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逮捕必要不批捕案件需要補充證據時,採用何種文書

二是對於無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決定之後,如果需要繼續偵查的,可以適用《刑訴規則》第256條第1款規定,即:“經公安機關商請或者人民檢察院認為確有必要時,可以派員適時介入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偵查活動,參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 檢視更多... ]

釣魚所得證據系非法證據,不得作為定罪依據

從本案事實上看,上訴人並沒有出售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的犯意,偵查機關在未掌握上訴人有出售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事實的情況下,為了偵查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指派偵查人員陳某主動找上訴人要求購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在陳某多次要求後,上訴人遂與... [ 檢視更多... ]

「平安之夏」有逃必追!佳木斯警方成功抓獲一名潛逃20年網上逃犯

平安之夏“平安之夏”大會戰以來,郊區公安分局嚴格按照市局黨委部署要求,緊盯重點任務,科學部署、強力攻堅,特別是針對歷年逃犯偵查難度大的嚴峻形勢,採取分局黨委班子包保推進方式,全力加強專項攻堅,近日,郊區公安分局經細緻研判、不懈努力,成功抓獲... [ 檢視更多... ]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