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性檢討書”女生想到的

南湖曉月

最近,在網路上炒得沸沸揚揚的教育話題莫過於山西呂梁市臨縣某中學女生小娟“性行為檢討書” 事件了。社會輿論幾乎是一邊倒地譴責涉事校長,同情涉事女生。殊不知,正是該女生品行不端、屢教不改,才最終導致輿情事件的發生。下面結合已公開的相關資料,談一談本人幾點粗淺的認識。

首先,該女生的日常行為表現是否符合《中小學生守則》《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是否遵守校紀班規。從已披露的相關情況看,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根據一般人的生活經驗來判斷,多次接受多名男生私自進入女寢,甚至晚上11時女寢熄燈後單獨為王某某開門開窗、允許其滯留一至二小時的小娟顯然不符合人們心目中的合格初中生的標準。按照寄宿制學校的管理要求,嚴禁異性學生晚寢時間進入寢室是基本要求,是不可逾越的底線。涉事男生違規進入女寢後,小娟們可予以拒絕、驅趕,可報告生活老師,可報告班主仼,可報告學校。很遺憾,小娟們沒有這樣做,甚至某種程度上歡迎、欣然接納男生進入寢室,這一點可以從涉事男生們的逗留時間及進入次數看出。

其次,涉事校長任壯飛遇事衝動,體罰學生,處置失當。很明顯,涉事學校日常管理不夠規範,甚至存在諸多管理上的漏洞。多名男生多次在晚寢時間擅入女寢,尤其是在該校設定有專職生活教師崗位的情況下,學校竟然一無所知,也沒有知情女生主動向生活老師、班主任、學校報告這一不正常情況。我們可以想象一下任校長最終得知此事時氣急敗壞的模樣,衝動與情緒化戰勝了冷靜與理智。盛怒之下,任校長責罵涉事學生,並動手體罰了其認為情節嚴重的部分學生,其中包括小娟。雖然教育部有關於“懲戒權”的相關規定,但並未明確懲戒的具體所指及程度把握。如果任校長以行使懲戒權迴應公眾關切,顯然不會被公眾理解和接受。

再次,小娟的家人有敲詐勒索的嫌疑。小娟家人平時是否盡到監護職責,是否清楚小娟的在校表現,是否曾經與班主任、學校進行過互動、溝通暫且不論,單就小娟身體受到傷害、名譽受到損害、精神受到傷害一事,其家人完全可以向當地派出所、教育局、紀監委反映,可以報警,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這是小娟及其家人的正當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干涉和阻攔。但小娟家人獅子口大開,漫天要價二十萬之巨,這其中有無法律依據,值得商榷甚至警惕。

再來說說當地有關部門的不作為及懶政。據小娟家人反映,“性檢討書”事件發生後,他們曾多次到當地派出所、教育局反映、投訴,但都沒有得到積極的迴應與關注,他們不得已才把此事發布到網路,以期引起社會關注和公正解決。試想一下,哪怕當地有一家單位能積極響應百姓的關切與訴求,並予以妥善處置,事態也不至於發酵到如此地步,成為轟動全國的典型輿情事件。目前臨縣教育局被動採取的相關補救行動與其說是主動擔責,還不如說是輿情洶湧下的滅火行動,他們試圖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竭力淡化“性檢討書”事件的負面影響。

最後,公眾輿論的傾向性耐人尋味。曾幾何時,只要學生與學校、教師發生矛盾衝突時,公眾輿論幾乎一邊倒地傾向學生,卻鮮有人關注、還原事件真相。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在搞清楚事件的來龍去脈之前,相關人員隨意發表個人意見是對涉事學生、對涉事學校、對涉事老師負責任的表現嗎?是對自己負責仼的表現嗎?這些人與其說是在保護學生,還不如說是在縱容學生。何況他們根本不瞭解當前的學校尤其是薄弱學校、農村學校的真實情況,他們以心目中的理想狀態看待涉事學生,卻不清楚當前真實的教育教學現狀。值得欣慰的是,由不良學生所引發的社會問題已引起社會上一些有識之士的高度關注,如建議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降低刑事犯罪入刑年齡,設立強制性的不良行為矯治機構等等。那些口口聲聲保護學生的善良人士事實上可能在助紂為虐,為不良學生誤入歧途推波助瀾而毫不自知。

總之,我們應當實事求是地看待學生與學校、老師的矛盾衝突,不美化、不護短,堅守客觀公正的原則。以上就是本人幾點粗淺的認識,如有不到之處,歡迎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