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利用男子體液製造犯罪現場,男子被抓,女子構成什麼罪?

想要陷害別人,卻把自己給害了,這個傻事還真有不少的人去做。

最近有一個奇葩的案例,讓警察都哭笑不得,真的是匪夷所思。

一女子利用男子體液去製造犯罪現場,導致男子被抓,這會構成什麼罪?最終的結果又會如何呢?

女子利用男子體液製造犯罪現場,男子被抓,女子構成什麼罪?

案例回顧

薛莉,今年22歲,大專畢業剛一年,目前在一家電商公司上班,作為一名新手運營,跟著師傅,在各大直播間穿梭,忙的是不亦樂乎。

隨著直播的日益崛起,公司又招募了十幾個俊男美女主播,把公司的業務更加地擴充套件開,李敬就是這次招募的其中一個。

無論是從身高長相,業務能力各個方面來講都是公司的一等主播,當然了這也引起了公司上上下下無數少女都為之瘋狂。

這當中也少不了薛莉,按說以薛莉的長相來說,也是不差的,身邊也不缺少追求者,但是她對於追求者都比較冷淡,每次有人給她表白,她都以現在不想談戀愛為理由,拒絕別人。

這次在公司遇到李敬,沒想到薛莉竟然抑制不住自己內心的小鹿,一直亂撞,心跳加快,對他一往情深,不可自拔。

正當薛莉為這個暗戀發愁時,也剛巧公司大調整,搭配直播間工作小組,對於李敬那一組,當然是報名異常火爆,也可能是命運使然,好巧公司領導就把薛莉分到了李敬那一組。

因為這個事情,薛莉激動地一晚上沒睡著覺,想著怎麼樣去打動李敬的心;雖然也有聽說李敬,家裡比較殷實,來當主播完全是自己的愛好,又是獨生子,父母對他更是寵愛有加。

李敬身邊也從來不缺少求愛者,不管女生對他怎麼搭訕和窮追不捨,他都不太感冒,可以說是,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

由於他對於女生好像不太感興趣,在公司甚至還有傳言說他喜歡同性。

對於這些傳聞,薛莉也統統不在乎,只是一門心思地想要拿下李敬。

女子利用男子體液製造犯罪現場,男子被抓,女子構成什麼罪?

後來一起工作的時間久了,李敬和薛莉就熟絡了起來,後來偶然間得知兩人竟然是老鄉,這可把薛莉激動壞了,這讓她拿下李敬的作戰計劃又加強了幾分。

為了追到李敬,薛莉還特意搬到了李敬的對門,所謂是近水樓臺先得月嘛,但是令她萬萬沒想到的是,就在她做足準備告白的那一天,李敬上班竟然戴上了情侶戒指。

後來一打聽,才知道原來是李敬的小師妹捷足先登,這個訊息讓薛莉不能冷靜,一直想著找個機會,給兩人搞破壞,等她們分手了,自己不就有機會了。

週六晚上公司大家一起吃飯很晚才回家,薛莉和李敬前後腳到小區樓下,薛莉就看到李敬女朋友在樓下等他,看到李敬,就一個箭步跳上去,兩個人膩膩歪歪地回家了。

看到這一幕的薛莉,氣得牙根癢癢,甚至晚上還趴在李敬家門口,聽他家有什麼動靜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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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薛莉剛要出門,就和出門扔垃圾的李敬碰個正著,兩人簡單打過招呼後,李敬就徑直走了,這時,薛莉看著李敬手裡拿的黑色垃圾袋,就動起來懷心思。

趁李敬扔完垃圾回家之後,她環顧了下週圍,見四下無人,就迅速地在垃圾桶裡找李敬剛扔的那個垃圾袋,果然在裡面找到了一個使用過的安全套。

薛莉拿到家中,寶貝似的收藏起來了。因為薛莉知道,每次週日下午,李敬女朋友就要回學校,等到她女友離開之後,沒過一會,她就去敲開了李敬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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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自己從哪裡來的膽子,就直愣愣地表白了,李敬表示自己有女朋友,而且也不喜歡她,希望不要因為這個影響工作關係,話雖然說得很委婉,但是薛莉的心一下子就碎裂了。

她一看軟的不行,就立馬轉變態度,決定給李敬來硬的,威脅他說,如果不跟女朋友分手,一定讓他後悔,李敬就見怪不怪,不再理她,說著就將薛莉趕出了家門。

薛莉越想越生氣,回到家中,就將早上自己藏在冰箱裡的安全套中的體液倒在了自己床單說那上,偽裝自己被侵犯的現場後,打電話報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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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莉此時心裡已經完全扭曲,以得不到就毀掉的想法,來報復李敬。

警方在接到報案之後,很快就出了警,因為在薛莉家中床上,發現了明顯的精液殘留,而且房間也有明顯爭鬥的痕跡,警方很快就以涉嫌強姦而逮捕了李敬。

一、經過多方調查,最後被警方細心發現,此案竟然是一個偽造的強姦案,在各種證據下,薛莉也不得不承認,自己是在報復心的驅使下,誣陷了李敬。

李敬很快也被釋放了,只是其女友竟然選擇了和他分手。而對於誣告他人的薛莉,因為誣告陷害的證據確鑿,落入了法網。

女子利用男子體液製造犯罪現場,男子被抓,女子構成什麼罪?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誣告陷害罪是指,故意向公安、監察、司法機關或有關國家機關告發,捏造的犯罪事實,意圖使他人受刑是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薛莉因愛生恨,誣告他人,最後自己卻被處於有期徒刑一年,這個結果也是咎由自取,純粹是害人不成反害了自己,這種荒唐的事情,不僅毀掉了自己,還差一點毀掉了一個好青年的一生。

根據《刑法》規定,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求,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能說薛莉真是糊塗,心智不太成熟,為愛瘋狂,想用法律來報復對方,最後不僅讓自己顏面盡失,還以牢獄之災作為結局,希望她透過這件事,能夠自己想清楚。

法律不僅是解決事情的一把鎖,更是對不法分子的一把槍,一不小心就會走火,還是慎重一些為好。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任何一個好人,知法犯法,更是罪加一等。

我們要法律的規範下,正當地使用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千萬不要想著借用法律的漏洞去加害他人,否則只會面對法律更大的懲罰,到頭來還是自嘗惡果。

三、寫在最後

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這句話說得很對,當自己過得幸福之時,不免會引來不少人嫉恨,就無意之間,暴露出人性的複雜,特別是在極端的情況下,還會有非常幽暗的部分。

對於案中薛莉的做法,你還有什麼其他的看法?歡迎到評論區留言,說出你的不同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