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個人產生好感,是一瞬間的事。而喪失對一個人的好感,也是一瞬間的事。
你比如,我年輕時喜歡一個女生,平常也能約她獨自出來。在書上看過,說能單獨約出來的女生,多半是對你有好感。
不過每次和她在一起想牽她的手時,總覺得缺少一個契機又或是過於膽怯,導致我都不敢和對方有肢體接觸,怕被她認為我過於輕佻。
然而我一直認為牽手很重要,是確定男女戀愛關係的第一步,也是建立互相信任的開始。
最後實在沒招,靈機一動,約她去爬山。(別想歪了,那時候爬山梗還沒出世呢!)
我當時是這樣想的,爬山走野山道人少坡陡峭,上山的過程中必然會遇到需借力攀登的地方,這時候人的雙手就是最便捷省事的工具。如此一來,牽手這種事便會顯得特別自然不尷尬。如果遇到她滑倒,第一時間伸出手來把她拉起還能順便抱在懷裡。
光是想想心裡就美滋滋的流哈喇子。
可誰曾料到,她可真能爬啊。從山腳下就一直遙遙領先我十幾米,始終追不上她。我實在爬不動了,身體好累,心更累。我坐在半山腰上對她說:
你爬吧,我想回家。
所以說,年輕人一定要多鍛鍊身體,要不然好姑娘都被你糟糕的身體給耽誤了。
你看,有時候,命運不是一個機遇問題,而是一個選擇問題。所以,如果你不給自己舔煩惱,別人也永遠不可能給你煩惱。
煩惱是來自你自己,因為你放不下。
不知何時起,逼數這個詞開始流行,人們便清晰的理出自己情緒,大家都是成年人,誰心裡還沒點逼數,只不過是學會了控制而已。
和好友吃飯聊天時,無意間聊起她的前男友,她面無表情的說,他年前剛結婚了。是和別的女孩閃婚。而他倆好了七八年,最後分手時候挺狗血的,劇情就不展開講了。
我問她:你恨他嗎?她一點猶豫都沒有,說不恨。我說那你還愛他嗎,她說應該也不至於上升到這個高度。
她點根菸說,我想起他的時候,就像一陣風吹過。
她說我知道我不該在生活中用散文的方式說話、感覺我在裝逼。但是就是這個感覺,看電視時候偶爾會突然想起這個人,就像一陣風吹過來,吹完了就走了,這個風吹的速度和時間有時候快有時候慢,有時候長有時候短。
我說:你不要動不動就飆車,大城市真是讓人墮落。說完我倆哈哈大笑。
但我懂這種感覺。
愛過一個人的感覺,我到現在也沒看過讓我最滿意的說法,大家都要裝深情或者無情。在乎的要表現不在乎,不在乎的要表現更不在乎。
尤其在雙方有共同朋友的情況下、你狠,我比你更狠!你內疚!我比你更內疚!你幸福!老子比你更幸福!
真應了那句話:來呀,相互傷害呀!都多大的人了,相愛相殺,這又是何必呢。
愛這種感覺很難說,怎麼說都不太對,聽的人都不太信。愛過一個人,再想起他的感覺也許就像一陣風吹過吧。
就像生活本來沒有意義,慾望本身就變成了生活的意義。
沒人在乎你怎樣在深夜痛哭,也沒人在乎你輾轉反側的要熬幾個秋。外人只看結果,自己獨撐過程。等我們都明白了這個道理,便不會再在人前矯情。
短的是人生,長的是磨難。
所以,當下最美好的生活方式便是:不浪費時間,保守秘密,忘記別人對你的傷害。只要埋頭過完自己的坎,自然有人會分心落在你身後。
人生就是這樣,總歸錦衣夜行才能看見光和亮,往後你一定會原諒生活給你的所有刁難。。。。
洗洗睡吧,晚安。