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繼嗣子”能否繼承遺產

經審理,法院認為,阿樂出半身給老陳作為 “嗣子”時已經成年,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成年以前更多的是受其親生父母的撫育,這種“立嗣”關係並不是法律意義上收養,而是具有封建迷信性質的“過繼”,更多的是承載著“沿襲香火”的目的,因此阿樂與老陳之... [ 檢視更多... ]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