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魯醫生事件的一點看法

從警方通報中瞭解到,魯醫生是南京某醫院社會應聘醫生,因孩子(五歲)在某㓜兒園被同園孩子(六歲)用銳器致傷頭部,故魯醫生找到玄武區某小區造事孩子的家裡,進行理論。理論過程中雙方言語不合,魯醫生出手照孩子面部,抽了一耳光。孩子的爺爺看不下去了,便用木椅和塑膠椅擊打魯醫生,魯醫生順勢推倒了孩子的爺爺,致使孩子爺爺骨折。本來沒有多大事,經魯醫生這一推,事態嚴重了。孩子的家長隨報警說家裡有人上門鬧事,並已造成重傷,警察隨即出警帶走了魯醫生,這便是事件全過程。

這件事本來魯醫生是佔理的,因為魯醫生缺乏冷靜,打了造事孩子,並且致孩子爺爺骨折,有理的事變成了沒理。如果魯醫生,冷靜對待,不要打孩子,不和老人交手,直接和孩子家長進行磋商,事情將是另一種結局。我想造事孩子家長不可能不管,一定會給魯醫生一個說法。

結果這樣一鬧,人家說魯打了他的孩子,而且致老人受傷,事情來了大反轉。魯先生由主動變為被動。

大人打小孩這從道義上是講不過去的。孩子與孩子打架沒事,大人打人家孩子就有事了,況且還是上門。小孩子打架是常事,狗皮襪子沒翻正,今打明好反覆無常,只要不致皮肉傷害,孩子與孩子能打成咋樣!大人大可不必參與。至於孩子的傷,討要說法無可厚非。孩子家長如果拒不負責,那就是孩子家長的問題,走到那兒他都輸理。

可是還沒等人家答覆,魯先上門打了人家孩子,致老人受傷,這一鬧不但把自己的理鬧沒了,還得承擔人家醫療費。就這人家還不依不饒,要求魯醫生承擔刑事責任。

據有關報道,魯醫生自知有錯,主動承認了錯誤,並表示願意承擔對方的醫療費,家長唐女士仍然不買賬,態度依然強硬,執意要將魯醫生送進去。魯醫生家屬見勢不妙,為保魯醫生不入局子,不惜向對方屈膝下跪。就這樣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造事孩子家長唐女士有諒解的表示。

據聽說態度很強硬,非得置魯醫生於大牢不可。貝體不詳,如果真是這樣,對於唐女士來說,做得有點過了,聽人勸吃飽飯,聽也不聽全在你;

常言道,得饒人處且饒人,魯醫生固然不對,但是他也表示認錯,還願意承擔所有醫療費用,覺得這就可以了。畢竟孩子沒有大礙,老人的骨傷治一治也就好了,僅限於止,沒必要事態擴大化。讓人一步自己寬,退一步海闊天空,不一定非得把人置於死地。

作為一個醫生,混到這一步不容易,這期間不知付出了多少辛苦,和父母的血汗。如果進去了一切都完了,幾十年的努力將付之東流。再說他是家裡的㑯樑柱,他的肩上承擔著父母和孩子的依靠。他進去了父母和孩子誰來養活?靠山山倒,靠水水流,老小無依無靠的情景你真忍心看到嗎?

試想一下如果坐幾年牢,不但他的事業完了,他的名聲和政治生命也就完了。出來以後還能幹什麼?犯人出來找工作有多難,到那裡不遭白眼,不為他本人想,也得為他家裡的老人和孩子著想。自己也有老人和孩子,應該設身處地的用換位思考想一想。

再說你把他送進去對你有什麼好處,無非就是長出一口氣而已!還能得到什麼?殺人不過頭點地,如果你真要這麼做,那他也就只有認了。可是你想過沒有,你把他逼到絕境,他能不恨你,你不讓他好過,他能饒過你?

畢竟是幾年牢的事,過幾年就出來了,你能保證他沒有想法?所以事不能做絕了,一定得留餘地。兔子急了也咬人,何況你砸了他的飯碗,葬送了他的前途,他能甘心嗎?遠的不說,近前商略殺人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難道沒聽過物極必反的術語嗎?這可不僅是術語,而是現實生活中確有的事。

即便他不找你的事,你太過分了,你在社會上都不太好混,網友會認為你冷血,身邊和單位人會認為你無情。這個事一旦公開,全社會人都不贊成你,都會認為你無容人之心缺含人之量。這樣以來同事會定性你做事毒辣沒有愛心,勢必和你疏而遠之,誰敢和你打交道。

難道你保證你一輩子風平浪靜,你也肯定有需要人幫助的時候,你敢說你一輩子不求人,皇上也不敢說這樣的話。當你真的遇到困難的時候,別人看到你這樣冷酷無情,誰願意幫你。人要往遠處想,多給自己留後路,不走的路也走三回,不要把路堵死了,把事做絕了。

再說你的孩子畢竟把人家娃打傷了,難道你就沒一點責任?最其馬你有縱子之責,如果你教育孩子有方,孩子豈能和人家娃打架!

你家娃大,人家娃小,人家娃負了傷找你是人之常情,那個牛不護犢,打個顛倒,擱你也一樣。你娃把人家娃打破了,人家不該向你討要說法嗎?

當然不贊成他的處事方法,不應該打你家孩子,更不應和孩子他爺交手的作法,年輕人易衝動固然不對,但也不能一味怪罪魯醫生,該對自己也反思一下有沒有責任?孩子吵架與自己管理不嚴也有關係。

誰不犯錯誤,犯罪誤就應該一棍子打死?把人一棍子打死了,你真能心安理得嗎?與人寬於己寬,還是放魯醫生一馬,坐下來和解才是上策。

真弄上去了,法院不一定如你所願,法律是大家的,而不是一個人的,你有理不一定人家就沒一點理。你能請起律師,人家就不能嗎?真上了法庭,律師各有說詞,誰輸誰贏還不一定呢!雖然人家打了你家孩子,也是事件出有因,不一定因你有傷而坐牢。法院也是全盤考慮因情而定。理在人說,說不定你的律師還被對方律師戰敗,所以出於利益考慮,官司還是免了,讓魯給你認了損失不失為明智之舉。

馮軍民 —— 20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