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教育(7)

兒童的教育(7)

歸屬感和自我價值感是所有人的首要目標,孩子也想的得到父母的認可和肯定,從而形成自身的價值感。懲罰無助於培養孩子的歸屬感和價值感。正面管教的放大能夠在很大程度上來讓孩子感受到歸屬感和自我價值感。

兒童的教育(7)

父母堅持使用懲罰手段的主要原因是,懲罰大部分情況能夠立竿見影——問題得到了解決,但是,這只是短期有效,懲罰通常情況下能夠立即制止不良行為,但是問題在於作為成年人的我們不理解懲罰的長期效果。受到懲罰的孩子可能不會認為這些言語行為對自己有所幫助,可以說,這對孩子的放縱和反叛起到了助長作用,甚至是嚴重地喪失了自我為代價而屈從。

使用懲罰手段的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不懲罰可能會嬌慣孩子,害怕失去對孩子的控制,害怕別人對自己“放縱”孩子的行為進行指責,而且,懲罰是最容易做到的事情。但是,懲罰常常是一種“應激式”的反應,是情緒壓制了理智的表現。

懲罰只是讓你贏了孩子,但是沒有贏得孩子。所謂的“贏了”,是大人用控制、懲罰的手段戰勝孩子,而“贏得”孩子則是大人維護矮子的尊嚴,以尊重孩子的態度對待孩子,相信孩子有能力與大人合作並貢獻他們的力量。這需要大人給予孩子大量的鼓勵,並花時間訓練孩子的基本生活技能。

兒童的教育(7)

贏了孩子,使孩子成為失敗者。而失敗常常會導致孩子反叛或盲目順從,這兩者品格都不是父母想看到的。而“贏得”孩子則意味著獲得孩子的心,孩子是心甘情願的。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