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新婚3個月,丈夫天天讓14歲兒子睡中間,妻子:他有病

閃婚相信大家並不陌生,在現實生活中有閃婚,就有閃離婚,因為彼此雙方並不瞭解對方,等激情一過,感情褪去了,兩人必定會發生爭執,離婚也是遲早的事。

有人說閃婚有風險,其實二婚閃婚更有風險。因為二婚的夫妻,不管是心態還是感情觀都不一樣,所以想法也不一樣。

加上在上一段感情裡曾受了傷,所以婚後彼此就會為自己著想多一些,因為生怕自己會吃虧,所以就會想方設法地保護自己。

或者是因為自己和上一任由孩子,因為有牽絆,所以就不能全心全意地經營好自己的新家庭。

久而久之夫妻二人難免會心生間隙,心完全不在一塊兒,這樣的婚姻又怎麼可能幸福美滿呢?

二婚夫妻新婚3個月,丈夫天天讓14歲兒子睡中間,妻子:他有病

事件回顧:

不久前離異的小周經人介紹認識了同樣離異的小張,兩人第一次見面一見鍾情,得知兒子再次找到了意中人,小張的父母很是開心。

小張家並沒有因為他們兩人都是二婚就忽略了小周的感受,隨後小張的父母主動給了六萬塊錢彩禮給小周的父母,並給小周準備了三金和婚禮。

舉辦婚禮後,在沒有領證的情況下,小周便正式搬到小張家去住,同時小張的父母一再催促小周和小張趕緊去把結婚證領了。

可每次小周不是說離婚證不知道放哪了,就是說讓他們再等等,催促幾次後小周直接說她的離婚證弄丟了,領證的事就一拖再拖。小周的公公告訴調解員,婚後小周和自己的兒子三天兩頭的就吵架。

無奈他只好私底下問兒子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誰知兒子告訴他是小周的需求太多了,他身體不好,加上心情不好,無法滿足小周,於是小周就找藉口和他吵架。

不久前,小周因為一點生活瑣事和小張大吵後就直接拿行李離家出走,就再也沒有回過,小張既氣憤又無奈,隨後他只好找來調解員。

二婚夫妻新婚3個月,丈夫天天讓14歲兒子睡中間,妻子:他有病

他希望調解員能幫他跟小張要回之前給小周家的六萬塊錢彩禮錢,因為小張覺得他們倆就這麼分手了,他覺得小周故意欺騙他。

於是調解員便約小周出來見面溝通,一見面小周就無奈表示,其實一開始她是想好好地跟小張過日子的,可當他們兩個人真正住在一起後她才知道小張一些不為人知的秘密。

小周告訴調解員,他們新婚的第一天小張就把他已經十四歲大的兒子叫過來和他們同睡一張床,這樣小周有些無法接受。

因為在小周眼裡十四歲的孩子已經知道很多事了,這樣天天睡在他們中間她覺得一點也不方便,不管是換衣服,還是在其他事情上孩子在場她都覺得很不方便。

可小張卻覺得這完全沒有問題,他覺得是小周太計較了。更讓小周接受不了的是,自從他們倆結婚後小張就找各種理由拒絕和她過夫妻生活。

二婚夫妻新婚3個月,丈夫天天讓14歲兒子睡中間,妻子:他有病

一開始小周以為是孩子和他們一起睡不方便,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小周發現事情的真相併非如此,而是小張的身體有問題。

所以他們婚後三個月同房的次數少之又少,即便如此她還是想給小張一個機會,不久後小周懷孕了,小張知道後很不開心,他直言自己並不想要這個孩子。

小周聽了後不解,急忙問小張不要孩子的理由是什麼,結果小周說他擔心孩子生下來後,自己要養活兩個孩子以及一家人很辛苦,壓力很大。

最重要的是他擔心這個孩子以後跟他和前妻所生的兒子搶家產,所以無論如何他都不能接受這個孩子的到來,於是小張就拼命勸說小周去把她肚子裡的孩子打掉。

失望透頂的小周徹底對小張死了心,於是她立馬收拾東西離開了張家,隨後她在家裡人的陪同下去醫院把孩子打掉,然後向小張提出了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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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後小周經人介紹認識了現任丈夫小李,小李並不在乎小周的過去,兩人很快便領證結了婚。

面對小周的解釋,小張解釋道,因為自己和小周在一起的三個月時間裡,小周經常外出,而且他們倆並沒有發生幾次親密關係。

以至於他覺得小周肚子裡的孩子不一定是他的,所以他才要求小周把肚子裡的孩子打掉。而且他覺得自己的兒子睡在他們中間,他也不覺得有任何問題。

在他眼裡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因為孩子是自己親生的,而且孩子才只有十四歲大,根本就不懂事,他反而覺得是小周心胸狹隘,估計為難他的。

調解員聽了後很氣憤,問小張,他這麼做就不覺得有問題嗎?本身他的兒子已經十四歲了,早就應該和父母分床睡,要讓孩子懂得避嫌,加上孩子不是小周親生的,他不在意小周肯定會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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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小周已經和別人結了婚,小張的父母很氣憤,他們當場要求小周歸還他們當初給小周家的六萬塊錢彩禮錢。小周聽了後立馬反駁小張的父母,她否認曾收過小張父母的錢。

調解員問張父張母,有沒有證據證明他們真的把錢給了小周的父母,張父張母表示,當初他們知道兒子找到物件後很高興,所以就直接拿現金給了小周的母女。

因為沒有證人在場,而且他們無法提供有效證據證明他們曾給了小週六萬塊錢。

隨後小周的丈夫為了幫小周儘快處理此事,他主動提出給小張家兩萬塊,當作是以前小周和小張舉辦婚禮時的一些費用。

小李的這一提議遭到了小張一家人的拒絕,最後在調解員的不斷勸說下,最後小周和小張家各退一步,小周只退還三萬塊錢給小張家,從此以後小周和小張互不相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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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語:

在整件事中,其實小周和小張都有錯,雖然他們倆都是二婚,但在新婚燕爾時,很少會有人希望自己洞房花燭時有外人在旁邊,就算是自己或者是對方的家人三都不可以。

很顯然在這件事情小張做不了,因為他和前妻的孩子已經十四歲了,早就應該分床睡,更應該懂得避嫌。在外人看來小張婚後還讓自己的兒子睡在他們夫妻倆中間,就是故意的。

因為他自身有問題,所以以此來掩蓋真相,可他卻忽略了小張的感受。更為過分的是,小周懷孕後他不但不高興,反而懷疑小周肚子裡的孩子不是他的。

最後以各種理由勸說小周去把自己肚子裡的孩子打掉,面對這樣不負責任的男人,正常的女人都會選擇離他而去的。因為小張除了不負責任外,還不相信小周的為人。

在小周懷孕後他不但不開心,還各種猜忌和防著小周。說實話婚姻中最怕的就是夫妻二人彼此不信任對方,經常懷疑對方,這種沒有信任感的婚姻,又怎麼可能會幸福長久呢?

一個只會為自己著想,不顧及別人感受的男人根本就不值得原諒,更不值得託付終身。這種男人真的不是男人,不想結婚就不要結婚,幹嘛去禍害人家的女兒?

人身體有問題可以治,心理有問題的人就很難根治的,遇到這種人,及時止損,果斷離開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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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黃小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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