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標準是什麼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有三個量刑幅度:第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第二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三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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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有三個量刑幅度:第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第二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三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贓退賠,減少損害結果發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個人在哪些情況下會成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1、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會成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

4、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5、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6、其他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情形;

對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如果被告人有自首情節,同時積極退賠,或屬於情節輕微的從犯,是可以為其積極爭取緩刑或者不起訴的辯護效果的。比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非法吸收收公眾存款,主要用於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及時清退所吸收資金,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情節顯著輕微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標準是什麼

我國刑法對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量刑規定

法律依據:《刑法》第349條對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規定了兩個具體的量刑幅度:

第一個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個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裡的所說的“情節嚴重的”一般是指:

(1)包庇重大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案件的犯罪分子的;

(2)包庇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3)多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或者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數較多,或者時間較長的;

(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為嚴重妨害了司法機關的刑事司法活動的。

2、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刑法》第349條、第356條的規定,有如下從重處罰的情節值得注意:

(1)緝毒人員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掩護、包庇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從重處罰;

(2)行為人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 包庇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犯罪分子 的,為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財物的,處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緝毒人員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掩護、包庇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事先通謀的,以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