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資訊點贊也會違法,一概處理是否會把問題弄得更加複雜?

#我與憲法40年#最近網上流傳國家網信辦出臺了最新規定:在不良資訊下面點讚的行為也屬於違法行為,也會得到相應的處理。只是我至今沒有找到國家網信辦在網路上釋出的相關資訊,套用一句魯迅先生的名言:世上本來就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這條訊息不管是真是假,說的人多了,大家就都認為是真的了!

如果這條訊息是真的,規定本身是沒有問題的,但是隻要在不良資訊下面點贊,就對點贊者做出處罰,顯然會出現一些“誤擊”(無辜躺槍)的情形。因為我不止一次發現,我每次在朋友圈釋出的連結下面,都會顯示眾多微信好友的“贊”,但是連結的閱讀量卻明顯沒有增加,這說明,大部分點讚的微友,是沒有開啟連結並進行閱讀的。而我轉發連結到朋友圈的目的很單純,就是希望朋友們能開啟看看,增加閱讀量,甚至能獲得他們的轉發或者留言評論。我無法確定其他朋友是否遇到過這種情況,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凡是留言評論的網友,是閱讀或者觀看過連結(資訊、影片)的。因此,如果僅僅把在不良資訊下面點讚的行為,不分青紅皂白地一概進行處理,不僅打擊面太大,也會出現誤擊的情況,使得問題變得更加複雜,而我們的規定是否合理同樣也會因此遭到人們的質疑。

憲法賦予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也同樣要求公民有遵守法律的義務。但是點贊跟釋出不良資訊的行為,不能簡單地畫上等號,不能把所有的點贊者一概與釋出者按“同案犯”進行處理。我想,這也體現憲法(法律)寬弘大度的一面,也能維護法律法規的尊嚴,同樣能達到出臺某一法令法規的效果。對於一般的點贊者,執法部門應以批評教育為主,儘量不要把他們往我們的對立面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