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漁獲賣錢被抓,湖南這名“釣友”栽了!家中的釣具也被搜出

拿野釣漁獲物去擺地攤被抓,湖南這名“釣友”栽了!連家中藏著的釣具也被搜出!

拿漁獲賣錢被抓,湖南這名“釣友”栽了!家中的釣具也被搜出

自2020年1月份長江流域“十年禁漁”以來,長江干支流沿線的許多地方都加大了對非法捕撈行為的查處力度。違法捕撈的行為少了,河中的魚兒自然也多了起來,這對釣魚人來說,可謂是一件大好事。

但好事歸好事,有釣友卻在不經意間踐踏了紅線,將好事變成壞事,甚至將自己“釣”了進去!

拿漁獲賣錢被抓,湖南這名“釣友”栽了!家中的釣具也被搜出

究竟是怎麼回事,看看湖南這名釣友的遭遇就知道了!

近日,在湖南懷化洪江區河濱路桃李園農貿市場內,作為一名釣魚人的滕某,正在地攤上售賣自己釣到的野生鯽魚,突然出現的執法人員,打了他一個措手不及。

自己售賣的12尾野生鯽魚被沒收,同時,相關人員也前往其家中進行搜尋,並收繳了搜出來的釣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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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突如其來的打擊,顯然讓滕某感覺有些委屈:自己釣的魚吃不完,拿來售賣也不行?這些漁獲物也不是非法捕撈的,完全是自己一線一鉤釣上來的啊……

這下不但漁獲物被查了,自己家裡的釣具也被搜出來,沒收了!

滕某這真是禍不單行,福無雙至啊!甚至是開創了“垂釣漁獲物交易被查”第一案。究竟冤不冤?我們來看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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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部門早在2020年4月份,就針對娛樂性垂釣的行為規範,下發了指導意見。除了規定“一竿、一線、一鉤”,禁止“長線多鉤”、“單線多鉤”、“多線多鉤”等作釣行為外,

還有一條比較醒目的規定,就是“禁止垂釣漁獲物上市交易”!

看了這樣的規定,不知道這位拿漁獲賣錢而被抓的“釣友”,會作何感想?

據悉,

目前滕某因違規售賣垂釣漁獲物,已被相關部門調查

,事情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不得不說,這對眾多釣魚人是一個莫大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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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流域“十年禁漁”以來,各地非法捕撈現象少了,魚兒自然會慢慢多起來。對於垂釣愛好者來說,爆護的次數可能較之前頻繁了,這可算是一件大喜事。

但在任何時候,

作為一名有責任心的釣友,都應該牢記自己的底線。

娛樂性垂釣的目的是什麼?簡言之就是娛樂為主,漁獲物的多少,不應是釣魚人的終極目標。

釣到的魚過多,吃不完就放生,甚至送人都未嘗不可,

但如果要拿去售賣,這個性質就完全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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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一下,

以售賣漁獲為目的的垂釣行為,和電打魚、下絕戶網的人有何區別?

一旦和利益掛鉤,垂釣運動將失去它的精髓,釣魚人也會變成沒有靈魂的釣者,甚至可能會為了利益,逐步淪為“電工”、“網工”等讓人唾棄的非法捕撈者。

湖南釣友售賣漁獲的這種做法,可謂是教訓深刻。為了幾條小魚,把自己“釣”進去,完全是得不償失的行為。

當然,相關人員到釣友家中去搜查釣具的做法,似乎也有些欠妥。對初犯者,應該以教育為主,要將更多精力放到如何對付“非法捕撈”上,這樣才會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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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是一種生活,但不是謀生的手段。在禁漁期內售賣漁獲物,更不應是釣魚人的作風。對真正的釣魚人來說,決不能為了一點蠅頭小利,而出賣自己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