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即使沒有碰到人,但只要有追趕、逼近危險動作,狗主人就得負責

雖然影片錄影是李燕提供的,但是,她的描述還是帶有她的立場,法院對此錄影進行了客觀的解讀:當晚19時20分20秒,歐陽珍和丈夫散步時,經過李燕的店面處,趴在臺階上休息的棕色泰迪犬見歐陽夫婦接近,站立起來向歐陽珍方向走了兩步(約50公分),此時... [ 檢視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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