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遂川:調解釋前嫌 歡喜過新年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何觀華 王志程 劉祖剛

“如果以後對你不好,儘可以找法庭撐腰。”丈夫郭某笑著打趣道。1月18日,遂川縣人民法院草林法庭成功調解一起離婚糾紛。夫妻倆肩並肩、手牽手,歡歡喜喜回家過年。

2004年,郭某與李某喜結連理,婚後育有兩孩,還在圩鎮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在外人看來,生活非常幸福圓滿。但不久前,女方卻向法庭提交了起訴狀,訴請法院判決與郭某離婚,兩個子女自己撫養。

起訴狀理由是郭某缺乏責任心,對家人、對李某不夠關心。受理案件後,承辦法官第一時間瞭解案情。與李某深入交流後感覺,雙方並無原則性矛盾。與郭某聯絡後,獲知其在外打工,於是約好年底回來後,再面對面調解。

1月18日,臘月二十七日,年前草林鎮最後一個“逢圩”日。法庭調解室裡,李某不斷訴說艱辛與不易,不僅要照顧老人與小孩,還打零工補貼家用。而丈夫卻對家、對自己關心不夠。在此過程中,郭某一直低著頭,始終不說話。

法官主動打破僵局,叫攏兩人後開始調解。從孩子成長、夫妻感情講起,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把握節奏,耐心疏導。終於讓兩人敞開心扉。郭某表示,心裡非常清楚也很感恩妻子的付出,這一兩年,生活壓力變大,自己變得沉默寡言,確實對家人關愛少了,覺得對不起妻子,並承諾一定改正。李某也當場反思,缺少溝通交流。一個多小時很快過去,夫妻兩卸下思想包袱,吐露真言,舒緩壓力,釋放情緒。

眼看時機成熟,法官急忙催促兩人趕早去置辦年貨,回家團圓。於是出現本文開頭溫馨一幕。

春節返鄉高峰來臨之際,草林法庭調解工作“不打烊”,利用當事人返鄉“面對面”調解,農曆“小年”以來數天,就成功調解案件6起,訴前調解糾紛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