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發明一“小東西”,美、日巨頭侵權使用,最後賠款1.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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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數的事實證明,科技創業不一定是要那種驚世駭俗的大發明,只要是真正實用、打破痛點的科技創新,就是能獲得全球科技界認可的好創新,而這種創新在我們國內也越來越多了。

我們有兩個湖南人發明了一個“小東西”,結果大獲成功,後來就連美國、日本科技巨頭侵權也要用。

湖南人發明一“小東西”,美、日巨頭侵權使用,最後賠款1.2億!

這個“小東西”就是隨身碟,相信不少朋友在日常工作、學習中都會用到這個“小東西”。隨身碟是1999年,兩個湖南人鄧國順與成曉華在深圳的出租屋裡發明的。

隨後,鄧國順帶著他們的產品參加了的“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在這場交易會上,隨身碟的誕生立即引起了業界的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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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科技行業,一致認為這塊小小的隨身碟將顛覆全球軟盤市場。

於是二人申請了相關專利,並在獲得深圳市12萬元的創業基金支援後創辦了自己的公司。

他們成立的公司叫朗科科技,憑藉著在隨身碟專利方面的優勢,他們在2003年的時候就打下了全球50%的隨身碟市場。

但從此以後,各大公司開始侵權使用他們的科技專利,其中最大的兩起專利侵權分別來自日本和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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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被侵權使用,朗科科技起訴了索尼公司專利侵權,

最終索尼賠償1000萬美元,起訴美國PNY公司,PNY公司賠償777萬美元。也就是說,他們最後賠了總共1.2億元人民幣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