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拐賣46個兒童,被捕後稱“孩子沒了可以再生”!只被判了十年

中國第一人販子,陳蓮香。

2009年作案的時候已經59歲。2010年被抓捕的時已經60歲了。在一般人眼中,60歲的年齡就是一個慈祥的老奶奶。一般都會是那種心地善良的人,但是

陳蓮香

卻做出那樣惡毒的事情,拐賣了46個孩子,傷害了無數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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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原本是一位普通農村婦女,靠給別人打工養家餬口。後來不甘心生活的貧窮,開始幹起拐賣兒童的骯髒勾當。

她不光心腸狠毒,作案手段也極其殘忍,哄著聽話的孩子就騙,太機靈的孩子就搶。不聽話的孩子就直接打暈帶走,大人一不留神就直接下手,兩年時間內拐賣46個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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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個小女孩哭聲很大聲,她怕暴露自己和夥同身份,直接把小女孩丟進河裡淹死。經過她手裡的孩子,最好的結果就是被偏遠山區的人收養,更多的則是被她們人為致殘,當做沿街乞討的工具。利用人們對殘疾人的同情心給她們乞討掙錢,被拐的兒童打罵虐待都是家常便飯。

最後被廣西民警抓獲,陳蓮香喪心病狂地說,不就是一個孩子嗎?讓他們再生一個不就好了?語氣中絲毫沒有懺悔之意。並且面無表情地回答了四個字“錢來得快”

她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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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蓮香

,出生於1950年。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面,她一直都是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她出生在福建的農村,因為家裡貧窮,沒有上過學。十幾歲就出社會打工。由於她沒有文化,又沒有一技之長,所以掙的錢非常少,以至於到了近60歲的時候,依然還是隻能靠打工來維持生活。

她無意中接觸到了人販子,這是一個人販子團伙,總共有十多個人。不甘生活的平窮就加入了犯罪團伙。她與其他人販子都是單線聯絡,經常與她接頭的,名叫

李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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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地基,從2008年才開始做拐賣兒童的勾當。那時候他已經56歲,是福建省安溪縣金谷鎮的一個農民。他看到安溪、永春等地有很多貧困的農民,因為家貧無法結婚,或者因為生病和殘疾沒有孩子,急盼著家裡有個孩子,他覺得這是一條生財之路,所以開始做起了拐賣兒童的勾當。

陳蓮香

聽到李地基等人的蠱惑後,非常興奮,以為這是一個賺錢的門道,於是就開啟了她拐賣兒童的犯罪道路。

我們該如何防止,我們的孩子被拐賣呢?家人們一定要知道!

一,不要讓孩子離開我們的視線範圍

二,不要讓孩子獨自在門外玩耍

三,不要把孩子交給陌生人看管或帶走,無暇照顧孩子時,把孩子交給可信賴的親朋好友

四,不要讓孩子在沒有大人看護的情況下跟隨其他孩子外出玩耍

五,教會孩子遇事打110電話求助

六,教會孩子辨認警察、軍人、保安等穿制服的人員

七,不要帶小孩到偏僻人少的地方,帶孩子在馬路上行走時,儘量靠裡走,注意防範後面來的摩托車、麵包車

八,教育孩子一旦在商場、超市、公園等公共場所與父母走失,馬上找穿制服的工作人員

注意孩子身上一些明顯的體表特徵,如黑痣、胎記、傷疤等

最後陳蓮香是如何被處置的呢?

落網後,很多人認為陳蓮香惡貫滿盈,該被判死刑。

因為好多父母失去孩子後,生活徹底被打亂了,放下所有的工作,全力尋找孩子,有的父母每天都是以淚洗面,甚至發瘋。

也有不少人堅持認為,判死刑只會讓拐賣兒童的罪犯分子變得更加猖獗。

最終,陳連香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一個月,罰款人民幣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