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意外之失

今天出差回來,看到兒子無精打采的樣子,問他怎麼啦。兒子說:今天掙了十塊錢,可昨天賠了五十,所以自己要損失四十塊了。我笑著問他,怎麼會賠了五十塊呢?兒子說:在操場上玩,不小心把學校的一個燈光指示牌撞倒,破碎了,學校讓賠五十塊錢。我說哦,這樣啊,那媽媽怎麼說?兒子說:媽媽說讓我自己承擔錯誤,自己買單。我問,那你是故意撞倒指示牌的嗎?兒子馬上一本認真的說:當然不是,我們玩鬧,躲閃,沒注意就撞到了。我說那行,這單爸爸給你買了。只要你不是有意而造成的損失,爸爸給你買單。兒子一下高興起來,去跟他媽媽說。他媽媽說你就佔著你爸寵你吧,讓你爸爸來買單。兒子尷尬的笑笑抓抓頭,趕快去找碗準備吃晚餐了。

晚上兒子媽媽對我說,我不應該替兒子買單,應該讓他自己出,讓他記住教訓。我說:教訓他一定是有一點了,但如果我們讓他故意的和非故意而造成的損失都讓他自己負責,那會造成孩子太過小心,不敢去嘗試放鬆自己,也許也會出現犯了錯也不願與我們父母交流,造成更嚴重的後果。我們也是孩子過來的,當年也都認為自己的父母是自己最可靠最強大的後援;我們的父母沒讓我們失望,我們又怎能讓自己的孩子對自己的父母失去信任與期望呢!

讓孩子受到挫折教訓經驗當然應該的,但這種經驗的購買也是要付出代價的。這種代價在孩子年小時,父母理應有所承擔。當然這種承擔也是有所區分的。一味的無底線的承擔孩子的錯誤代價,這就是溺愛;而一味的把錯誤代價的後果推給孩子,這是不負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