻嗎?

03

如果婚姻已成桎梏,只能自我救贖

感恩是極有教養的產物,你不可能從一般人身上得到,忘記或不會感謝乃是人的天性。

結婚20年,前夫從沒有主動為我做過一頓飯,我們離婚後,他妹妹說,這是他們家的傳統,他們家的男人都這樣。

我很想說,我沒結婚之前,我媽連碗都不讓我洗,更別說做飯了,看你能的!

我有時週末加班,他休息,晚上下班回去,家裡連吃的菜都沒買,我要自己買了菜才能做飯,在前夫心裡,家務和孩子都是女人的,他說,別人家的女人不都這樣嗎?

沒有了愛,沒有了言語,還要繼續將就著做一對面具夫妻嗎?

對我的20年如一日的付出,前夫一直熟視無睹,覺得一切都是理所應當並心安理得地享受一切。

在這段婚姻裡,前夫對我而言,就是一累贅,我沒有在他身上得到任何的東西,工資,我比他掙得更多,家務,從吃到喝全是我準備的,孩子從生活到教育也全是我一個人的事,而他,連一句溫暖的話都沒有。

沒有他,我可以少做一個人的飯,掙得錢不用分給他用(我們離婚前兩年,他的工資我一分都沒有看見)。

我要的婚姻,應該是兩個人在一起之後變得更好,而不是一個人在婚姻裡一味地遷就,一味地犧牲,最後一敗塗地。

如果婚姻已成桎梏,只能自我救贖。

沒有了愛,沒有了言語,還要繼續將就著做一對面具夫妻嗎?

那一天,我加班回到家,廚房裡漆黑一片,灶臺冷冰冰的,早上吃過的碗還泡在盆子裡,我忍著不悅把飯做好後,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他暴跳如雷,把飯碗扔到了地上,我含著淚一聲不吭回了房間,一個星期後,我正式提出了離婚。

前夫說我太自私,斤斤計較,說他又沒犯什麼原則性的問題,既沒出軌也沒家暴,我沒有理由離婚。

我說,我和你之間已經沒感情可言,我現在對你充滿了厭惡,聽清楚了,是厭惡,我們的婚姻就像那個摔地上破碎的碗一樣,破碎了,不存在了。

如果說從前離婚是一種羞恥,那麼現在能夠離開一段關係卻選擇待在這段關係中,就成了新的羞恥。

這就是一個45歲女人離婚的真實原因,不是因為喜新厭舊,不是因為愛慕虛榮,更不是因為衝動任性,而是因為,他已不配,我也不想再多付出哪怕一點。

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