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獻之被迫與妻子離婚,去世前說了12個字,道出對妻子的愧疚!

王獻之,書聖王羲之最小的兒子,少年時期就表現出過人才華,長大後在書法方面的成就與父親齊名。另外,王獻之的詩歌寫的也不錯,對繪畫也有很深的造詣,堪稱東晉少有的全才。當時王氏屬於名門望族,王獻之乃名副其實的公子哥,不愁吃不愁穿,有大把時間搞藝術創作,他總共娶過三任妻子,最讓他難忘和愧疚的是第一任妻子郗道茂。

東晉是非常注重門第出身的朝代,婚姻尤其講究門當戶對,郗道茂出身名門,父親郗鑑是東晉名臣。除此之外,郗道茂還有另一層身份,她是王獻之的表姐,也就是說,兩人為表兄妹關係,青梅竹馬兩小無猜,逐漸對彼此產生情愫,後來走入婚姻殿堂乃水到渠成。

王獻之被迫與妻子離婚,去世前說了12個字,道出對妻子的愧疚!

才貌雙全的王獻之,走到哪裡都是眾星捧月,引來不少女子追求,暗戀他的人不計其數,就連皇帝都曾表示:“朕如果找駙馬,以王獻之為標準就行了。”由此可見,王獻之有多麼受歡迎。成家之後,王獻之對妻子郗道茂感情專一,從不沾花惹草,如此專情的男人,在古代很少見。

婚後第二年,王獻之接到一道聖旨,皇帝讓他儘快與郗道茂離婚,然後擇良辰吉日迎娶新安公主。這個新安公主,從少女時期就開始暗戀王獻之,甚至想過非他不嫁,一生最大的夢想,就是成為王獻之的妻子。但是,新安公主長大後,皇帝礙於權臣桓溫的權勢,將她嫁給桓溫的兒子桓濟,生在帝王家的她,決定不了自己的幸福,只能含淚出嫁,心裡卻忘不了王獻之。

王獻之被迫與妻子離婚,去世前說了12個字,道出對妻子的愧疚!

桓濟仗著駙馬的身份十分猖狂,打算奪取兵權,結果卻失敗了,隨後被皇帝貶到外地。頭腦靈活的新安公主,趁此機會跟桓濟離婚,皇帝覺得以前虧欠她太多,二話不說就同意了。離婚後的她恢復單身狀態,上門提親的王侯將相排成隊,可是她一個都看不上,並且主動向皇帝提出,無論如何都要嫁給王獻之。

由於皇帝太寵愛新安公主,答應了她的請求,用帝王的身份逼迫王獻之離婚。起初,王獻之是拒絕的,並多次告訴公主,他和妻子郗道茂感情很好,早已許下“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誓言,希望公主不要強人所難,請皇帝收回成命,畢竟強扭的瓜不甜,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

王獻之被迫與妻子離婚,去世前說了12個字,道出對妻子的愧疚!

只可惜,新安公主太喜歡王獻之,鐵了心要嫁給他,什麼理由都聽不進。王獻之智商很高,認為新安公主可能是看他長得帥,為了斷絕公主的念頭,他不惜忍痛燒殘雙腳。本以為這樣就能讓公主死心,沒想到新安公主依舊不依不饒,並說道:“就算你變成瘸子,我還是要嫁給你,我愛你愛到無法自拔。”

如此為愛情奮不顧身的公主,歷史上都非常罕見。最終,王獻之為家族考慮,不敢徹底得罪皇帝,只好與郗道茂離婚,新安公主如願以償進入王家,多年後,兩人生下女兒,起名為王神愛,女兒後來還入宮當上皇后。

王獻之被迫與妻子離婚,去世前說了12個字,道出對妻子的愧疚!

公元386年,43歲的王獻之病死,臨死前說了12個字:“不覺有餘事,唯憶與郗家離婚。”意思是說,我這一輩子幾乎沒有後悔之事,唯一讓我愧疚和懊悔的,就是跟妻子郗道茂離婚,從他的遺言中可看出,王獻之一直深愛著郗道茂,跟他離婚也是出於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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