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業主備註為“刁民”引發眾怒,律師:狂妄自大

所以,無論是標註具有貶損業主人格的“刁民”字眼的離職員工,還是因工作疏忽而將該表格傳送至微信群裡的在職員工,只要是因執行工作任務而造成他人損害的,最終的侵權責任還是由用人單位來承擔,用人單位在承擔責任後,有權向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的員工進行追... [ 檢視更多... ]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