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判定真偽這份被偷出來的殿試考卷,能否證明孝莊下嫁多爾袞!

關於順治之母孝莊太后布木布泰有沒有真的嫁給攝政王多爾袞,有人諱莫如深,有人矢口否認,也有人言之鑿鑿,以至於直到今天也沒有一個定論。其實那些“慈禧的後人”大可不必為此事糾結,因為在遊牧民族看來,兄弟甚至兒子繼承哥哥和父親的妻子,並不是什麼丟人的事情。

漢朝的和親公主先後嫁給匈奴祖孫三代單于,唐朝皇帝娶了弟妹、父親的才人甚至自己的兒媳婦,清朝皇帝親王娶嫂子侄媳婦甚至先皇之妃,更不是沒有先例。多爾袞和哥哥阿濟格就曾分著笑納了自己侄子肅親王豪格的兩個妻妾。

請判定真偽這份被偷出來的殿試考卷,能否證明孝莊下嫁多爾袞!

那麼孝莊太后究竟有沒有下嫁給攝政王多爾袞呢?抗清英雄張煌言的《建夷宮詞》是不會有人承認的:上壽觴為合巹尊,慈寧宮裡爛盈門;春宮昨進新儀注,大禮恭逢太后婚。

抗清義士的詩文“不可信”,但是歌頌清朝“帝德”“恩遇”“武略”“諍諫”的《清稗類鈔》也明確地說:確實嫁了!此書給出的證據是一份偷出來的殿試考卷,根據那三份考卷的行文規矩,可以判定孝莊皇太后下嫁多爾袞,在當時是一樁美談:“光緒間學士柯劭忞,先世有通籍於順治初年者,試策卷尚在禮部,竊取而歸,則見其上有‘皇父攝政王’字樣,‘皇父’字雙抬,與皇上字相併,頌揚之詞,固先皇父而後皇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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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柯劭忞可是確有其人,曾在光緒十二年高中進士,並且進入翰林院當了庶吉士、編修,可見考試成績不錯。

熟知清朝行文規範的人都知道,無論是殿試考卷還是奏摺文書,在提及皇帝的時候,都要有特殊的待遇:即使按照行文順序應該寫在豎行(當時文章為從右至左豎寫)的中下部,也不能真的那麼些,而是要另起一行頂格,而且一定要比正文高出,這就叫“雙抬”。

該雙抬而沒有雙抬,考生輕則試卷作廢永遠不許再考,重則追究刑責甚至發給披甲人為奴。官員如果寫錯了,輕則嚴旨申飭降職罰俸,重則丟了頂戴甚至腦袋——乾隆的皇后死了,有地方督撫在葬禮期間剃頭而丟了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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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殿試考卷上讓多爾袞享受皇帝待遇,而且是把歌頌多爾袞的話寫在歌頌順治的話之前,說明當時多爾袞的地位已經高於順治——即使是孝莊太后,按規矩地位也要低於現任皇帝。

除了這份偷出來的殿試考卷,《清稗類鈔》還給出了另外一個證據,這個證據就是“順治皇帝詔書”:“太后盛年寡居,春花秋月,悄然不怡。朕貴為天子,以天下養,乃僅能養口體,而不能養志,使聖母以喪偶之故,日在愁煩抑鬱之中,其何以教天下之孝?皇父攝政王現在鰥居,其身分容貌,皆為中國第一等人,太后頗願紆尊下嫁。朕仰體慈衷,敬謹遵行,一應禮典,著所司預備。”

請判定真偽這份被偷出來的殿試考卷,能否證明孝莊下嫁多爾袞!

之所以在順治皇帝詔書六個字上打引號,是因為這份“詔書”也是真偽難辨——清朝皇室後裔一直沒有承認。這才是令人奇怪的地方:夫亡而妻改嫁,這在唐朝宋朝都不算啥丟人的事情,清朝自順治親政以後為啥堅決不肯承認了呢?

其實在筆者看來,孝莊有沒有嫁給多爾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用平常心來看待這件事情:這既不能作為辱罵清朝皇帝不講人倫大防的“證據”,也沒有必要遮遮掩掩羞於啟齒。有時候歷史需要真相,而真相是掩蓋不住的——即使是八旗貴胄掌管禮部,太后下嫁的故事也是可以傳播的,這似乎也是一種觀念上的進步。

像乾隆皇帝那樣因此收拾嫌水涼而不肯殉明的錢謙益,完全沒有必要:“太后下嫁,敕禮部議禮,部議成書六冊,名曰《國母大婚典禮》。其領銜者為錢謙益。聞當時百官賀表,亦出錢手筆。高宗見其書,疾謙益,故虞山著述見擯於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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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記載的意思,就是明萬曆三十八年探花、東林黨頭目之一、清朝禮部右侍郎、《明史》副總裁錢謙益,是把馬屁拍到馬腿上了,而且還越俎代庖替很多大臣寫了祝賀太后大婚的文章,最後被乾隆皇帝記恨上了,以至於他所寫的書,也都被打入另冊了。

至於這份試卷和詔書是真是假,筆者沒有資格下結論。只是展示相關史料,提請讀者諸君參詳:孝莊到底有沒有下嫁多爾袞?她即使真跟多爾袞結婚了,就一定是錯誤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