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迪遜:他起草的《美國憲法》,為何讓美國人如此驕傲?

麥迪遜:他起草的《美國憲法》,為何讓美國人如此驕傲?

美國憲法之父:詹姆斯·麥迪遜

美國憲法之父詹姆斯·麥迪遜:個子雖小,卻蘊含著巨大的能量

與其他美國國父相比,麥迪遜只能用“其貌不揚”來形容。

他身高只有163cm,體重約45kg,棕色頭髮、藍色眼睛、面色黃褐,甚至還有些禿頭。他為人非常靦腆,在眾人面前講話時顯得侷促不安,還有些口吃。他遇事猶豫不決,必須經過全面考慮後才能做出決斷。在他的身上,似乎不具備一個一流政治家的潛質。

但就是這樣一個其貌不揚的小個子,身體裡卻蘊含著足以改變世界的巨大能量。

麥迪遜:他起草的《美國憲法》,為何讓美國人如此驕傲?

麥迪遜的祖先從英格蘭移民到美國,是一艘船上的木匠。當時的殖民地政府,給予每一個移民美國的傭工土地補償。到麥迪遜出生時,他的父親早已成為大種植園主,關於家世他曾寫道:

“我的祖先都是種植園主,屬於有名望但並不是最富有的階層。”

1751年3月16日,麥迪遜在弗吉尼亞的外祖父家出生,出生時身體十分孱弱。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的種植園中度過的,這裡水草豐美、景色宜人。

但有兩件事給他幼小的心靈留下了創傷,一是天花的流行,二是對印第安人的戰爭。當時的人們常常恐懼地議論著印第安人的襲擊,這使他一生都對印第安人抱有某些偏見。

他的父親非常重視教育,由於身體虛弱,他的啟蒙教育是在家中由住家牧師進行的,11歲時,他被送入名師唐納德·羅伯遜的學校就讀;16歲後,他師從馬斯馬丁牧師,進行上大學的學習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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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時,他考入了普林斯頓的新澤西學院,在這裡他手不釋卷,特別喜歡讀洛克、伏爾泰、孟德斯鳩等著名啟蒙思想家的著作。他大學時代的幾位密友大都才華橫溢,志向遠大,後來成為了美國獨立時期的風雲人物。

1772年,21歲的麥迪遜因病棄學返鄉,繼續在家研讀法學,兩年後他取得了律師資格,但並未從事過這一職業。他投入了轟轟烈烈的反抗英國殖民壓迫的革命浪潮中。

1776年,25歲的麥迪遜入選第一屆弗吉尼亞議會,參與起草州憲法的工作,此時,他遇到了剛從大陸會議載譽歸來的傑斐遜,觀念相同的兩人,在之後的歲月中結下了深厚的友誼。

1780年,29歲的麥迪遜在傑斐遜的竭力推薦下,作為弗吉尼亞的代表出席了大陸會議,成為了最年輕的大陸會議代表。一開始他並不引人注意,但兩年後,學識淵博、辯才出眾的他已經成為一名享譽全國的政治家和法學專家。

獨立戰爭取得勝利後,華盛頓交出兵權卸甲歸田,美國變成了一個無政府狀態的鬆散聯盟。為了改變這一現狀,麥迪遜和其他議會代表一同倡議在費城舉行制憲會議,並說服華盛頓主持該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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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年的制憲會議,麥迪遜帶著一套宏大的制憲方案前來與會。在會議上,這個小個子爆發了巨大的能量,他舌戰群儒、勤記筆記,為了建立一個聯邦制的國家而慷慨陳詞。

他起草了大部分憲法條文,完整地記錄了大會的議事程式,引導了民意支援憲法的批准,因此,他被稱為“美國憲法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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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城獨立宮

“對濫用權力的防範,不能指望掌權者的自律”

他將自己的理念完全融入了美國憲法,他對政治不抱有任何幻想,他認為組成一個好政府的關鍵在於控制好權力,並且“對濫用權力的防範,不能指望掌權者的自律”,因為:

“縱觀人類社會發展,慘烈的派別鬥爭不可謂不多。

得勝者往往獨家支配政府、主宰其他派系。而要避免一派獨大,唯一可行之道是儘可能遏制或減輕派別對公眾利益的危害。

前提是,必須承認人性之惡,而且承認在利益和慾望面前,信仰和道義的力量微不足道。

既如此,只能訴諸制度。”

而《美國憲法》的核心內容“三權分立”,就是為了制衡權力:

“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權力既分立,也平衡。彷彿有根無形的繩索精心把它們捆綁在一起,彼此協調,各司其職。

精心設定的三權分立和權力制衡,使得政府權力不會被同一撥人佔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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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是自由政府必不可少的守護神。”

他還認為,在諸多被視為神聖的原則中,有一項極為重要,那就是言論和新聞自由,他說:

“世界上理智和人性戰勝謬誤和壓迫的勝利都應該感謝新聞,感謝新聞的多變和謾罵……美國人民在新聞的指引下,到達了自由獨立國家的彼岸,改善了政治體系,將其塑造為有利於人民幸福的體系,這也要歸功於新聞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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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迪遜雕像

《美國憲法》,在世界近代史上的意義無論怎樣評價都不會過高

《美國憲法》不僅在美國曆史上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同時也對世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因為在此之前,人類對於不同制度的種種嘗試都以失敗告終:君主制變成暴君統治、貴族制變成寡頭政治、民主制變成暴民統治。而《美國憲法》所創造出的平衡,雖然讓權力部門擁有一定程度的權力,卻又把每一項權力控制在安全範圍內。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民調中有百分之八十的美國人認為,最讓他們感到驕傲的是已沿用了兩百多年的《美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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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迪遜墓地上的墓碑

文|深挖D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