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李阿姨的小孫女田田,是全家人捧在手心裡的寶貝,尤其是媽媽。
媽媽中年得女,寶貝得不行。她每天給田田挑選漂亮的衣服,梳好看的小辮子,把她打扮得像個小公主。
媽媽常說,女兒是自己的心頭肉,怎麼疼都疼不夠。
李阿姨卻有些擔憂,覺得小田田在寵愛中長大,一點自理能力也沒有。
她委婉地跟兒媳婦提了下,愛孩子,也不能什麼都替孩子做,要讓孩子學著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然孩子怎麼能獨立呢?
是的,田田四歲了,不會穿鞋,不會穿襪子,都是媽媽在幫她。
沒想到媽媽說,她愛田田,喜歡照顧她,捨不得讓她做事,還說等田田長大了,該會的就都會了。
李阿姨跟我念叨田田媽媽的觀點時,我很吃驚,我並不贊成她的觀點。
在我看來,她的愛,其實很自私。
可能在她看來,她無私地照顧孩子,孩子什麼也不用做,只負責開心地玩耍,她是個盡職盡責的好媽媽吧。
我想起教育專家尹建莉老師說的話,
母愛的第一個任務是和孩子親密,呵護孩子成長;第二個任務是和孩子分離,促進孩子獨立。
是的,再愛孩子,也要讓孩子學著獨立,否則,對孩子也是一種傷害。
父母代替孩子做事,孩子會覺得自己無能,也容易氣餒。
試想一下,當孩子想自己穿鞋時,媽媽說,你分不清左右,又穿得慢,還是讓媽媽幫你穿吧。
媽媽這樣說,不僅打擊了孩子想自己動手的積極性,還會讓孩子覺得,自己很無能,既分不清左右,還穿得慢。
媽媽在廚房做飯,孩子想幫忙拿碗,媽媽說,還是我拿吧,把碗摔了就不好了。
媽媽這樣說,是不是在暗示孩子力氣小,做事不穩,容易摔碗。
孩子經常被媽媽打擊,很容易氣餒,不想動了。
父母代替孩子做事,容易讓孩子養成嬌縱的習慣。
父母疼愛孩子,天然地想多照顧孩子,這本身並沒有錯。
只是,孩子雖小,卻也是聰明的,敏感的,他們會慢慢覺察到,父母很喜歡為他們操勞,給他們提供幫助。
所以,孩子享受父母為他服務的感覺,覺得自己獲得了某種權力。
時間一長,孩子很容易養成嬌縱的習慣。
父母幫孩子做事,不僅剝奪了孩子體驗生活的機會,也無法讓孩子瞭解自己真正的能力。
一個沒有機會或者很少有機會動手實踐的孩子,怎麼可能會有真實的體驗,從而獲得進步呢?
比如,一直被父母幫忙綁鞋帶的孩子,沒有機會自己體驗綁鞋帶這個過程,自然也無法發展這一技能,真正地學會。
有的技能,不是隨著孩子長大就能自動獲得的。
比如被稱為神童的魏永康,17歲考入中科院,但20歲就因生活自理能力不行而被勸退。
他的媽媽包攬了他生活中的一切事物,甚至吃飯時媽媽也會喂他,她覺得兒子只負責學習就行。媽媽認為,孩子這麼聰明,這些日常小事,他長大了就自動學會了。
可現實很諷刺,魏永康因為生活無法自理被勸退了。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人物品,他需要獨立,所以,父母不要替孩子做他自己能做的事情。
要做到這點其實並不難,
父母不妨做個“腳手架型”的父母,給孩子提供輔助和支援,助力孩子成為獨立的人。
當然,也注意不要打擊和指責孩子,事情就成功了一半了。
其實孩子從小嬰兒時期,就想要自己動手。吃飯時,他們不滿足於只讓家長喂,他們想奪過勺子,自己吃東西。
有的父母不願意收拾被孩子弄得滿地的飯菜,也嫌棄孩子吃得慢,就不讓孩子自己吃飯,這是很可惜的。
家長應該知道,孩子的自信心被打擊,是需要花時間和心思去修復的。
而清洗孩子吃飯時弄髒的飯桌和地板,則相對要簡單很多。
有人說,懶媽媽能培養出勤快的孩子,也許吧。
小美媽媽自詡是位懶媽媽,日常生活中,能讓小美做的事情,她都會交給小美。
比如,當小美一歲半左右想自己穿鞋子時,她很樂意讓她自己嘗試,哪怕穿反了也沒關係。坐電梯時,小美很想去按按鈕,哪怕按錯了樓層,媽媽也不責備她,而是從那層下去。
在家裡,幫媽媽倒水、擺碗筷、準備自己的衣服,對小美來說更是家常便飯。
在媽媽的“使喚”下,小美的各項技能被培養出來了,三歲的她能熟練地穿衣服、自己上廁所,還能幫媽媽掃地,洗小襪子等,成了一個很獨立的小孩。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大部分父母都是明智的,會給孩子空間和時間,讓孩子去嘗試,去實踐,以發展他們獨立的能力。
所以,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父母們不妨做個“腳手架”,給孩子支援和幫助,而不是代替孩子去做,或者放手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