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說?

聽診聽到一個嬰兒心前區有雜音,不太響亮,II~III級,吹風樣,兩側腋下都有傳導,不能排除心臟異常,需要做心臟彩超。

問題是,這不是第一次查他,前三次孩子比較哭鬧,的確沒聽出來。這次他睡得很踏實,反覆聽診一動不動,終於在清晰規律的呼吸音的背景下聽到了不太響亮的心臟雜音。

該不該說呢?一般家長表現會有兩大類表現。一類呢,是在和他們解釋清楚什麼是心臟雜音,為什麼之前沒聽到,為什麼需要做心臟彩超,他們會比較平靜的接受。我會給他們繼續講好拿到結果去看哪個醫生。專業的事情要專業人士進一步跟進,我只能發現問題,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法和路徑。

另一類是馬上炸毛,質問為什麼前幾次沒有發現,表示不相信我的聽診,拂袖而去,要換個醫生看看。這樣的人還好。試過有人要我黑紙白字寫下來,簽名,她要做依據,假如孩子真有事情,要保留追究我責任的權利。還有人不能接受,表示受到驚嚇,早知道不找我看,現在搞得她吃不下睡不著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要去投訴我技術差服務態度不好……

所以每次聽到異常的心音,我都很為難,不說吧,那對孩子不公平,可能讓他或她錯失了診斷治療的時機。說吧,有些家長的反應過激,疲於應付。

不過,長久以來,我都堅持實事求是,聽到什麼說什麼,尤其是一些比較嚴重的先心真地是在我聽診時發現的,有時彩超室的同事反饋回來,我都會小小的開心一陣子。

這次,我還是說了,反應二,炸毛,指責。我耐心地解釋了為什麼前幾次沒聽到,可能孩子哭鬧,呼吸音過響亮掩蓋了心臟雜音,可能隔著衣服聽,環境嘈雜,掩蓋了雜音。這次孩子睡得很熟,聽診器貼面板直接聽,環境安靜,聽診器也很給力,但關鍵是我聽到了。聽到了就要跟進,先做心臟彩超,然後根據結果進一步判斷。最後那個媽媽勉強接受了,看那表情和反應我真擔心她去投訴。投訴啥呢?一般都不說技術問題,都是“態度不好”。“態度不好”被投訴不問青紅皂白先扣錢,然後還要接受調查,書面寫經過,只有問責沒有撥亂反正的,集體還要受影響。心累啊。

但是說出來以後我心裡一如既往地平靜,不說就會有負罪感,萬一耽誤了人家孩子呢?前幾次的確沒聽到,她抱怨幾句我理解。我對自己的聽診還是很有信心的,希望她能聽我的去把彩超做了,而且沒有問題或者只是個小問題。

加油加油,又是能量滿滿的一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