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長認為,和孩子做朋友,就是對孩子好,就是尊重孩子,是最佳育兒方式。
假設一個不到14歲的孩子,抽菸喝酒、打架罵人,作為朋友,你會怎麼做呢?
規勸,如果不聽,離開他;或者,酒肉朋友,大家一起嗨,對不對?
那麼身為家長,真的能做到“離開”,或者“一起嗨”嗎?
即使能做到,也是失職,甚至違法。
因為朋友可以不擔責,也沒有許可權擔責,但家長作為監護人必須擔責。
那些孩子犯錯,把孩子扔高速上的案例,最後還不都是在民警教育下,乖乖接回孩子。
所以,家長是沒法做孩子朋友的,這點,在做家長的第一天就應該有個清晰的認識。
親子關係中,家長,或者說父母的正確定位是:
一,孩子2歲前,做孩子的貼心小棉襖
溫柔、體貼、耐心、陪伴、有求必應,是這個階段父母要做的。
雖說,在孩子剛出生的1-2年裡,父母很辛苦,但這種辛苦,更多的是體力上的。
至於腦力上,恰恰相反,不要為了贏在起跑線上,而拼命給孩子安排早教。
美國心理學家格賽爾曾做過一個著名的“雙生子爬樓實驗”:
將一對雙胞胎嬰孩分開做爬樓訓練。
一個孩子提前6周訓練,另個孩子在這6周內則什麼都不做。
6周後,第一個訓練的孩子爬5格樓梯用時26秒,另一個沒訓練的45秒。
此時,將兩個孩子同時訓練。
僅僅過了2周,第二個孩子就超越了第一個孩子,10秒就爬完了指定樓梯。
這個實驗非常清晰的顯示了:
早教不要貪早,孩子有自己的成長特點,到點了再訓練,事半功倍。
所以,
2歲前就是輕鬆、愉快、長身體。
二,2-10歲,做孩子的權威,樹立威信
樹立威信不是要搞“封建大家長”制的獨裁。
也不是虎媽狼爸那種,讓孩子恐懼,戰戰兢兢。
“威信”是讓孩子打從心底對父母尊重、信任。從而在父母指導下,向著目標,全力前進。
沒有威信的家長,孩子總是不同程度地懷疑父母的話。
這很糟糕,這將消耗孩子的很多時間和精力。
或許有人會說,這樣的孩子有主見,敢於挑戰權威,是好事。
年幼的孩子,見識有限,如果總在挑戰權威,他還哪有時間去進步?!
孩子的主見應該在10歲左右,也就是小學四年級開始慢慢培養。
10歲前孩子的主見,只能在小事上練手,比如:穿什麼衣服,吃什麼東西等。
大事上,如:求學、升學上,還是應該以父母的判斷為主。
即使父母也沒什麼見識,但至少他們求助的渠道,會比孩子多。
那麼,怎麼做才能建立威信呢?
做好三件事就行:
訂立規則:少而精,有操作性,詳細告訴孩子,做好解釋工作。
執行規則:堅決執行不心軟,賞罰分明守信用。
話要少說(最重要):不囉嗦,喜歡在心裡,用行動傳遞愛。
三,10歲後,做孩子的顧問
10歲後,孩子慢慢進入青春期,家長就不要再以權威自居了,否則只會把孩子引向叛逆之路。
但
前期奠定的威信,可以讓家長很容易成為孩子的人生顧問,幫孩子出謀劃策。
“顧問”這個角色並非是要去做孩子的朋友。
雖然顧問和朋友,都可以及時瞭解到孩子的困難和心事。
但顧問給出的是方向引導,協助解決問題,同樣,做到這點需要孩子對家長有信任和尊重。
顧問的基本修養是:放鬆、從容、不焦慮,
不勉強孩子必須照自己說的做
。
顧問的進階修養是:
問題解決後不表功勞
。你表一次功,青春期孩子就不會再來求教了。
顧問的終極修養是:去
真正瞭解自家孩子,以及孩子身邊同齡孩子的想法、愛好等等。
這樣給出的方案更有針對性,更容易獲得孩子的信服。
父母有威信,孩子如同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前進,自信且愉快。
父母缺乏威信,親子間將時常陷入內耗,孩子痛苦,大人也痛苦。
建立威信時,父母可能是“惡人”,
但長大後,孩子會更感恩父母。
不建立威信,父母可能是“朋友”,
但長大後,孩子會埋怨父母失責。
表面繁華不值錢,找準定位,一步一個腳印,才能有最終的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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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處處有心
兒童發展及教育心理學專業,二級心理諮詢師,上海心理學會會員,青春期(初高中)心理教師,EAP諮詢師,育兒類原創文章獲獎作者。
在兒童及青少年心理諮詢工作中,有10年以上實戰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