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教大的讓著小的,答案和你想的不一樣

作為家裡的老大,我從小就被要求讓著弟弟,積攢了一肚子的委屈。

現在我自己當媽媽了,從來不會說姐姐要讓著弟弟,我曾經一度要求自己一定要一碗水端平,絕不讓我女兒像我小時候那樣受委屈。為了避免兩個孩子爭搶,我一般買什麼東西,都是一式兩份。

該不該教大的讓著小的,答案和你想的不一樣

最近發生的一些事情,讓我開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做對了。

姐弟倆現在但凡遇到爭端的時候,都會提出要求,讓媽媽再買一個,而買回來的東西大機率就是放在家裡閒置了。

致此,我才發現自己一貫的做法,其實給孩子帶來了巨大的傷害。首先,他們解決問題的辦法非常單一,經常就是要求一式兩份,而實際上,隨著兩個孩子越來越大,他們的實際需求是非常不同的,那份要來的東西,往往都只是為了一時意氣;其次,兩個孩子之間經常發生爭執,我所謂的公平並沒有解決孩子之間的矛盾,他們爭執得越來越頻繁,而我卻毫無他法。

剛好這兩天看了一期《奇葩說》的節目,討論的辯題是“父母該不該教哥哥姐姐讓著弟弟妹妹”。

該不該教大的讓著小的,答案和你想的不一樣

開始看到辯題時,我直接反應和大多數人是一樣的,認為不應該。

可是看完整個節目,再加上我自己的親身體驗,我的觀點發生了變化。

“讓”沒有錯,錯的是教的過程。

從古至今,沒有人會認為“謙讓”不對,但大家提起“讓”都是一肚子委屈。這其中的問題,就出在教育方式。

我們該怎麼教孩子謙讓呢?

首先,要讓孩子有物權。

讓的意思是,我把本屬於我的東西,轉讓給你。所以,讓的前提是,我很明確這件東西是屬於我的。而父母是怎麼教我們的呢?試想這樣一個場景,一個小孩兒拿著自己最喜歡的玩具,弟弟很想要,爸爸媽媽走過來,二話不說拿過去了,嘴上說著你要讓著弟弟。這是讓嗎?這是搶!如果這個孩子哭了,爸媽就會說“哭什麼哭,這還是我買給你的”。好了,孩子學會讓了嗎?沒有。孩子只學會了放棄。

第二,要讓孩子有選擇權。

讓是什麼,讓是發自內心的,是自願的。他才能體會到快樂不只是擁有,分享也能帶來快樂。所以,要給孩子選擇權,你可以讓,也可以不讓。讓了,我表揚你;不讓,不能批評你。但,現實中,很多父母是怎麼做的呢?你不讓,就給你貼上小氣、自私的標籤;你不讓,就各種說理勸告;你不讓就沒人喜歡你。這是讓嗎,這是道德綁架。最後的結果是,孩子一步步退讓,最後失去拒絕的勇氣。

第三,要讓孩子有獲得感。

3歲以前的孩子,是以自我為中心的,讓是違揹他的天性的。如果孩子做到了,那他真的值得我們給他一個大大的擁抱。哥哥姐姐謙讓了,弟弟妹妹必須懂得感謝,不要讓美德變成義務。讓不是一個孩必須做的,也不是他本來就能做到的,是他透過不斷的學習強化,最終習得的。

再說回到為什麼我贊同要教孩子謙讓。

首先,我們的社會發展,已經和從前大不一樣了。

在我們還是孩子的年代,是謙讓過度,很多人因此受到了很多利益的損害。所以,我們都不想讓孩子像我們那時候一樣,想讓他們變得勇敢,變得更愛自己。

而當前的社會,恰恰是過度自我的時代。孩子的成長環境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很多孩子已經不會委屈自己了,他們變得比我們那時候更自我。

在這樣的大背景的影響下,孩子們之間越來越趨於競爭關係,而競爭是導致人際衝突的重要原因。所以,我強烈地呼籲,我們應該教孩子謙讓,將來他才可以更好地融入學校、朋友和社會。

第二,在家庭內部,太過於強調公平,而忽視了愛的流動,也阻斷了孩子學會更多解決辦法的機會。

現在的我,會刻意的鍛鍊他們在遇到爭執時,自己去想辦法,孩子們常常會給我帶來驚喜。他們總能夠找到彼此都接受的方式哦。比如,只有一塊麵包時,姐姐會把它分成兩半,雖然給弟弟的那塊比較小,但弟弟不在乎,他還很感謝姐姐的分享。下一次,弟弟分的時候,也不見得那麼公平,但姐姐也能夠接受。孩子們之間,哪有絕對的公平,都是你遷就我一點,我遷就你一點。

如果你愛你的孩子,就要讓他們相互虧欠,這種虧欠越多,他們之間的牽絆就越深,愛就更難割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