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被檢出違禁藥,龍大美食與銷售飯店各執一詞

近日,青島市市監局公佈了有關食品安全的抽檢通告。其中,市北區泰和順海鮮苑(以下簡稱為“泰和順”)銷售的標稱龍大美食(002726。SZ)生產的生豬肉,檢測出五氯酚酸鈉。

據相關規定,五氯酚酸鈉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而長期食用檢出五氯酚酸鈉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肝、腎及中樞神經系統造成損害。

隨後,龍大美食在官網發聲明稱,是泰和順冒充其產品參與抽檢,而通告標示的6月10日產品,其出廠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檢驗檢疫標準。

8月14日,泰和順老闆告訴紅星資本局稱,涉事產品是從龍大進貨的,“我們又不是產肉的,不關我們的事。”但該店老闆並未迴應具體進貨處。

紅星資本局多次致電龍大美食,但電話無人接聽。

生豬肉不達標

龍大:泰和順冒充產品參檢

8月9日,青島市市監局官網公佈了2022年第5期青島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資訊通告,其中,泰和順銷售的標稱龍大美食生產的生豬肉,檢測出5。4μg/kg 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而標準要求為不得檢出。據悉,本次抽檢相關產品的生產日期為2022年6月10日。

豬肉被檢出違禁藥,龍大美食與銷售飯店各執一詞

豬肉被檢出違禁藥,龍大美食與銷售飯店各執一詞

↑圖據青島市市監局官網

公開資料顯示,五氯酚酸鈉常被用作除草劑、殺菌劑。長期食用含五氯酚酸鈉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肝、腎及中樞神經系統造成損害。《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中規定,五氯酚酸鈉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雞肉、豬肉中檢出五氯酚酸鈉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

隨後,龍大於8月12日在其官網釋出相關宣告稱:“是泰和順冒充我公司產品參與抽檢。”

豬肉被檢出違禁藥,龍大美食與銷售飯店各執一詞

↑圖據龍大官網相關宣告

龍大在宣告中表示,我公司青島市總代理商青島欒煥新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青島欒煥”),早在2022年3月21日己終止與其業務合作。終止合作後,我公司未向泰和順提供任何產品合格證明。

至於通告標示的6月10日產品,龍大表示,相關產品出廠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檢驗檢疫標準。

龍大認為,泰和順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公司形象,公司已採取相關措施追究其法律責任。

紅星資本局透過青島市市監局公示聯絡方式致電,詢問相關事宜,其值班室工作人員稱,具體情況可以詢問食品業務部門,隨後紅星資本局撥打前述工作人員提供的電話,但無人接聽。

泰和順:

肉是從龍大進的,不關我們的事

泰和順老闆告訴紅星資本局稱,涉事產品是從龍大進貨的,“這不關我們的事,我們又不是產肉的”。另外,“我們進貨時,龍大給了我們相關檢驗報告,出了事之後,又從我們這拿走了。”但該店老闆沒注意相關檢驗報告上是否顯示五氯酚酸鈉。

是直接從龍大進貨?還是從青島欒煥處進貨?又或是從其他代理商處進貨?對於紅星資本局的這些問題,該店老闆沒有回答。

紅星資本局又透過公開聯絡方式分別多次致電龍大美食和青島欒煥,詢問相關事宜,但電話均無人接聽。

據悉,龍大業務為食品、屠宰、養殖等,主要原料為生豬。據其2021年報,報告期內,公司設計屠宰產能達1100萬頭/年,實際屠宰量641。1萬頭,同比增長57。7%。公司養殖業務出欄量為39。89萬頭,同比增長25。24%。

據相關年報,2020-2021年,龍大美食營收241億、195。1億,分行業類別來看,屠宰行業營收佔總營收比例67。94%、70。54%。

紅星新聞記者 俞瑤 實現記者 湯健

責編 鄧旆光 編輯 肖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