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護未成年人不受性侵害?

今天,我們著重談一下未滿18歲的女生與成年男性來往過程中應如何避免性侵害。

如何保護未成年人不受性侵害?

一、性教育

性教育一課不能缺。家長、老師不必遮遮掩掩、避而不談,大大方方聊就是了。青春期的孩子,人生觀和世界觀正在形成,分辨事物的能力有待提高,這時候就需要透過正常的渠道讓他們學習並瞭解性的知識,加強自身防範,避免受到性傷害。不要以為孩子還小,這些知道的越少越好,就是對孩子的保護。其實相反,家長越是遮遮掩掩,越容易引起孩子的獵奇心理。而且如果孩子在家長、老師這裡沒有得到相關知識,那麼在面對不良資訊的誘惑、或者受到不法侵害時,孩子往往都不知道怎麼處理。

很多家長認為自己是過來人,孩子長大了就會知道。但是殊不知會因此導致孩子不懂防範,吃了大虧。因此,家庭性教育確實非常重要。

二、戀愛、婚姻教育

這個時間段如果處於學生階段,家長應該讓孩子明白學業的重要性。但是即使發現孩子談戀愛,家長也不必驚慌失措,主動與孩子溝通,不要急於阻止,告誡孩子在交往過程應當注意的問題,尤其要明確告訴孩子不能長時間單獨與異性相處。支援孩子大方、從容地交往,能培養孩子健康的自尊心,學習異性的長處,對將來如何處理與異性的關係大有裨益。但是反觀社會現狀,一些學校、家長還給孩子制定一些條條框框,不能和男生說話、儘量不來往,在學校男女生不能一張桌子吃飯等等,這些都是不合理的。

三、法律制度保障

《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將於9月1日起實施,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護制定專門規章。家庭、學校、社會應當繃緊神經,切實落實相關規定。能不能守住未成年保護的底線,關鍵在於能不能及時瞭解未成年人在面對可能遭受的侵害時能否第一時間尋求幫助,及時化解危機。否則,事後的懲罰也無法撫平性侵害對未成人身心造成的傷害。

我國《刑法》中也有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最高可判處死刑。如果未成年人已經超過14週歲,那可能需要考慮是否違背婦女意志。但是如果姦淫不滿14週歲幼女,無論幼女是否自願,行為人都應承擔強姦罪的刑事責任,並且將會從重處罰。

未成年人在面對大千世界時,非常容易迷失自我,監護人應盡到監護職責,正確的引導是基礎,制度保障是底線。全社會還需共同努力,創造未成年人和諧安全的成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