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離婚後為何難和平分手

明星離婚後為何難和平分手# 真沒想到,離婚這麼久,大S又把汪小菲給告了!

11月21日,據臺媒報道,大S起訴汪小菲未履行離婚協議,從今年3月份開始,再未給她支付過生活費,目前累計欠款超500萬,因此,大S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據悉,法院已經透過大S的請求,汪小菲在臺灣的部分資產將被查封。

對此,汪小菲正式做出迴應,稱自己被有意抹黑:“我對孩子毫無保留!過去一年的匯款記錄我都有,只是我現在不想再給他們交電費了!仁至義盡,現在還要逼我,你們最後害的不是我,非要逼我?”

隨後,汪小菲還單獨曬出了匯款明細,其中包括孩子的日常生活費和學費,以及司機和阿姨的工資。汪小菲認為大S已經再婚,自己不想再給他們家付費,而且孩子是共同撫養,大S沒有權利去阻止自己看孩子。

本以為隨著大S再婚,兩人會再無瓜葛,誰能料到,會因為撫養費一事鬧上法庭。

但從目前的資訊來看,汪小菲這是單方面個人行為,儘管大S的做法也有些過分,但如果當初離婚協議有寫明要求,汪小菲還是違約了。

不得不說,娛樂圈裡的明星夫妻離婚時,真的是很難和平分手。

除了大S和汪小菲外,還有王力宏和李靚蕾,在離婚後,王力宏遭到李靚蕾毀滅式爆料,優質偶像形象盡毀,隨後雙方又因為贍養費、子女監護權歸屬及探視方式等問題,打上了離婚官司,到最後也是兩敗俱傷。

王寶強和馬蓉,也是典型的例子,當年馬蓉出軌後,王寶強堅決與其離婚,可一場離婚官司打了近兩年,最終王寶強獲得了兒子的撫養權,馬蓉獲得了女兒的撫養權。

至於馬蓉起訴王寶強名譽權一案,法院予以駁回了她的訴訟請求。

他們這對夫妻未能和平分手,其原因不言而喻,畢竟夫妻背叛是最不能容忍的事。

說到背叛,潘粵明和董潔當年那點事,也是讓人意難平,2012年雙方為離婚鬧得不可開交,本來董潔自身有問題,結果其經紀人反誣陷潘粵明,使其名聲大大受損。

當時潘粵明有口難辯,最終實在是氣不過,一紙訴狀把董潔的經紀人任佳鶯告上了法庭。

雖然最終勝訴,可是潘粵明還是失去了孩子的撫養權。

還有賈靜雯和孫志浩,當年為了爭奪女兒“梧桐妹”的撫養權和自己權益,孫志浩和賈靜雯對對方嚴厲的指控,這些昔日的明星夫妻,都是活生生的例子。

然而,之所以他們離婚後互撕不留情面,無外乎就是因為利益的原因,有人為了撫養權,有人為了財產,還有人為了撫養費,更有人為了維護自身形象。

總之,明星離婚比普通人似乎更難,牽扯的東西太多了,反目成仇也是見怪不怪。

明星離婚後為何難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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