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機影響施工導致車輛被圍堵,施工方負責人:不給5000別想走!

五天以前,有一位女子把車停在了一處工地旁邊,結果卻沒有留下任何聯絡方式,五天以後,女子回來開車時候卻發現車子四周成了石頭堆,想開也開不出來了。女子覺得火冒三丈,就跑去找工地負責人要求賠償,但工地負責人態度非常強硬。

車子被工地給堵住了,工地卻向女子要求5000元賠償,雙方就發生了爭執,一個個都不願意服輸,到底這件事情是誰對誰錯呢?讓我們一起來分析一下。

第一,這位女子有錯在先,工地肯定不是停車場。我們在停車的時候不能光顧著自己方便,想停在哪裡就停在那裡,最起碼要想一想會不會妨礙到別人。這體現的是一個人的素質和公德心。

另外,一般人開車都會在擋風玻璃地方上留下自己的聯絡電話,萬一有什麼事情影響了別人也能聯絡到自己,可這個女子這麼長時間的停車都不留聯絡方式,直接影響了工地進度。

第二,施工方並沒有破壞車子,而是用一大堆碎石子把車子給堵住,看上去像是被逼無奈,實際上人家也是有小心眼的,這就是要給這名女子一個教訓。其實作為施工方,想要把車子拖走是很容易的事情。他們有吊車,也有叉車,甚至直接報警都可以解決。

但施工方卻沒有這麼做,而是直接把車子堵在石頭中間,並且還給車子進行了很好的保護,沒有一個石子碰到了車子。從這一點上來說,工地負責人考慮問題非常全面,讓女子想要索賠都沒地方索賠去,在事情後期的處理上也佔據了主動地位。

我們試想一下,如果施工方直接選擇拖走車子,女子回來找不到車子可能會選擇報警。找到車子之後人家直接把車開走,還要看看車子有沒有損壞,到時候施工方就會很被動,要給女子一定教訓,這才是施工方最終的目的。

第三,施工方要求女子賠償5000元損失費這個要求過不過分呢。這個要求真的不過分,因為如果因為汽車停放問題延誤了工程進展,給施工方造成的損失根本就不止5000元錢,所以施工方要求女子賠償5000元是合情合理的。

但問題是,這名女司機也是一肚子怨氣。她還從外面找了一個吊車,希望把自己的車子轉移出來。但是施工方直接堵住了大門,不給5000元吊車就別想進工地,這讓女子簡直氣暈了頭。結果就是車子沒拖回來,吊車的來回費用女子也要出。

僵持了很久,女子沒有任何辦法,最後只能交了5000元錢,施工方才予以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