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畔候鳥“打劫”魚塘,麋鹿逗留村莊……人與動物如何“各安其所”?

在南洞庭湖畔的沅江市、益陽市大通湖區以及西洞庭湖畔的漢壽縣,記者看到,廣袤的原野、溼地上鳥群翔集,它們自在地覓食、嬉戲,其中不乏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鳥類,例如鸕鷀、... [ 檢視更多... ]

捕獵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被判刑,生態平衡不是說說而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的規定,【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 檢視更多... ]

冠狀病毒的確是從野生動物傳染而來,但不是所有野生動物都該背鍋

這次冠狀病毒爆發以後,全國更是加大了打擊查獲那些捕獲和食用野生動物的力度,雖然這可以進一步的保護我們被野生動物感染病毒的風險,但是我覺得並不是所有野生動物都該背這個鍋,有些野生動物過度的泛濫並不是好事,比如野兔,野豬,田鼠等,它們可是破壞莊... [ 檢視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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