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疆時空」劉榮昆​ | 民族生態文化特徵辨析

「邊疆時空」劉榮昆​ | 民族生態文化特徵辨析

劉榮昆

歷史學博士,貴州師範大學教授。從事民族森林文化、民族生態文化、環境史研究,出版專著3部,發表論文40餘篇,主持在研、完成國家社科基金專案各1項,主持完成省教育廳專案3項。

摘 要:

民族生態文化特徵的提煉關乎民族生態文化學科的構建,而且對開展民族生態文化研究、普查、資料庫建設亦有助益。民族生態文化特徵以技術、觀念、制度三個層面為依託,主要表現為地域性、民族性、生態性、技術性、民俗性、整體性、隱蔽性七個方面。民族生態文化的特徵中凝聚著人與自然共生的本質。在民族生態文化特徵及本質的基礎上,可凝練出兩個判斷是否屬於民族生態文化的基本標準:在適應自然環境和利用自然資源的過程中是否有保護生態的向度,在保護生態環境的過程中是否兼顧人的生存。

關鍵詞:

民族生態文化;特徵;人與自然共生

民族生態文化是生態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我國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各民族的發展歷程中,生態文化發揮著維護生態平衡的重要作用。在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的過程中,民族生態文化能為民族地區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文化基礎、生態智慧和精神動力。既不能把民族生態文化大而化之為與生態相關的文化,也不能簡單理解為民族、生態與文化的生硬組合。民族生態文化是生活在一定自然環境中的各少數民族協調人與自然關係的知識系統,其核心思想是人與自然共生,具體包括崇敬自然、利用自然、保護自然的觀念、技術、制度。關於民族生態文化的研究成果較多,有多部專著和單篇論文,然而沒有對民族生態文化特徵進行系統論述的成果,這是制約民族生態文化成為一門獨立學科的重要因素。

民族生態文化除了有生態文化的共性特徵之外,還因受自然環境、傳統文化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有其自身的特徵。民族生態文化特徵是支撐其學科獨立性的關鍵因素,正因為民族生態文化有豐富的內涵和獨有的特徵,這才造就了民族生態文化的不可替代性,從而致使民族生態文化成為一門獨立學科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廓清民族生態文化的特徵,有利於明晰其內涵,可有效避免過度超越或壓縮民族生態文化範圍的現象發生,對開展民族生態文化研究、普查、資料庫建設大有助益。

一、文化生境制衡下的地域性和民族性

(一)適應自然環境的地域性

民族生態文化是居住在一定自然環境中的民族適應自然環境的產物,其間存在一定的耦合關係。文化生態學承認“文化之間存在實質性的不同是由一個社會與其環境互動的特殊適應過程造成的”,依此類推,各民族生態文化的差異性同樣與其相適應的自然環境有關。為了生存和發展的需要,對自然環境的適應包括順應和應對兩個方面。順應主要是指對特定自然環境下的資源順而用之,也就是因地制宜的生產生活方式。這在傳統生計方面表現得較為突出,北方、西北草原民族以遊牧為生,東北林區民族以採集、狩獵為生存資料的主要來源,南方水資源豐富的民族則以稻作為主,西南山地民族則採取農牧混合的經濟方式。

應對是指標對不利於生產生活的自然環境採取的方法和措施,比如逐水草而居以確保牧業穩定,南方稻作民族大多居住幹闌式房屋以應對潮溼、炎熱的氣候特徵,山地民族把村寨建在森林茂盛之處以確保水源及生存資料的獲取。無論是順應抑或應對,都是少數民族適應自然環境過程中積累的生態智慧,因自然環境的差異,相應的方式方法也有較大差異,促使著民族生態文化多樣性的形成。在民族生態文化研究過程中,必須“關注本土人群與生態環境之間存在的文化適應”。

因生計方式、傳統習俗受自然環境因素的影響較大,因此,同樣自然環境下不同民族的生態文化具有較大的趨同性。相同或者相似自然環境中不同民族的生態文化具有明顯的同質化特徵,比如遊牧民族、狩獵民族、漁業民族、稻作民族的生態技術、觀念、制度等都有諸多相似。根據自然環境及少數民族的經濟型別,可把中國少數民族生態文化劃分為不同的區域,大概可分為採集漁獵生態文化區、遊牧生態文化區、刀耕火種生態文化區、山地耕牧生態文化區、綠洲耕牧生態文化區、山地耕獵生態文化區、稻作生態文化區、平原農耕生態文化區等。

民族生態文化的特質表現為人與生存環境及重要資源的共生關係,各民族的生產生活、技術、語言、婚姻家庭、社會組織、婚姻家庭都與所賴以生存的重要資源有密切關係,根據少數民族賴以生存重要資源的不同,可概括為三種主要型別:人與草原、人與森林、人與耕地的共生關係,因為水對草原、森林、耕地的重要滋養意義,於是其間貫穿著人與水的共生關係。

各民族的生態文化存在較大差異,與自然環境對文化的模塑作用密切相關。在特定的自然環境下,生活其中的民族積累了管用的傳統生態知識,這些生態知識具有較強的區域性,搬到其他地方未必適用:“許多地區性、區域性的生態知識大多在本土的文化環境中發揮作用,不能生搬硬套。”民族生態文化具有明顯的地理適應性,即具有突出的地域性特徵。因為民族生態文化有特定的地域性,所以在研究民族生態文化的過程中不能籠統發論、等而視之、以偏概全,非常有必要介入地域因素來開展研究。

(二)彰顯文化傳統的民族性

文化的民族性主要是指各民族文化具有的特質,以差異性的形式外化出來。文化的民族性與自然環境、社會環境、民族心理、歷史積澱都有重要關係,自然環境及歷史積澱對文化民族性的形成具有重要影響。自然環境是造成民族文化差異的重要因素,對民族的生活方式、經濟型別、心理性格都具有顯性的模塑作用。不同的歷史積澱是造成民族文化差異的另一重要原因:“一個民族的文化歷史愈長,文化積澱越厚,文化的民族性就愈強。歷史愈短,文化積澱越薄,民族性就愈弱。”歷史積澱既推動著民族文化差異性的形成,同時又是民族文化差異性的結果。

作為文化重要組成部分的民族生態文化,同樣具有突出的民族性特徵,在技術、觀念、制度層面都有一定差異。從宏觀層面看,各族系的生態文化有較大差異。東胡族系民族以遊牧為主要生計方式,在狼崇拜中表現為維護草原生態平衡的理念,存在著大量保護草場的制度。氐羌族系民族耕牧兼營,其生計方式與森林密切相關,在神山、神林、神樹崇拜中飽含與森林和諧相處的生態觀,有許多對森林保護有利的禁忌和鄉規民約。百越族系民族多濱水而居,以稻作為主要生計方式,形成一套“林—水—田—人”的生態排序,林崇拜與水崇拜中表現出對森林與水在決定自身生存方面的深刻認知,因此,制度層面的生態文化主要傾向於管理森林和水資源。從中觀層面看,同一族系中不同的民族其生態文化也具有差異性。

傣族和侗族同屬百越族系,有著底蘊深厚的稻作文化,然而各有特點。傣族的是林稻生態系統,森林為稻作生產提供水源、穩定的氣候、減少病蟲害等多種重要條件,良好的森林生態系統成為水稻生產的重要先決條件。侗族積累了一套稻魚鴨共生的生計方式,稻魚鴨促進了農田生態系統的平衡,並能獲取多樣化的收益。雖同為幹闌式建築,傣族居住下層全架空的竹樓,侗族居住依山而建的吊腳樓。從微觀看,同一民族不同支系的生態文化也具有差異性。因為民族生態文化存在民族性差異,所以有必要從族系、單個民族、民族支系等不同的研究物件審視其生態文化的內涵和特徵,進而呈示一個內涵準確、形式多樣的民族生態文化群。

二、人與自然兼濟的生態性和技術性

(一)人與自然共生的生態性

文化生態學強調,“由適應決定的文化特徵”,“適應過程完全是由生態學過程決定的”,自然環境對文化的特徵具有重要影響,文化是在適應環境的過程中產生和形成的。民族生態文化受自然環境的影響更為明顯,技術、觀念、制度層面都融有適應自然環境的內容。技術層面,生產方式、居住形式、服飾材質等都表現出適應自然環境的豐富內涵。觀念層面,自然崇拜物件的差異性與自然環境的差異性聯絡在一起。藏族地區有大量高山、湖泊,神山、聖湖的崇拜在藏族中較為典型。

森林茂密地區的民族普遍崇拜山神、林神、樹神、獵神、鳥神。制度層面亦然,制度規約重在保護與生計密切相關的自然資源。諸多與自然環境相對應的文化內涵表明,民族生態文化是各民族在適應環境特別是自然環境的過程中形成的,民族生態文化是在特定自然環境中各種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共同作用的生態學結果。

適應和恰當利用自然環境是人與自然共生的重要形式和方式,正是在適應和恰當利用自然環境的過程中,各民族得以生存和發展,自然環境得以長期保持在相對平衡的狀態中而繼續滿足生活其中的民族的生存和發展需要。適應看似簡單平實,但恰好是求得長期生存與發展的大智慧。民族生態文化中對自然環境的適應表現出較強的綜合性,包括對地質、地貌、土壤、植被、水文、氣候等多重因素的適應。在適應的過程中總結出諸多生態智慧,如因地制宜、不誤農時、趨利避害等生存方式。

適應是在認識自然環境的基礎上對自然環境的綜合性利用,屬於較為基礎的、初級的利用,在順應自然的思想主導下,摒棄大肆改造自然的妄想,於是不會造成自然環境的過度破壞。利用自然資源並不等同於破壞生態環境,在利用自然資源的過程中,蘊含著一些有利於生態保護的技術、觀念。在技術方面,蒙古族的轉場放牧、彝族的森林間伐、稻作民族的水資源分配、山地民族獲取生存資源的多樣性,等等,這些技術中含有利用自然資源的適度和節制原則。在自然資源利用方面含有一些保護生態環境的觀念,可持續利用是保護自然資源的內在驅動力,自然資源的實用功能成為促使其再生恢復的重要動力。正是在可持續利用自然資源的驅動下,形成了許多保護自然環境的內源機制。

例如,打獵忌打母獸和幼獸,表面看是一個道德倫理的話題,但如果從實用功能的角度去審視,這實際是為了獵物獲取的延續。採集方面遵循有利於植物恢復再生的原則,春天採集講求獨花不採、留有嫩芽,夏天拾菌子不能破壞菌窩,秋天採摘果實要留種子。森林木材及其他多重資源功能強化著山地民族保護森林的意識,清水江流域明清時期的木材貿易成為苗侗民族重要的經濟來源,這促使苗侗民族間形成互相關聯的木材貿易和杉木種植文化,木材貿易獲利驅動著杉木種植技術的提高及迴圈往復的杉木種植。利用自然資源實際上構成了人與自然共生的中間環節,自然資源的利用為人類生存提供重要條件,自然資源的實用功能驅動著人們保護生態環境,在民族生態文化中存在著以利用自然資源為軸心的人與自然共生關係。

(二)兼顧生計與生態的技術性

生計與生態看似不相容,因為生計意味著要從自然環境中攝取資源及改造原來的自然狀況。誠然,無度的自然資源索取和缺乏原則及技術的自然改造無疑會帶來嚴重的生態後果,甚至給人類的生存和文明帶來滅頂之災。這樣看來,兼顧生計與生態貌似一對偽命題。但自從有了人類以來,確實存在生態惡化帶來人口遷移及文明中斷的惡果,反之又存在著許多生態環境與生計共進而歷久不衰的事實,其中包括許多少數民族生計與生態相容的生存方式。

少數民族能把生計與生態這對矛盾體變為統一體的關鍵原因在於與自然環境相適應的技術體系,這與當今技術生態使命之目的恰巧契合:“要探索人與自然之生態關係的生態閾值,以此科學地尋求人與自然環境之間的適度關係”。然而,少數民族的技術體系卻早已形成並應用在實踐之中,包括三個重要內涵:以適應自然環境及遵守自然規律為前提,以合理、適度利用資源及改造自然為具體方法和手段,以獲取人的生存和生態良性迴圈為旨歸。

因地制宜、順時而為、合理及適度利用資源都蘊含著保護生態的技術。從寬泛的角度來看,遊牧民族的轉場技術、稻作民族“林—水—肥”一體化的水資源利用技術以及多種生計方式混成民族的資源利用技術都較具典型性。現以西南山地民族為例進行分析。西南山地民族探索形成了一套內涵豐富、務實管用的資源利用技術體系,其間有明顯的綜合性和多樣性。就綜合性而言,主要是指綜合考量和利用多種因素而形成一個相對穩定完整的技術體系,如農業技術體系由森林利用及保護、自然歷、氣象預測、土地輪歇、作物多樣性的技術因素共同構建而成。

多樣性主要體現在資源分類利用及攝取資源兩個方面:資源分類利用技術在土地、水、森林三個方面堪稱典型,把土地分為火燒地、輪歇地、持續耕種地三種類型,水資源被分為飲用、洗菜、洗滌、灌溉四個方面。森林資源劃分更為具象:第一種型別是絕對保護的森林,包括水源林、風景林、神山林等帶有神聖性色彩的森林;第二種型別是村社共有但可利用的森林,可供放牧牧、砍伐木材、伐薪、採集、打獵等;第三種類型通常是經濟林,包括果林、竹林、茶園以及部分炭薪林等。

資源分類利用看似有閒置跡象,實則未然,土地及森林資源分類利用中流露出適度性與適用性相結合的原則。適度性對於保護資源的意義主要由資源利用的相對平衡性使然,適用性可避免錯誤使用資源而節約了資源。水資源分類利用根據需求層層遞進,水資源得到充分利用。攝取資源方面的多樣性主要是指從土地和森林中獲取多種資源,土地兼有多種生計之利,因耕種作物的多樣性,可從土地中獲得多樣化的糧食,除此之外還能獲得飼料、肥料。農林混成的土地還可獲得木材、柴薪。

休耕及間歇的土地還兼有放牧功能,能從中獲取牲畜之益。攝取森林資源的多樣性包括大類上的多樣性及某一型別資源的多樣性。就大類來看,可從森林中獲取木材、柴薪、獵物、採集物等多種資源。再細觀之,每一個大類的資源中都包含有多種名目,如木材方面,根據功用的需要而在大小、樹種、樹形的選擇上有很多差異。攝取資源的多樣性在資源利用方面體現出錯位技巧及差序格局,多種資源的攝取透過各種資源的相互補充而規避了土地、森林資源過度利用的危險,多樣化攝取資源重在給可再生資源留有恢復的機會。同時也不會因單一謀取資源而造成地力耗竭及物種滅絕,多樣化攝取資源對保持生物多樣性具有重要意義。

具體而言,一些貌似不利於生態環境的生計方式因為別具智慧的技術而實現了生計與生態的相容,如傈僳族狩獵中含有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智慧,麻山苗族支系積累了高效利用與精心維護喀斯特生態系統的經驗和技能,基諾族的刀耕火種是基諾族適應利用自然環境的產物。狩獵與生物多樣性保護、喀斯特自然環境與人的生存、刀耕火種與生態保護表面上看都是二元背離的,然而三個例項都是在不太可能的情況下創造了奇蹟,奇蹟的創造主要還在於相關民族採取了與自然環境相適應的生計方式,在確保生態平衡的前提下使自然環境的利用效益儘可能最大化。

民族生態文化的技術成分往往被貼上落後的標籤,然而正是某些被符碼化為落後的技術發揮著保護生態環境的實用價值。民族生態文化中的技術以適應性、適度性、適用性原則有效協調著人與自然的關係,在人與自然共生關係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在生態恢復過程中要挖掘和傳承民族生態文化,特別要注重挖掘和傳承具有地域適應性和適用性的技術體系。因為“一個地方的生態環境之所以得以保護,便是依靠了該地方的文化保護所產生的結果”,換言之,民族生態文化是一定區域生態得以較好保護的根本。

少數民族傳統的生產方式是經過長期檢驗並適應於自然環境的技術體系,能很好地融入當地的生態系統中並可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要恢復區域生態,就不能忽視民族生態文化在保護生態環境方面的重要作用,經過長期實踐奏效管用的技術同樣具有實用價值,現代的科學技術未必能與區域性自然環境及長期積累的地方文化相相容。因此,在生態恢復的過程中,應找到現代科技與傳統技術的契合點,這樣行之才有效果。

三、相沿成習的民俗性

(一)民俗具有承載民族生態文化的重要功能

民間文學中蘊含著豐富的生態文化內涵,傳說、神話、史詩、歌謠、諺語、民間故事等以口傳或文字的形式敘述著人與自然關係、生態倫理等諸多關涉生態文化的內容。少數民族民間文學中有許多關涉自然的內容,根據其所處自然環境的不同,天地、山川、河流、湖泊、潭泉、草原、森林、鳥獸蟲魚、花草樹木相應囊括其中,彰顯出對大自然的熱愛及家鄉故土的深情,為保護生態環境提供了情感動力。尤其是史詩和諺語中的生態文化內涵更為濃烈,神奇的動植物是少數民族史詩的母題之一,映示出自然崇拜的觀念。

少數民族史詩中包含著萬物有靈的觀念、順應自然的生產生活方式、協調人與自然關係的機制等三個方面的生態文化內涵。諺語以短小精悍的形式集萃著道德觀念、審美觀念、人際交往、生產技術、生活經驗等豐富多彩的民間智慧和哲思,包含有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生態觀念、有利於生態保護的技術及保護生態的制度。

人生儀禮中包含有生態文化的內容。少數民族人生儀禮習俗中表現出與自然親和的觀念和行為,主要體現在對天地、水、動植物的敬重與友好之中,其間以植物最具典型性。從植物利用來看,在誕生禮、婚禮、葬禮三大人生重要儀禮上植物的利用率較高,諸如以植物給嬰兒取名,拜樹木為乾爹乾媽,儀式上用到種類繁多的植物等。在誕生禮、婚禮、葬禮上有植樹行為。在人生重要節點利用植物以及栽樹都包含著對植物的深厚感情,人生儀禮中植樹的行為引導並促進著植樹造林風氣,發揮著提升生態環境的作用。

自然崇拜中包含有理性處理人與自然關係的生態觀念,主要包括天地崇拜、動植物崇拜、神山聖水崇拜三個方面。自然崇拜的很多物件都是關乎生存的重要資源,如土地、森林、水等,自然崇拜物件的神聖性與重要性相互對應,其間顯現出對生存環境及生計資源重要性理性認知。少數民族的自然崇拜構築在對自然環境神秘性與理性交融的基礎上,理性成分藉助神秘的原始宗教外衣發揮著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作用。

保護生態環境的制度透過民俗而得以進一步強化。從制度層面看,因民俗具有規範功能:“民俗文化,是社會生活中普遍存在、而又比較潛隱不露的一種社會文化規範。”帶有濃厚民俗性特徵的民族生態文化也具有規範人們生態保護行為和習慣的功能。具體而言,屬於民俗範疇的禁忌、習慣法、鄉規民約中包含有保護生態環境的內容,如侗族的侗款和苗族、布依族、水族的議榔規約等。與自然崇拜相關聯的禁忌以神秘性和約束性相容的方式發揮著保護生態環境的作用,在保護水、森林等重要生計資源方面尤為突出,通常以汙染破壞水資源、砍伐“神樹”、破壞“神林”會遭受報應的方式表達出來。

(二)民俗發揮著傳承民族生態文化的功能

民間文學發揮著傳承民族生態文化的重要功能。民間文學具有代代相傳的特點,無論以文字還是口頭形式流傳,都能把保護生態環境的技術、生態倫理觀念以及生態制度相沿傳襲。史詩和諺語傳承民族生態文化的功能尤為顯著。二者在傳承生態文化方面有具有共性:一是以密集的出現頻率增強其傳承性。史詩在重要的祭祀儀式、人生儀禮、娛樂活動當中都會被傳唱。諺語因其短小及富有生活意蘊而有大量的傳承機會,貫穿在孩子學習語言、生產生活的過程中;二是發揮潛移默化的生態教育功能。史詩或諺語進入受眾的方式不帶有強制色彩,有利於增強受眾接受其內容的主動性,生態文化融合或者穿插在史詩或諺語中,以生活化的方式植入受眾的認知體系之中。

民族節日對於傳承民族生態文化也具有重要作用。民族節日中包含有民族生態文化的內容,節日的時序性表達著人們對自然規律的順應與遵循,自然崇拜彰顯著人們崇敬自然的生態觀念。很多民族節日都在以具體的民俗事項詮釋著本民族與自然的融洽關係,潑水節展現出傣族對水資源的依賴和熱愛,興畜節顯示出蒙古族與牲畜及草原的同構關係。還有一些生態文化性質較強的節日,以鮮明的生態環保主題直接、集中地傳承著民族生態文化。這樣的節日多以植樹、護林、保護動物為主題,如滇西白族開展群眾性植樹活動的綴彩節,那坡、隆林等縣的彝族的護林節,滇西北彝族的保苗節等。因節日具有傳承文化的功能,民族生態文化隨之在節日中得以延續和傳播。

節日中通常會有集體或者以家庭為單位的祭祀儀式,這些儀式使民族生態文化的承傳更為具體。一些保護生態環境的制度還藉助民俗儀式得以強化,在祭祀活動中重申族規,或者宣讀保護生態環境的規約。透過祭祀儀式傳達生態環保的規約更能鞏固其實效性:大型的祭祀都是集體活動,致使制度規約有廣泛的受眾面,具有較強的公共告知性和民主認同感;祭祀活動中宣告的制度規約帶有一定的神聖色彩,因此更強化了約束力。

四、多元交融的整體性和隱蔽性

(一)殊途共通的整體性

民族生態文化的核心是一致的,都是維護人與自然共生。中國各民族經濟文化的發展具有整體性:“我國國土之內,自古以來居住著不同的民族,由於社會生活的共同要求,相互聯絡、相互影響,而且相互融合,發展了共同經濟文化,構成一個整體。”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思想既是各民族經濟文化發展的結果,又是協調和促進各民族經濟文化發展的重要動力。中國各民族的生態文化是一個整體,不論人口多寡、地域差異,各民族生態文化都是中國民族生態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都在為中國的生態環境保護作著貢獻。

民族生態文化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技術、觀念、制度三個層面的民族生態文化具有密切的內部關聯性。首先,從民族生態文化產生及形成的自然環境來看,同一自然環境中的地質、植被、動物、氣候等構成整體性生態系統,於是形成以自然環境為系統的生態文化,有利於生態環境保護的技術、崇敬自然的生態觀念、保護自然的制度都與自然環境有關。比如,山地環境中的彝族生態文化以維護森林生態的平衡和發展為核心衍生開來,技術層面的遵時採伐、輪伐、間伐、因材施用等原則都有利於森林保護,神山、神林、神樹崇拜中蘊含著保護森林的生態思想,習慣法、鄉規民約中有許多保護森林的內容。

其次,從民族生態文化產生及形成的過程來看,技術、觀念、制度層面的民族生態文化在產生和形成過程中很難明晰其先後順序,只能模糊分出以某一層面為主體的順序。因觀念層面的生態文化多包含在自然崇拜中,自然崇拜是人類產生以來的原始宗教重要組成部分,於是觀念層面的民族生態文化產生較早,但並不能排除這一階段就沒有任何技術、制度層面民族生態文化的存在和可能。原始社會末期,人類生產形式增多以後,技術層面的生態文化也更為豐富。明清以降,隨著人口的增多,資源需求量加大,生態不平衡的情況在少數民族地區凸顯出來,於是制度層面的生態文化隨之豐富起來。為了保護生態環境,技術、觀念層面保護生態的力度更加彰顯。

明清及民國時期可視為民族生態文化形成的黃金時期,技術、觀念、制度層面的生態文化更加豐富和成熟。總之,民族生態文化的產生、形成和發展不是單線運動,而是一個交融、共進的過程,在歷史程序中不斷過濾、兼收、互借、整合而得以豐富和發展。

再次,從民族生態文化的核心思想來看,技術、觀念、制度層面都體現著人與自然共生的理念,而且三者之間沒有絕對的邊界,其間有著多重交集。從技術層面看,放牧、農耕、狩獵、採集、建房、服飾等具有較強的技術內涵,但其間也伴有觀念層面及制度層面的生態文化。以彝族建房為例,木材的選擇體現出技術層面的生態文化,在砍伐木材前會有祭祀樹木的儀式,其間體現出敬畏樹木生命的生態倫理觀念,採伐木材的審批程式及數量的限制等又屬於制度層面的生態文化。

再如一系列有利於保護生態環境的禁忌本屬於原始宗教的內容,其間含有崇敬自然的生態倫理觀念,但這些禁忌又因其約束性而具有制度的性質。從單個生態文化事項來看,其間也蘊含著多重生態文化的內容,西南少數民族的刀耕火種及水文化中都包含有利於生態保護的技術、觀念、制度三個層面。民族生態文化人與自然共生的思想實際上是技術、觀念、制度層面內部關聯基礎上的三位一體,三個層面是一個相互連通、互動作用的整體。

(二)涵藏內蓄的隱蔽性

民族生態文化涵藏內隱在淵博的物質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之中,帶有較強的隱蔽性。因此有必要對民族生態文化進行辨識,以便為民族生態文化的研究、傳承和保護提供對應的範疇。

從物質文化層面來看,民族生態文化主要表現為與自然環境相適應的生存方式,包括生產、生活兩個方面的適應,其間表現出較強的技術性,蘊含著天地人協調發展的生態觀念。物質生產及生活中與自然環境相適應的內涵及理念屬於民族生態文化的範疇,其中包括因地制宜的生態觀念。各民族的農業、畜牧、狩獵、採集、捕漁等物質生產以及服飾、飲食、居住、交通等物質生活中都有一套依託自然環境而積累下來的適應性體系。物質生產以及服飾、飲食中還包括順時而作的觀念,遵循自然節律的運轉開展生產活動及穿衣吃飯。從適應自然環境的角度來看,物質生態文化中屬於生態文化的內容主要有生產生活方式的選擇及物候歷兩個方面。

各民族物質文化中還有大量與自然環境相適應以及可持續利用資源的技術,具體包括:農業生產中的農作物多樣性、農林混成、休耕輪作、水利利用、土質判斷、物候觀測、氣象預測、病蟲害防治等;畜牧方面的轉場放牧、牲畜配種、農牧互濟等;狩獵方面避開動物繁殖季節、根據種群數量判斷捕獵物種等;採集方面對採集季節、採集地點、採集物種及部位的掌握,留芽、留花、留根、留種的採集原則等;捕漁方面避開魚類產卵期、採用洞眼較大的捕漁工具等;木材方面對採伐季節的掌握、間伐、因材施用等;薪柴方面炭薪林的設定、只能剃枝砍死樹等。

從精神層面來看,民族生態文化表現為熱愛自然、敬重自然的生態倫理觀念,於是隱蔽性更加突出,以觀念形式內嵌在宗教信仰、文學藝術之中。文學藝術中有大量對生產生活自然環境的表達及動植物元素的攝入,其間充滿著創作者對自然的熱愛之情,少數民族的文學藝術具有較強的群眾性,也就是說熱愛自然的情懷具有普遍性。

文學、雕刻、繪畫、刺繡、音樂中關於自然環境及動植物的內容都可納入民族生態文化的範疇,以動植物圖騰為原型及模仿動物動作、生產場景的舞蹈內容也屬於民族生態文化的內容。宗教信仰蘊含著敬重自然的生態觀念。人為宗教中有關於生態的哲理,比較突出的有佛教眾生平等思想、道教貴生思想、伊斯蘭教善待生命思想、基督教教義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思想等。在原始宗教中更是表現出敬重自然的思想,具體表現在天、地、山、水、林、樹、動物等一系列自然崇拜之中。

從制度層面看,國家法律、地方法令、習慣法、鄉規民約、家族家規中都有保護生態環境的條款。即便一些專門的生態保護規約,也只是龐大制度生態文化的一部分,而更多有關生態文化的制度是糅雜在整個制度體系或者單個鄉規民約中,以及一些生產生活以及宗教的禁忌中。

民族生態文化的隱蔽性給研究帶來一定難度,但必須要正視這一特性。因為這是研究民族生態文化內涵的入門環節,只有搞清楚民族生態文化的隱蔽性,才能有針對性地去開展文獻整理及田野調查,否則就會不著邊際,導致研究效率低下。不能因民族生態文化的附著性而否定其獨立性,民族生態文化確實分散且包含在民族文化群體之中,然而一旦整理提煉出來,其有著宏觀的構架、豐富的內涵、獨特的核心,從而能支撐起一個獨立的文化體系。

五、結語

概而言之,民族生態文化的特徵主要表現為地域性、民族性、生態性、技術性、民俗性、整體性、隱蔽性七個方面,這是從民族生態文化的技術、觀念、制度三個層面歸納凝練出的共性特徵。技術是與自然環境相適應的資源利用方式,是保護生態環境的物象過程和實踐。觀念是對自然環境的認知及持守的態度,是保護生態環境的內源機制。制度既是生態意識的集中體現,又是保護生態環境的顯性機制,不像一般意義上的法律只具有強制性,而是內源性和強制性共同奏效的結果,此處的內源性來自少數民族的信仰禁忌及口頭文化傳承,因此有著強烈的認同感和內驅力。

生態觀念是民族生態文化的主脈,除精神層面集中展示出生態觀念外,技術層面、制度層面中也包含有生態觀念。具體到某一區域、某一民族或某一民族支系勢必有獨自的個性特徵,這為單個民族或民族支系生態文化的研究提供了空間。但即便是單個民族生態文化的研究,仍然有必要構築在民族生態文化的共性基礎之上,因為這七個特徵幾乎構建了民族生態文化的宏觀構架,可為民族生態文化研究在內容和方法上提供一些引導。七個特徵沒有主次之分,一同構成民族生態文化特徵的體系和框架,其內部以人與自然共生為契合點而有著密切關聯。

民族生態文化的人與自然共生關係並非各民族生存與自然環境生態平衡的平行運動,而是兩者交融、共相促進的整體性關係,民族生態文化的特徵中凝聚著人與自然共生的本質。在民族生態文化特徵及本質的基礎上,可凝練出兩個判斷是否屬於民族生態文化的基本標準:在適應自然環境和利用自然資源的過程中是否有保護生態的向度,在保護生態環境的過程中是否兼顧人的生存。

【注】文章原載於《廣西社會科學》2018年第3期。為方便手機閱讀,註釋及參考文獻從略。

責編: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