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工資後續

向前老闆要工資,去勞動局起訴了,現在在等裁決書。

因為他一直拖欠工資不給(私人小老闆),所以離職了,離職後一直向前任老闆要工資。從離職開始到決定開始起訴他大概有大半年的時間,離職的時候和他們公司的會計把沒給的工資也都算好了,會計也把沒發的工資的工資條給我了,一共一萬六千多。離職後,跟前老闆的微信沒少發,電話沒少打。可他總有數不清的理由,到最後乾脆都不接電話,不回微信。

實際上我應該是理直氣壯要錢的,可是有的時候就是被自己蠢的無可救藥。離職後有一天我想去他們公司要我自己的勞動合同,可到他們公司之後會計沒在,只有他們公司的兩個小職員,我自己知道合同在哪裡,我就自己影印了一份,在這期間我還讓他們小職員看著我弄這些。所以說有的時候人蠢是無可救藥的,他當天去派出所說我盜竊他們公司重要檔案和財產一萬元,實際上一開始警察打電話給我的時候是說兩千塊,後來又說幾千塊,又說一萬。在派出所的時候警察說我如果認下來,就不把我關起來立案調查,不然的話就要關起來立案調查了,會對自己和自己小孩子會有怎樣怎樣的影響。也許是第一次去派出所的原因,也更多是自己蠢的原因,派出所的人寫了一份檔案,簽字按了手印,大概的內容是說

第一 跟他們公司的會計道歉,因為我會計被老闆扣錢了

第二 承認一萬塊錢是自己拿的,錢從拖欠的工資裡面扣除

第三就是勞動合同的影印件不能以任何形式出現

然後從派出所出來以後他說,我這邊對不起他,不應該突然離職,所以就扣個五千塊錢就好了,剩餘的錢他們那才發了工資就會給。當時說的好好的可是後來就給了一個3800,剩餘的錢一毛沒看見,微信電話一個不回,甚至於最後拉黑我,沒辦法,我起訴了他。

起訴當天他前老闆沒來,實際上我一開始就猜到了,他肯定不會來,派了他公司的會計和銷售經理。可是她們兩個來的時候委託書也沒帶,說老闆被困在南京了,黃碼回不來了,呵呵→_→,所以他們只能以旁觀者的身份旁聽,聽我們這邊說,期間,法律援助的律師給我把那個被他自行扣掉的五千塊錢加在申訴請求裡面了,還給我要了7000塊錢的經濟補償金,因為我在他們公司幹了一年半,說按照兩年的時間要。

開庭的過程無疑是順利的,法官也同意了我們的申訴,結束後讓我等裁決書。

開庭剛結束他就打電話給我,說我確定要那個數字的錢嗎,如果我不撤訴,就讓我以盜竊罪坐三四五個月的勞,又說不想和我女孩子計較,不想弄我難看等等之類的。我說你只要是把我應當的工資給我就行,我一毛錢都不想多要,他說讓我體諒他,錢就算我撤訴也不一定什麼時候能給我,而且如果要是給我的話不就說明他被我嚇住了,怕我了嗎。

好了,隔幾天又又用簡訊發給我,又警告我盜竊他錢的事情了,說我太自負了,我要工資難道錯了嗎,他欠錢是應當的?

要工資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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